一、2060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80%
能源是《意见》首先提出的具体领域,在 2025 年、2030 年、2060 年三个阶段都有明确的目标。
其中,2025 年目标与“十四五”规划纲要所提出的“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 年下降 13.5%;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 2020 年下降18%”保持一致。2030 年的阶段性目标则与中国在 2020 年底气候雄心峰会上提出的几项目标看齐。在 2060 年的目标中,能源也占据非常重要的位置。
《意见》首次提出了 2060 年的具体目标: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全面建立,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80%以上,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丰硕成果,开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境界。
由于 2021 年三季度煤炭市场的较大波动,我国在短期内将煤炭保供从能源安全角度提到了非常高的重要位置。《意见》给煤炭、石油等提出了清晰的要求:严格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加快煤炭减量步伐,“十四五”时期严控煤炭消费增长,“十五五”时期逐步减少。具体的措施包括“统筹煤电发展和保供调峰,严控煤电装机规模,加快现役煤电机组节能升级和灵活性改造。逐步减少直至禁止煤炭散烧。加快推进页岩气、煤层气、致密油气等非常规油气资源规模化开发。”
全球范围内的能源危机,也在一定程度上与各国推进煤电机组关停淘汰进程有关。即便是在减煤上非常激进的欧洲,仍有相当比例的成员国将错过原定“2030 年退煤”的目标时间。《意见》通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80%以上”这一目标,明确了我国“减煤不退煤”的整体规划。这一方面体现了以可再生能源为主的新型电力系统中煤炭的调峰价值,另一方面则通过“推进规模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研发、示范和产业化应用”进行兜底。
为了形成稳定可靠的能源体系,在一系列减煤提效、发展非化石能源的行动计划最后,《意见》对能源的市场化机制进行了全面详细的布局。增量配电网、新增电力装机发展机制等,都是以可再生能源作为未来的主要能源为前提而设置的。“全面放开竞争性环节电价”“加快完善能源统一市场”的提法,则在持续贯彻以市场机制促进节能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