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代五京体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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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辽代燕云地区的统治方式——以军事职能为中心

一般来讲,辽朝的燕云地区是指辽太宗会同元年(938年)从石晋获得的幽云十六州。[1]本书为了讨论的方便,将燕云地区的范围扩大至《辽史·地理志》南京道和西京道的范围,具体而言,就是在传统的燕云地区基础上加上东部的平、营、滦三州以及西部的丰州、云内州、东胜州、宁边州、金肃州、河清军六个州军。

长久以来,人们普遍认为辽朝对于燕云地区的统治方式就是划分为南京道、西京道两个一级政区,由留守全权处理辖区内的事务。近年来有学者认为,辽朝根本不存在作为京道的一级政区,《辽史·地理志》依京划道的编排方式乃是援引两《唐书》《五代史》的惯例,以“京道”为总纲,即以五京为核心,罗列州县,编纂者这样做的原因只是为了谋篇布局的需要,辽代五京道只是一个地理概念而已。[2]还有学者指出,辽朝的地方行政区划基本沿袭唐末五代制度,实行府、节镇州(道)——防御、观察、刺史州——县三级制度。辽代府、州之上仅存在八个专门理财的路,而且这种“路制与宋代有所不同,如果说宋代的路堪称诸监司并立的复式政区的话,辽代的路尚难构成一级政区,它始终只是一个财务督理区。辽代的府、节镇州始终是真正的高层政区”[3]。笔者认为,上述看法未免有点矫枉过正了。事实上,辽朝的五京都是依据不同的情势而建立起来的,各有不同的情况,并非如中原王朝那样有着整齐划一的模式。燕云地区不仅有财赋性质的路分,还存在具有军事性质的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