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社会保障状况及其分析
社会保障水平是衡量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合理的社会保障水平不仅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而且也是社会经济良性发展的促进因素。近年来,京津冀区域社会保障事业稳步发展,以养老机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等为代表的民政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社会救助、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等社会保障标准调节机制逐步完善,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区域间的社会保障事业合作还处于探索发展阶段,在区域未来发展中,社会保障事业与经济一体化发展之间的关系有待进一步改善。本节所使用数据如没有特殊说明,均来自于2007—2011年的《中国统计年鉴》、《北京统计年鉴》、《天津统计年鉴》、《河北经济统计年鉴》。
一、社会保险基本情况
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通过不断完善体制改革、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扩大覆盖面等相关措施,京津冀区域社会保险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如表3—18所示,截至2010年,京津冀地区城镇居民养老、医疗保险覆盖面逐步扩大,总人数已经分别达到2401.2万人和3686.3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数占城镇总人口的1/2,其中北京市为981.3万人,占城镇人口的1/2;天津市为431.5万人,占城镇人口的2/5;河北省为988.4万人,占城镇人口的1/3,相对比例较低。居民三大保险——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惠及人数稳步增长,总数达到4337.1万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覆盖面逐步扩大,总人数达到329.6万人,其中北京市为21.4万人,天津市28.4万人,河北省为279.8万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进展顺利,覆盖总人口达到1088.2万人,其中北京市为168.5万人,天津市为79.4万人,河北省为840.3万人,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参合率基本达到100%,社会保障事业稳步发展。
表3—18 2010年京津冀区域社会保障基本情况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11》。
近几年来,北京市和天津市参加基本社会保险的人数不断增加,整体来看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数最多,其次是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最少的是生育保险,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数也高于其他保险。与京津相比,河北省生育保险的参保人数要高于失业保险的参保人数。参见图3—19、图3—20和图3—21。
图3—19 2006—2010年北京市参加社会保险情况
资料来源:2007—2011年的《北京统计年鉴》。
图3—20 2007—2010年天津市参加社会保险情况
资料来源:2008—2011年的《天津统计年鉴》。
图3—21 2010年京津冀区域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加人数
资料来源:《北京统计年鉴2011》、《天津统计年鉴2011》、《河北经济统计年鉴2011》和《中国城市统计年鉴2011》,其中河北省城镇人口数为2009年数据。
另外,京津冀启动了区域人才合作推进工程,以实现医疗保险制度衔接,建立京津冀异地就医结算制度,逐步完善区域社会保障体系。内容主要有:以省级异地就医信息平台为基础,逐步实现省级医保信息系统的即时连接,系统成熟后,重点解决退休异地安置人员异地就医住院费用报销问题,全面实现异地就医人员医疗费用在就医地报销;建立京津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及异地定点医疗机构数据库。加强沟通协调,强化对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和异地就医人员医疗费用的监管,维护基金安全;在国家政策框架内,实现京津冀区域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并按照国家规定及时办理相应参保缴费和转接手续,使高层次人才在达到退休年龄时,能及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民工涌入城市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在此背景下,京津冀区域不断加快体制机制改革,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不断完善。河北省先后出台了《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的意见》、《关于农民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意见》等,在原有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法规的基础上针对农民工做了一些特殊规定。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京津冀区域的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逐步完善,社会保险的信息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北京市社保卡的应用范围将逐步拓展到养老、就业、医疗卫生、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社区服务等社会领域。天津社保中心于2009年6月起实行社会保险单位征缴业务网上申报,实现了社会保险业务经办与现代网络技术的有机结合,方便了参保单位,降低了经办成本,缓解了窗口压力。
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和社保基金规模的不断扩大,京津冀区域不断加强对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督和管理,各项社会保险基金运行平稳。2010年,北京市社保基金收入1011.2亿元,与2009年相比增长23.5%,支出811.9亿元。河北省社保基金收入776.5亿元,支出610.9亿元。天津市职工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432.4亿元。同时,各地积极出台了相应政策保障社保基金的平稳运行。北京市出台了《关于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部门要相互协调,各负其责,形成合力,不断推进社会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工作,完善社会保障基金监管制度,确保基金的安全完整,努力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保障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和正常运行。河北省将监管工作贯穿于基金收、支、管和运营的全过程,以保证基金的安全与完整。
二、社会福利基本情况
2010年,京津冀区域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较快,社区服务设施、从业人员、志愿者人数等与2009年相比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社会福利覆盖面逐步扩大,社会福利事业呈多元化发展趋势。具体情况参见表3—19、表3—20和图3—22。
表3—19 2009年、2010年京津冀地区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情况
资料来源:《北京统计年鉴2011》、《天津统计年鉴2011》和《河北经济统计年鉴2011》。
表3—20 2008—2010年天津社会福利事业、企业单位和工作人员数情况
资料来源:2009—2011年的《天津统计年鉴》。
图3—22 2006—2010年北京市社会福利事业情况
资料来源:2007—2011年的《北京统计年鉴》。
目前我国正处在一个迅速发展的人口老龄化和高龄化阶段,老年人对社会养老服务和设施的需求日益提高,养老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近年来,京津冀区域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城乡养老服务机构快速发展,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养老服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目前,河北省正在首都周边建设七个大型养老服务设施,不仅可为京津冀区域的养老服务提供重要支撑,而且也有助于区域内各城市间的战略合作。河北建设“多院合一”型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创新农村互助养老模式、建设覆盖城乡的居家养老呼叫服务网络等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典型经验已向全国推广。截至2011年年底,河北共建成农村互助幸福院11254个,覆盖全省农村的22.6%,预计“十二五”末实现基本覆盖。北京市正在培育高中低端不同类型的养老设施,核心区满足自身需求、部分区县向外扩张、部分山区区县建设高端养老项目的体系正逐步形成。
京津冀区域社会福利呈现普惠型发展趋势。近年来,京津冀区域民生保障水平有较大幅度提升,民政服务对象逐渐由特殊群体拓展到全体社会成员,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方向发展。北京市将在“十二五”期间加快推进老年人社会福利向适度普惠转变;天津市出台了《天津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将通过完善制度、加大投入、均衡资源配置等措施,使儿童享有更高质量的教育及社会服务。天津市滨海新区将作为民政事业创新发展示范区,建立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加快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善针对孤儿、城市“三无”老人和农村“五保”老人等特殊对象的福利制度建设。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各地政府通过税收减免、优惠政策支持等方式,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养老服务事业,参与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建设,以满足多层次、多样化、个性化的社会养老服务需求。北京市发改委对经民政部门批准,全部利用社会资金新建、改建、扩建或利用其他设施改造兴办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并符合相关文件要求的养老机构,将按照养老服务机构类型、建设方式给予不同标准的一次性建设资金资助,对于社会资本新建、扩建、购买设施建设的养老服务机构,利用自有设施进行改造建设养老服务机构,租用现有设施装修改造的养老服务机构等情况,按类别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天津市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兴办的养老机构根据情况给予贷款和政策优惠。
社会福利标准化工作逐步得到重视。加快社会福利事业标准化工作,完善社会福利事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对于发展社会福利事业、不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京津冀区域加快推进社会福利标准化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绩。北京市先后编制、颁布了《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标准》、《养老服务机构院内感染控制标准》等近10项标准,对不断提高行业服务水平,切实促进经营管理,科学、有效、有力地保障老人的合法权益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三、社会救助基本情况
社会救助覆盖范围逐步扩大。近年来,京津冀区域不断扩大社会救助覆盖范围。2010年,北京市社会救济对象总人数达218589人,天津市社会救济对象总人数达310003人,河北省各类社会救济对象人数均远高于北京、天津两市(见表3—21和图3—23)。天津市滨海新区建立了城乡一体化的社会救助体系,在全市率先建立了传统与跨部门信息比对相结合的困难家庭收入核定机制。《天津市民政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要扩大城乡社会救助范围,完善分层分类救助办法。
表3—21 2010年京津冀地区社会救助情况
资料来源:《北京统计年鉴2011》、《天津统计年鉴2011》和《河北经济统计年鉴2011》。
图3—23 2006—2010年北京、天津市社会救济总人数情况
资料来源:2007—2011年的《中国统计年鉴》。
社会救助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京津冀区域社会救助管理工作进展顺利,救助机构和人员编制基本到位,规章制度逐步健全,协调配合机制逐步完善。各地不断创新和改革管理手段,切实提高了工作成效。北京市多部门联动,建立了专门的核对机构和信息管理平台。河北省建立了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同时进一步完善了低保对象认定办法。
社会救助政策日益丰富完善。目前《北京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和《北京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指导意见(试行)》已获北京市政府审批通过,后者进一步明确了认定细则,于2012年6月1日起正式实行。与现行政策相比,该政策在家庭财产核查范围、标准、方式以及瞒报骗保的处罚等多个方面做了明确规定和进一步细化。近年来,京津冀区域社会救助政策日益完善,对提升社会救助规范化和精确化管理水平起到了重要作用。
四、社会优抚基本情况
京津冀区域大多数地方优抚政策落实到位,优抚对象抚恤金标准不断提高,优抚对象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2010年,天津市政府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近3万人(见表3—22),北京市抚恤、补助优抚对象总人数约2.4万人,其中定期抚恤人数为2021人,定期补助人数为1.1万人,伤残人员1.1万人。
表3—22 2006—2010年天津优抚事业单位情况
资料来源:2007—2011年的《天津统计年鉴》。
优抚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保障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不断完善优抚保障体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近年来,通过完善优抚对象定期抚恤补助增长机制、创新管理服务方式、不断完善制度建设等方式,京津冀区域优抚对象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优抚对象保障水平不断提高。近年来北京市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标准先后做了8次调整,有较大幅度的提高,有力地保证了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同步提高。天津市根据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的规定,从2011年1月1日起,提高了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从2012年1月起,提高了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尽管目前优抚对象存在“看病难”、“保健难”以及住院医疗费用“报销难”等问题,但河北省民政厅于2012年10月出台的《关于着力改善发展环境 进一步加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提出了新的目标,即力争用三年的时间,在全国率先建立起以社会医保体系为依托,以优抚诊所、优抚医院为补充,以“一站式”服务为支撑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服务体系。
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开创新局面。北京市大力推进拥军优属“五个百分之百”工程,“十一五”期间共出台拥军优属、优抚安置政策420多项,接收安排军转干部10267人,接收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数量均占全国的1/6,退役士兵安置率达到100%,办理军人家属进京落户5271人,有参训意愿的退役士兵培训率达到100%。天津市的优抚对象有253629人,他们在住房、医疗、生活等方面都得到了较好的保障,国家的相关政策规定全部得到了落实,很多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河北有35万多名重点优抚对象,是优抚大省。2009年以来,河北在全省推广实行了优抚对象住院医疗费用报销、优惠、补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机制。截至目前,全省172个县(市、区)全部建立了优抚对象医疗费用“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网络,所有重点优抚对象全部纳入了相应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优抚医疗保障资金达到4亿多元。此外,还成立了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了“创业服务进军营”、就业专场招聘会等多项活动,积极推动了退役士兵充分就业。多年来,河北广泛深入地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形成了坚如磐石的军政、军民关系。2012年,河北16个市(县)被命名为全国双拥模范城(县),数量位居全国前列。
五、就业基本情况
近年来,京津冀区域通过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加强职业培训和创业指导,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加强就业特困群体的援助力度等一系列措施,稳步推进就业工作。
就业规模稳步扩大。截至2010年年底,京津冀区域从业人员共有5628.7万人,作为人口大省的河北省从业人员有3790.2万人,北京市达到1317.7万人,天津市有520.8万人。京津冀地区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9689.5元,北京市和天津市均超过平均水平,分别达到65158元和51489元,河北省低于平均水平较多,仅为31451元(见表3—23)。
表3—23 2010年京津冀地区就业情况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11》。
按三次产业划分,2010年京津冀地区第一产业就业人员数为1610.6万人,第二产业为1750.4万人,第三产业为2267.7万人,第三产业就业人数远高于第一、二产业(见图3—24)。随着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第一产业所占比重有所下降。
图3—24 2007—2010年京津冀区域按三次产业分就业人员数情况
资料来源:2008—2011年的《中国统计年鉴》。
劳动力负担正逐步减小。2010年年末,京津冀区域城镇登记失业人口数为51.2万人,其中河北省占据主要部分,为35.1万人,通过实行积极的就业政策,北京市将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成功控制在1.4%,天津市为3.6%,河北省为3.9%(见表3—23)。单位劳动力负担人口数,两市一省均控制在2人以内,单位劳动力负担正在逐步减小,参见图3—25。
图3—25 2010年京津冀地区城镇和农村单位劳动力负担人口数
资料来源:2011年《中国统计年鉴》。
特困人群就业状况有所改善。北京市和天津市不断加强对特困人群就业的援助力度,截至2010年年底,北京市已有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19个,残疾人教育与培训机构10118个,新安置残疾人员就业人数4520人。天津市有残疾人教育与培训人4154个,新安置残疾人员就业人数2636人,特困人群尤其是残疾人就业状况得到了改善(见表3—24)。河北省发展相对缓慢,暂无明确统计数据。
表3—24 2010年北京市和天津市特困人群就业服务情况
资料来源:《北京统计年鉴2011》和《天津统计年鉴2011》。
在京津冀区域社会保障事业建设方面,应加快推进社会保险领域改革,提高并稳定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体系建设。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形成职工多缴费多受益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健全社会保险电子申报等工作机制,扩大进城务工工伤保险覆盖面,实现基本医疗保险持卡就医、实时结算全覆盖。建立健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的整体水平,降低贫困发生率,构建多层次、多形式的社会救助体系,确保实现无社会救助盲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