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理财:青苗法与王安石的金融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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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拗相公』王安石竟被百姓骂死?

四野逃亡空白屋,

千年嗔恨说青苗。

这句诗出自小说《拗相公饮恨半山堂》。

“拗相公”意思是性格执拗的宰相,说的就是大宋名臣王安石。小说里说王安石“大权到手,任性胡为,做错了事,惹得万口唾骂,饮恨而终”。

这篇专门骂王安石的小说,收在《警世通言》之中。《警世通言》是明代著名话本小说总集“三言”中的一部,由大才子冯梦龙编写。三言者,《喻世明言》《警世通言》《醒世恒言》,是那个时代的大众读物,畅销之作。

今天人们津津乐道的大宋改革运动——王安石变法,小说中是这样写的:

安石既为首相,与神宗天子相知,言听计从,立起一套新法来。那几件新法?农田法、水利法、青苗法、均输法、保甲法、免役法、市易法、保马法、方田法、免行法。专听一个小人,姓吕名惠卿,及伊子王雱,朝夕商议,斥逐忠良,拒绝直谏。民间怨声载道,天变迭兴。荆公自以为是,复倡为三不足之说:“天变不足畏,人言不足恤,祖宗之法不足守。”因他性子执拗,主意一定,佛菩萨也劝他不转,人皆呼为“拗相公”。文彦博、韩琦许多名臣,先夸佳说好的,到此也自悔失言。一个个上表争论,不听,辞官而去。自此持新法益坚。祖制纷更,万民失业。

这一段讲的是历史,后面的才进入小说正题,说的是因爱子王雱病死,王安石深受打击,于是辞去宰相职位,打算到江宁府(即金陵,今南京)安居。他一路微服私行,只见到茶坊、庙宇、驿舍、茅屋等场所各种题诗,都是痛骂王安石和他的新法,如“排尽旧臣居散地,尽为新法误苍生”“最恨邪言三不足,千年流毒臭声遗”“奸谋已遂生前志,执拗空遗死后名”之类,处处皆是。

老百姓对王安石的恨深入骨髓。甚至有一老妇人把家里的猪唤作“拗相公”,把鸡唤作“王安石”,把王安石当作畜生使唤,还有一老卒说有数百村农手持木棍,等待王安石经过,要把他打死,再把他的肉分了吃掉。

王安石惊骇万分,日夜兼程,直奔金陵。到金陵后,不敢住在城里,只住在钟山的半山腰,称“半山堂”。半山堂中王安石终日忧愤,痛悔前非,用手狠拍自己的脸,自骂了三天,最后呕血而死。

这虽然是小说,情节都是虚构的,但虚中也有实。话本小说本以民间讲史为本,其反映的社会舆论对王安石变法的评价多为负面,是颇有历史依据的。

特别是小说篇末有一句:“后人论宋朝元气,都为熙宁变法所坏,所以有靖康之祸。”这其实是南宋以后学者们的主流看法。

譬如南宋大儒朱熹就曾说,王安石的学术文章、节操品行在一代人中堪称超一流,特别是有着重建道德、经世济民的担当精神(“以文章节行高一世,而尤以道德经济为己任”)。大家对受到神宗重用、当上了宰相的王安石报以极高的期待,以为可以重现三代盛世。没想到他在宰相的位子把敛财和强兵作为首要事务,用的都是邪恶凶狠之辈,排挤的都是忠诚正直之人,强横凶暴,让天下人都愁苦不安,丧失了活下去的动力(“使天下之人嚣然丧其乐生之心”)。最后的结果是“群奸嗣虐,流毒四海”,到了崇宁、宣和之际,祸乱已经到了极点。

朱熹的这一评价后来写入了官修正史《宋史》的《王安石传》中,成了正统观念。对比一下,朱熹对王安石变法的评价,与《拗相公饮恨半山堂》中的说法,在根本倾向上完全一致。稍微有差别的是,朱熹给王安石本人的道德文章点了个大大的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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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1021—1086)

流传下来的王安石画像以这一幅最具神韵。邓广铭先生认为,这幅画像很有可能是王安石退休金陵期内,李公麟为他作的那幅“著帽束带”画像的一个摹本。

王安石,字介甫,江西临川(今江西抚州)人,生于天禧五年十一月十三日(1021年12月19日)。他在熙宁二年(1069)被宋神宗赵顼任命为参知政事,掀起了轰轰烈烈的变法运动。恰如前引小说中所描述的,王安石推行的新法内容非常广泛,而他的战斗风格又极为鲜明,在政坛上引发了激烈而持久的斗争,即所谓的新旧党争。赞成新法者为新党,亦即改革派;反对新法者为旧党,被称为保守派,司马光、韩琦、富弼、文彦博、欧阳修、吕公著、张方平、苏轼、苏辙等一代名臣,皆在其列。

神宗一开始对王安石言听计从,新法顺利推行,后来虽然将王安石两次罢相,但仍对他表示尊敬和礼遇,先后封他为舒国公、荆国公(因此后世多称王安石为王荆公)。王安石卜居金陵钟山之时,过的是悠然自得、闲适安逸的生活,诗歌唱和,潜心佛学。这和小说中所说的全然不同。王安石虽不在相位,神宗依然全力推行新法,而且坚决不允许朝野非议新法。

王安石卒于元祐元年四月六日(1086年5月21日)。当时神宗已经去世,小皇帝哲宗赵煦初即位,神宗的母亲、哲宗的祖母太皇太后高氏垂帘听政,起用了保守派大臣司马光。司马光将推行了十几年的新法一一废罢,把新党的骨干力量赶出朝廷。眼见自己辛苦创立的新法大业崩塌,王安石在痛苦愤懑中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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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兼善堂本《警世通言》插图

插图题诗为“强辩鹑刑非正道,误餐鱼饵岂真情”。前一句说的是“鹑刑”事件,有个少年得到一只用来斗的鹌鹑,他的伙伴向他要,他不给,伙伴自恃和他亲密,拿着鹌鹑就跑了,少年追上去把他杀了。开封府判少年死刑。王安石认为,按照法律,公取、私取都是盗,少年的伙伴没有得到同意就把鹌鹑拿走,就是盗,少年追杀他,就是捕盗,应判无罪,所以他弹劾开封府判案过重。开封府不服,案子上报到审刑院和大理寺,皆主张维持开封府的原判。但王安石始终坚持认为自己的主张是对的。“误餐鱼饵”是指王安石当知制诰的时候,参加宋仁宗的赏花钓鱼宴,把摆在面前的一盘鱼饵吃光了。仁宗由此认为王安石是“诈人”,倘若误食一粒鱼饵,还可以理解,把一整盘都吃了,完全不合人情常理。后世很多文人都把这些事视作王安石是“奸臣”的证据。

八年之后,哲宗亲政,很快就召回新党并恢复了新法。又过了七年,哲宗去世,他的弟弟徽宗赵佶,著名的艺术天子,声称要继承父兄的事业和遗志,任命了蔡京为宰相,继续推行新法,将司马光等人定为“奸党”。在此后的四分之一世纪里一直是新党掌权,新法的合法性不容置疑。这样算下来,新法在北宋神宗、哲宗、徽宗三朝前后推行的时间差不多有半个世纪,而不是人们常说的“司马光上台废除新法,王安石变法失败了”……

王安石是政治家,也是大学者,他主持编写的《三经新义》(包括《周礼新义》《尚书新义》《诗经新义》)成为科举考试的标准教材。他在哲宗亲政后获得了“文”的谥号,并得以配享神宗庙庭;徽宗朝的时候他又得以配享孔庙,几乎与亚圣孟子平起平坐,“优入圣域,百世之师”,受天下士子朝拜,并被追封为“舒王”,荣耀达到极点。

1127年,金人入侵,开封陷落,太上皇徽宗和即位一年多的钦宗以及大批妃嫔宫人、宗室、高官贵族被金人俘虏掠到北方,史称“靖康之变”。徽宗第九子康王赵构作为漏网者登上了皇位,即宋高宗,建立了南宋王朝。南宋开国,便视王安石变法为北宋亡国的祸源,南宋史家在史书编纂中对王安石及其追随者进行了彻底的清算。

到南宋理宗淳祐元年(1241),朝廷下诏,将王安石从孔庙中踢了出去,并将他钦定为“万世罪人”——这是南宋时代官方给予他的最后评价。《拗相公饮恨半山堂》则反映了宋明之世的民间舆论,与官方评价并无二致。所谓“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莫过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