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楼:《北洋画报》忆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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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堪回首之赛金花

《北洋画报》 第八百二十五期 2版 1932年9月1日

20世纪初的国之世象,纷繁且杂芜。《北洋画报》中展现的片鳞半爪,拼凑起来便构成了那个时代的世间百态。第825期2版主要位置的大幅照片中的女子名叫赛金花,这位“晚清名妓”曾名噪一时。

中国娼妓由来已久,商殷即有宗教卖淫的“巫娼”。春秋时期,齐国管仲“置女闾七百”,成为中国官妓的肇始,其时私人奴隶有的也成为私娼。[13]清朝初年到雍正元年以后,朝廷颁发法令,官妓废除,娼妓开始完全私营。鸦片战争之后,国内很多城市开埠并设立租界,商业的繁荣带来的不仅是经济的发展,同时还有随之而来的沉渣泛起。华洋属地政策的不一致,也致使娼妓业畸形繁荣。社会学家潘绥铭曾谈及民国时期的性产业:“民国时期跟晚清最大的不同是性产业分布到交通线的沿线,开始第一次在县镇两级出现。1948年美国《纽约时报》做了一个调查(估算),天津卖淫小姐占总人口4%,上海3%……娼跟妓不一样,妓是指青楼,高档妓女,是文化层次比较好的。娼是指娼寮,地位非常低。民国时期,有的省禁,有的省不禁。全国没有统一的规定,天津完全合理合法,而且是登记的。”[14]民国时期的性产业是当时不可回避的社会现象。《北洋画报》于创办之初就发表声明,绝不刊载娼妓的照片与文章,并表示如有未知错刊也请读者立刻指正。这可视为编辑部对待这一社会现象的态度。

1930年代的赛金花,正如《北洋画报》这张照片下文章之题《秋风中憔悴之老美人》,已经不再是那个特殊行业中的佼佼者,而是风烛残年的传奇女子,当然也就不在画报禁刊的“娼妓”范畴了。“赛氏旧影,本报曾刊载两次。最近空了(萨空了——编者注)君又以大幅者寄来,容光焕发,体态婀娜,爰再影而出之,以公同好。”从配文可知这张照片已经是第三次刊登在《北洋画报》上,且是最大的一幅,照片两旁联曰“梦魂时绕扬州路;兰蕙香余湘水间”。

《北洋画报》 第一千四百九十三期 2版 局部 1936年12月19日

《北洋画报》一共刊载过至少17次赛金花的相关消息,其中不少配发了图片。1928年7月21日《北洋画报》第205期2版上第一次刊载与赛金花有关的内容,也是此图。第一次刊载这张图片的下方,编辑注释称:“名小说家东亚病夫所著《孽海花》书中最要人物赛金花之遗影。”这幅照片遂成为人们认识《孽海花》主人公的重要凭据。照片下还附有一篇短文,记云:

赛金花之倾动一时,名满中外,在中国近世史中直不下于西太后,东亚病夫著孽海花,取作书中主人翁,乃益藉藉人口。旧本孽海花,载有其铜版像,殊不清晰,今孽海花再度出书,本报又适得此像,遂以历史人物的资格而登载之,(本报向不登载妓女),亦一奇也。赛金花名傅彩云,既洪文卿死后下堂,又以曹梦兰名操神女业,民国以来嫁议员魏某,再履都门则垂垂老矣。然观影中人亦殊非若何美妙,竟有掀天震地之名,则时为之也。

1934年,刘半农建议学生商鸿逵写一本赛金花的传记。后,刘亲自出面,约请赛金花口述,商鸿逵记录。十几次的访谈后《赛金花本事》出版,并畅销一时。胡蝶曾邀赛金花在上海商讨以此书为蓝本拍摄电影,但由于赛金花本人的婉拒不了了之。《北洋画报》也关注了与赛金花有关的戏剧、电影消息,并在1932年至1936年间持续报道。直到1936年12月19日的第1493期,两幅配文“十七日赛金花葬于北平陶然亭畔”的照片,结束了《北洋画报》对她的关注。赛金花香消玉殒后,她曾从事的行业又存续了十几年。1949年11月21日,北京市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通过决议,北京开始封闭妓院并取缔卖淫嫖娼。继北京之后,上海、天津等全国大中小城市都采取同样的措施,全国共查封妓院8400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