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4章 卢斯 桃子剧场
清晨的太阳早早地撬开了我的眼皮。休伊特裹着粉红色的浴袍睡在乘客座上,一件T恤盖着他的脸。JD靠着方向盘打瞌睡。阿普丽尔占了后排座位,就在我身后。她已经醒了,“太好了,你起来了。我得让人看看这个。”
她把平板电脑递给我。我用仍然带着烟味的袖子擦去眼中的睡意,这气味令人皱眉。我仔细看着平板电脑,然后抬起头,“每一家旅馆?”
“每一家旅馆。”
“整个城市?”
“整个州。”
我又闭上了眼睛,“还没找到炸弹?”
“还没有。炸弹小组还没查完一半地方。”
“他们计划查完所有的地方?他们还没有抓到什么人,或者找到什么东西,让他们相信这是个恶作剧?”
“你要看看这篇文章吗?”
“不了。”我把平板电脑还给她,“这会让我紧张。可怕的恶作剧。我需要睡眠。我们都需要睡眠,然后我们需要为今晚的演出做好准备。”
我、阿普丽尔和JD花掉一部分每日津贴,到旅馆附近一家小餐馆吃早餐,休伊特还在车里打瞌睡。餐馆里面挤满了昏昏欲睡的人,有些人我之前在停车场里见过。我把糖倒进又酸又淡的咖啡里,总算让它变成勉强能喝的东西。
我们安排了一个午间电台广播节目,但他们还不允许我们回旅馆房间,我闻起来仍然像是那个播客主持人的烟灰缸。我在餐馆洗手间里用纸巾尽可能地把自己擦干净,把头发上凝固结块的洗发露刮掉,但我对这身衣服无能为力。
“卢斯,那是电台节目,”当我回到桌边时,JD说,“没人能闻到你身上的味道。”
他躲开我朝他扔过去的黄色小包甜味剂。
我讨厌在超级沃利购物,讨厌他们压低价格挤垮当地商家,讨厌他们使用自动结账解雇收银员。但考虑到目前的情况,超级沃利似乎是我们的最佳选择。于是我跑着穿过停车场,去那里买了干净的牛仔裤和背心,希望休伊特醒来后也能这么做,但我不打算跟他说。有一次我建议他演出时换件衣服,结果他穿了条摔跤用的丁字裤出场。
他为什么会带着摔跤丁字裤?我们私下猜测过,但不打算直接问他——最好装作不为所动,免得反而鼓励到他。如今他从包里拿出任何东西都不会令我们感到惊讶,但如果我让他买些衣服换掉浴袍,他可能还会搞来连体内衣和兔子拖鞋。
我们回到车上时,看到他不知从哪儿找来一条牛仔裤,还有他昨天晚上脱掉的那件带乐队标志的上衣,我松了一口气。他还没拿到吉他,所以他本来可以不参加电台宣传,但我很感激他愿意做出努力。
电台节目照常进行。吉他、贝斯,一个倒过来的塑料垃圾桶当鼓,全都塞进了一个移动厕所大小的空间。有一首老歌叫《消失的恐惧》,里面有句歌词是关于在电台演播室里,如何小心控制吉他琴颈的角度的。当我们努力不要戳到对方的眼睛时,那首歌总是浮现在我脑海中。
“《血与钻》是一首自传式的歌曲吗?”我们演奏这首歌之后,主持人问道。
“不是。”总之,只能怪他问的是个只能肯定或否定的问题。大家都知道,如果你想得到开放式答案,就问个开放式问题。如果他问“那首歌的灵感来源是什么?”也许我就能告诉他一些事。阿普丽尔和JD交换了一个好笑的眼神,我意识到自己又一次回避了私人问题,就像他们前一天晚上说的那样。我没打算守口如瓶,只是觉得这并不重要。
主持人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耸耸肩向我表示歉意——节目继续进行下去。我们回答了关于当晚演出、巡演、专辑、热门歌曲的问题,甚至把这次旅馆恐慌事件变成了更轻松的趣闻轶事。我们向几位幸运听众赠送了门票,惊讶地看到了(不是第一次)真实的参与者们打爆真实的电话线争取门票的画面。主持人把他的平板电脑递给我,表示人们在社交媒体上的反应也一样。
我还没有习惯红起来。在七个月的步履维艰之后,我们近二十二个晚上的十七场演出门票,都是完全售罄或基本售罄。一切发生得太快了。一段视频出现在正确的时间、正确的位置,一个专题节目放在超级流媒体上,然后突然之间,我们从开端直接跳到了高潮。《血与钻》甚至不是我最好的歌曲。平淡无奇的日常细节都很现实,宣传、开车、粗陋的食物、肮脏的俱乐部洗手间,以及舞台时间,但竟然有人在倾听这些细节,这仍然超出了我的理解范畴。
下午两点,他们终于让我们回到旅馆,否则我马上就要从恐慌发展到高度恐慌了。阿普丽尔已经开始在网上搜索当地商店了,看看我们能到哪儿给休伊特买或租一把新吉他,我试着不去想必须回超级沃利买化妆品和适合舞台的服装的事。旅馆的人完全没提到粉红色的房间,我怀疑要么炸弹小组根本没去我们的房间,要么他们接到的命令是,除了他们要找的东西,忽略其他的一切。合情合理。没人愿意进入并不欢迎访客的旅馆房间。
“也许我们应该把所有东西都带走,以防再发生这种事情。”阿普丽尔一下子倒在床上,闭上了眼睛。她有个习惯是把所有的衣服都从包里拿出来,放进衣柜和衣橱里,即使我们只在城里住一晚。她说这能让她减少一些漂泊不定的感觉。
“这种事情不可能连续发生两次,对吗?”我扒拉着自己乱七八糟塞满舞台服装的行李袋,寻找我想穿的衣服。没多少选择。我们一般会在周一去自助洗衣店,但我那天一直忙着为今晚的演出做宣传,而乐队一直忙着“改造房间”。原本计划改到今天,但我们没想到会被锁在旅馆外面。
阿普丽尔开始轻轻打鼾,我也忍不住想打个盹儿。我设置了手机闹钟,然后闭上眼睛。似乎刚过了两秒钟,我就被手机铃声吵醒。阿普丽尔正在吹头。我一直不知道她是怎么不靠闹钟醒过来的,不管我们多么缺少睡眠。我跟她一样洗了个幸福的、没有被打断的澡。
我考虑了一下要不要把所有东西都带走,决定不要这样做,然后又觉得还是该带走,然后再次反悔。有人连续两个晚上玩同一套把戏的概率有多大?我把现场演出需要的东西放进背包里,留下了那个大一点儿的行李袋,以表明我的观点。
我们和男人们在停车场见面。我把巡回手册交给休伊特,他把地址输入面包车的GPS以确定路线。巡回演出的最初几天,那些家伙曾嘲笑我坚持要打印一份行程安排,直到有一天下午,大家的手机都瘫痪了,但我仍然知道我们要去哪儿。那天我们停下来想买一份实物地图。“如今早就没人卖这种东西了。”便利店店员说。那之后再没人嘲笑我的手册了,我喜欢在地图的空白处写备注。在一个地区的限制范围内度过整个童年,这使我迷上了地图,以及它们能告诉我的一切。
我们开车经过一个漂亮的小商业区,这里到处都是精品店和餐厅,随后我们离开宽阔的街道,驶入一条窄路。
“停车。”我已经在开车门了,“停,停,停下。”
休伊特猛踩刹车,我跳了出去。桃子剧场,我们的目的地,上方有块老式大招牌。一块写着我的名字的老式招牌。今晚:卢斯·坎农。我在黑板上和海报上见过自己的名字,但以前从未在招牌上见到过。
一年前,我刚出道时列了张清单,记下自己希望在音乐生涯中完成的所有目标。其实是两张清单:一张是我能控制的事情,另一张是我无法控制的事情。我在第一张清单上列出的项目类似于“学习怎样把主音吉他弹得更好”。第二张列的项目则比较缥缈:我希望担纲演出的俱乐部和剧场;我希望在舞台上合作的人。我从未想过要加上“我的名字出现在大招牌上”,一有机会打开日记本,我就会写上这条,然后开心地划掉表示已完成。
“这个好酷!”我其实不是在跟哪个人说话,我掏出手机迅速拍了张照片。
一辆汽车在我们的面包车后面按喇叭,我挥手让乐队继续往前开,“我等下到里面去找你们。”
休伊特拿着我的巡演手册,他能看到那条“装卸口在俱乐部后面”的备注。我还有几分钟时间可以用来欣赏我的名字被灯光围绕的样子。
一位女士在马路对面牵着一只德国牧羊犬走向公园。
我指着标志牌,“那是我的名字!”
她微笑着向我竖起大拇指。
这家剧场看起来曾经是个电影院。厂牌的公关团队已经把海报送来了,其中一张就贴在老式售票亭旁边那块花式灯泡展板上。我试了三扇门都是锁上的,最后才发现一扇开着的门,通往一个带酒吧的圆形大厅。一个身穿黑色T恤的人正在往啤酒冷却器里面加酒,身后有个巨大的桃子。我走进去时,他抬起头来。
“我是乐队的,”我在他开口询问之前介绍道,“你知道装卸口开没开吗?”
他点点头,我走进剧场。
难怪他们一直催我在这个城镇宣传推广。我们大多数时候都是在中等规模的摇滚俱乐部演奏,但这是个真真正正的剧场,有座椅、有楼厅、有所有的一切。我们要在一家剧场担纲演出。我即将担纲演出。当然,只是在周二而不是周末,但这仍然是个进步。
我沿着通道往前走去。观众席的灯光亮着,展现着所有的细节:装饰艺术风格的壁灯,雕梁画栋的舞台。阿普丽尔带着一个巨大的乐器包费劲地从舞台侧翼爬上来,那是她的架子鼓硬件,永远都是最后一个装上去、第一个卸下来的,和她一样高,比她重一倍。其他人跟在她后面,拿着她的鼓凳、她的镲包、她的低音鼓。每个人都在帮忙,但阿普丽尔总是自己拿最大的鼓包,这令她感到自豪。
我走向面包车。杰玛之前说过我不用帮忙装卸。“你可以扮演天后的角色。毕竟是你给我们发工资。”
也许我本可以习惯这种事,但这样会使我和一起演奏的那些人之间出现一种古怪的隔阂,即使他们属于“雇佣军”。我想成为这个团体的一员,但总有些情况让我格格不入:个人宣传广播节目,他们的涂料探险。我本身也不愿意分享太多关于自己的事情。我能做的只是搬自己的音乐装备,然后再帮他们。
杰玛离开后,我很高兴他们已经习惯了我随时介入各种事情,流程上没什么古怪变化。也许我偶尔会有某种特权,类似于“那是我的名字”,但说到底,我实在不知道怎么扮演天后。
我们把所有的东西都卸下来,开始安装。阿普丽尔把她的架子鼓组装好之后,另一位穿着桃子剧场制服的员工来到舞台上和我们一块儿干了起来。他把架子鼓的麦克风和支架从一个凹室里拉出来,开始纠结它们的位置。
“嗨——我是卢斯。”我在他暂时停下来时开口说。第一步:如果某个人负责让你的音乐听起来更棒,一定要对他们表示友好。
“埃里克·席尔瓦。叫我席尔瓦吧。我很期待这次演出。最近几周我们一直在家里播放你的作品,我真的很喜欢你的声音。”
我在心里给他加分。我一般根据音响师的态度就能知道这场演出效果如何。有些人不欢迎我们,也许他们更喜欢另一种曲风,或者单纯看不上年轻女歌手,他们不会跟我介绍自己的名字,而在我进行自我介绍时,他们只是嘟囔两句、点点头,或者接着干自己的事情。那些家伙有问题只会去找JD或休伊特,居高临下地对我和阿普丽尔说话,或者根本不跟我们说话。我已经学会了把自我介绍当作一个简单的测试。
灯光室里有人正在反复切换各种颜色和位置,投下绚丽多彩的灯光,时不时令我们眼花缭乱。我们调试时席尔瓦一直在乐队周围转悠,放置麦克风,调整监听器角度。他没有问我们任何关于乐队构成的问题,或者我们想把监听器放在哪儿,我意识到他已经认真研究过了我们的技术附加条款,据我所知,正是这一点使这个地方成为排名前1%的场馆。到舞台上来见我们的这个人会满足我们所有的需求和偏好,我有一种预感,这将是一次很棒的演出。
试音很顺利。这家剧场的音响系统是我们这次巡演中最棒的,席尔瓦为我们提供的监听混音完全符合我们的要求。这个剧场的音效听起来就像身处大教堂,饱满而温暖;坐满观众后听起来会更棒。席尔瓦调好所有的音量之后,我们问他还有没有时间让我们试试我周末写的一首新歌。
“当然,请便。”他说,“开门前你们还有两小时时间,晚餐很快就会送到休息室。如果你们需要我帮忙,就来找我。”
我在巡演刚开始的一段时间状态不佳,当时我还没有掌握好处理事情的节奏。我们在每场演出结束后开车去下一个城镇,半夜入住旅馆,我只能睡几个小时就又得开始宣传活动;其他人可以多睡几个小时,而我却得被杰玛拖去参加早间节目。我当时满脸憔悴,只能靠咖啡因让自己打起精神,吃的都是垃圾食品。
三个星期后,我请求杰玛改变一下这种情况,我们安排了新的时间表。如果可能的话,我们就睡在演出的那个城镇,让我可以睡上一夜好觉。醒来后,去旅馆健身房、开车、试音、演奏、睡觉。如果我们必须在早上八点前参加六小时车程外的电台节目,就不能这样安排了,不过公关人员会把一些宣传活动从早间挪到午间,也会按照我的建议让其他人一起参加。
上周六,在试音和演出之间的几个小时里,我在整个巡演期间第一次坐下来写歌。开车时,我脑海中不知不觉涌现灵感。我的大部分灵感都产生于手握方向盘的时候,那条路的节奏让我的大脑自由徜徉。
灵感的种子来源于我在路上看到的一处涂鸦。标语牌上潦草地写着“别再去想”,就在城镇名称、市长姓名和人口数目下面。别再去想什么?我琢磨着,这首歌就此浮现在我脑海中,一首关于孤僻和恐惧的冥想曲,简洁有力。我在周日早上把它写了出来,给面包车里那些家伙听,那天试音时我们试了一种编曲,我听着很满意。
两天后,它听起来不像周日时那么完美了,当时,新鲜感掩盖了这首歌的粗糙之处。巡演进行到这个时候,我基本已经不再犹豫要不要告诉乐队该怎么做。最初,我就算感觉不对也不愿跟他们说。
“要告诉我们,”阿普丽尔注意到这一点时对我说,“我们的目标就是让你的音乐更好听。”
“但你们更有经验,你们都是很棒的音乐人。也许错的是我?”
“这是你的歌,对吧?我们可以提出建议,但你有最终决定权。我们都希望忙完这一天音乐听起来更棒,对吧?如果你开心的话,我们的音乐听起来就会更美妙。”
接下来几个月我一直朝这方面努力。如果我觉得有人跑调,或者架子鼓加花喧宾夺主,我就会鼓起勇气说出来。
“JD,你和阿普丽尔等到第二节再加入怎么样?”我现在会问,“开头需要有一点儿呼吸空间。”
我们试了试新的演奏方式。我又稍微调整了一下,把一个和弦改成它的关系小调,给这首歌带来一丝恰如其分的深沉色彩。
“我觉得可以了。”第四遍之后我宣布。歌词还是不太对劲,但在我们录音之前没什么是板上钉钉的。
“谢天谢地,”休伊特说,“我饿得想吃掉自己的胳膊。”
“你懒得吃早餐可不是我们的错。”阿普丽尔说,“听起来不错,卢斯。”
我对她咧嘴一笑,“你们觉得我们能把这首歌塞进今晚的曲目列表吗?”
“如果你觉得我们不会搞砸的话。”JD把贝斯靠在音箱上,按下待机开关。
“你介意我再弹一会儿吗?”我对着麦克风问道。
“没问题。开场乐队还没到。”只闻其声不见其人的席尔瓦通过监听系统回答我,“你们需要我留在这里吗?”
“不用,谢谢。一切听起来都很完美。”
所有人都离开去吃晚餐了,我又逗留了几分钟。不是因为我还有什么事情要做,而是因为我想在这个美丽的舞台上独处片刻。观众席的灯光再次亮起,我望向那一片空荡荡的座位、两条长长的过道,以及优雅的楼厅。我翻唱了当年在街头唱过的一首歌,感受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多么丰润洪亮,我的吉他充满力量。音乐填满了这个空间,就像液体或气体一样,涌向最远的角落。我属于这里。
我的手机响了,是阿普丽尔发来的信息。来看看这间休息室。
我走进去的那一瞬间就明白了她为什么会发信息给我。这个房间比我们这次巡演中曾经挤进去的任何一间休息室都大。沙发有点儿破旧,但看起来没有后台常见的那种生物危害现场糟糕。角落里有一张带镜子的梳妆台,仿佛在保证让我们具备电影明星一般的魅力。墙上贴着各种乐队贴纸和8英寸×10英寸的黑白照片,有新有旧。
“这可吓不住我。”休伊特指着一张约翰尼·卡什[1]的签名照片说。他在开玩笑。我从未见过任何剧场或任何情况令他心生畏怯。他是个真真正正的主音吉他手,充满了主音吉他手的自信。
“那是洗手间吗?我们有自己的洗手间?”我问。在大多数俱乐部里,我们只能和一到三个其他乐队共用一间休息室,所以除了公共洗手间没有别的地方能换演出服,公共洗手间的标准配置:两个厕所隔间——一个堵住了,另一个没准儿;没有卫生纸;涂鸦比墙壁还多;对着有裂缝的镜子化妆;所有物品的表面看起来都得戴手套去碰才安全。而这个洗手间干净到发光,虽然还是太小,换衣服不太方便。
“吃点儿东西。”每隔一段时间,阿普丽尔会试着暂时进入杰玛的管理角色。不会太久,也就是说,不足以让她放弃把旅馆房间涂成粉红色,但至少足以告诉我记得吃晚餐。
我看了看摆在桌上的食物,他们满足了我们所有的附加条款。很多地方无视我们的要求,给我们提供比萨和麦当劳,或者直接把钱给我们,让我们自己去买晚餐。我倒是不介意自己买晚餐这个选项——让我们有机会找家当地餐馆,稍微看看这个新城市。
在那个糟糕的夜晚之后,茶几上的电热水壶、润喉健康茶、蜂蜜和柠檬对我来说非常有吸引力。对其他人来说,别的茶和咖啡更有吸引力,因为他们都觉得润喉茶的味道就像腐烂的甘草。蔬菜和鹰嘴豆,冷切肉,还有我们之中不唱歌的人可以吃的奶酪。我给自己装了一盘食物,开始泡茶,盖上一个带缺口的茶碟让它泡得更浓一点儿,然后坐在沙发上吃东西。
“演出门票已经售空。”阿普丽尔说,“我和外面的灯光技术员谈过了。场地超级棒。”
“太好了。”
“如果顺利的话,也许厂牌能让我们接下来的巡演都在这样的剧场里举办。我会习惯的。要是我们没有因为在旅馆房间里乱涂乱画而被全体解雇的话。”
也许那是我能听到的最接近道歉的话。
有人在匆匆忙忙敲门。
“听起来不错——”我刚开口,席尔瓦就走了进来,这半句话戛然而止。
他看上去心烦意乱的。
他向我们挥舞手机,“你们看到了吗?”
我们来到俱乐部之后还没看过新闻网站。
“又是旅馆吗?”JD问。
席尔瓦摇了摇头。没有再说什么。
“哦,天哪。”我们都转头去看阿普丽尔。她刚拿出平板电脑,脸色变得苍白。
她把平板电脑转向我们。
注释
[1]约翰尼·卡什(Johnny Cash,1932—2003),美国乡村音乐创作型男歌手,被称为当代“美国草根精神”的奠基者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