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从救援扬州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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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初战告捷

刘秀也带人到了,他在思考一个问题,怎么扩军,怎么找回汉儿血脉中的狼性。

他没有立刻参加战斗,而是吩咐刘亮带人包抄,不放一个清军离开,这一次刘秀要大开杀戒。

面对疯狂的清军,李八悍不畏死,没有一点犹豫,继续向前冲,和鞑子厮杀在一起。

“冲啊,跟我上。”

统管全场,刘秀也拔出刀,然后就向前方的清军冲去。要做老大,就得有担当,关键时刻,就要带头冲锋。

“一起上啊。”

阿福跟在刘秀身边,双手持刀左右挥砍,他身材魁梧,力气很大。

鞑子其实只有两个,一个白甲,一个守兵,其他的都是投降的南明军人,他们本来是来搜刮财富的,误打误撞,双方碰上了。

在清军中,士兵分为三个等级,守兵、步甲、马甲。普通的八旗男子,从十岁开始,每三年参加一次考试,达标便为守兵,接着是步甲,再后为马甲。

而清军的马甲兵中,优秀者又被选为红摆牙喇兵与白摆牙喇兵,便是满清护军与前锋营,一个牛录也不过数十个红摆牙喇与十几个白摆牙喇兵。

这次清军马甲运气不好,也是大意失荆州了,他低估了刘秀。

“变小阵!”

刘秀喊道,除了长矛方阵以外,还教了战斗队一种小阵。

这种小阵由三五人组成,相互配合。长矛兵单独作战很容易被人近身。但是有三五个人配合,就可以相互掩护,防止敌人近身格杀。

这是刘秀根据后世的三三制刺刀战术,演变出的一种长矛战术。

刘秀的眼睛,看到了远处穿着黑色皮甲的清军将领。

擒贼先擒王,这伙清军已经伤亡惨重,但是依然没有崩溃,如果要是将带头的击杀呢?

“跟我上!”刘秀的身边,聚集了不少的长矛兵,在他的招呼下,这些人以他为核心向前推进。

清军马甲的瞳孔收缩,他也看到了勇猛无比的刘秀。一刹那,他想到了东北的老虎。

上!一个武将的尊严让他热血沸腾。

“我遏必隆,可敢一战!”

“我是嫩爹!”

刘秀原本就向清军马甲杀去,没想到对方主动送上门了。正是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偏要闯进来。

不过战场刀枪无情,为了保护刘秀,阿福身上也是被劈了几刀。不过他红着眼,只是咬牙搏杀。

面前的对手更是不堪,眼见军功就要到手,阿福身上多了无尽力气似的,只是呼喝咆哮。

刘秀和清军马甲大战三百回合,终于获得胜利,一枪刺进鞑子胸口,然后钉在地上。

清军指挥马甲终于死了,这给清军的打击极大。战斗队气势如虹,清军大势已去。

最后一名清军,喊叫着挺枪向刘秀冲去,李八却一冲而来,如霹雳一声响:“杀鞑子!”

当头一刀,鞑子下意识地举枪格挡,一刀而下,直接将他的枪杆劈断,刀势不减,将这个鞑子,从头到脚劈成了两半,一股浓重的血腥味蔓延开来。

血战终于结束,刘秀的身上和脸上都是血,宛如一个杀神一般。

打扫战场,没死补刀,刘秀把这批清军全部杀死,不需要俘虏。

召集战斗队集合,刘秀决定救援扬州,他担心史可法的安全,他扫视这群勇敢的手下。

“今天,我对你们很满意。”

大家伙们都兴奋的仰起来了头,阿福本来要上前来说话,但是见到刘秀越来越兴奋,也默默地站在一边。

阿福拄着刀,他的身上还挂了一点彩,可恶的清兵老是攻击他的下盘。

刘秀的目光扫向众人,他能够感受到这些人变了,身上的气质在变化。刘秀明白了,能够唤醒血脉,只有战斗的鲜血。

从杀副将开始,刘秀就已经发现,只要经历过战斗,都变了个样子。今天在这里,战斗队没有一个后退。

本来这些手下,不想和鞑子拼命,只想安稳地活着,娶妻生子,传宗接代。与动物一般,追求最基本的生理需求。

刘秀一直在等一个契机,他已经想清楚了,未来要靠自己。现在正好,扬州被围正好给了这样一个契机。

刘秀将扬州的情况,跟战斗队分析了一遍,当然只是说鞑子要攻城。

战斗队没有害怕,纷纷表示和鞑子拼了,刘秀继续道:“咱们人少,不过还是要进攻。”

“这……这样也行吗?”

李八本来自我觉得够勇猛,都被惊的有些结巴,他没想到刘秀还要进攻,他真是佩服,这是从哪来的猛将。

“鞑子攻扬州,我们攻鞑子的后方!”

刘秀就讲到了这里,至于后面更长远的计划,说出来这些大老粗不懂。

刘秀统一了思想之后,安排陈南暂时负责营地的一众事项,他带着一千五百战斗队南下。

此时扬州城乱成一锅粥,史可法贵为宰辅(东阁大学士)、国防部长(兵部尚书),兼前敌总司令(督师),属于江北南明第一人。

他有督师之名,实则没有兵权,基本上是光杆司令,因为兵头们都不听话。

扬州守军的甘肃镇李栖凤、高歧凤部及川军胡尚友,郭尚良部先后逃走。

明军普遍如此,当此绝境,史可法不动如山,发出命令要求各地增援扬州,只是把刘秀给忘记了。

他的重要助手,屯田道应廷吉不知道大祸临头,还在为手下将领辩解:“兵者,杀机也。当以乐意行之。将者,死官也。须以生气出之。汾阳声伎满前,穷奢极欲,何尝废乃公事乎?”

汾阳,指唐代名帅郭子仪,他一边花天酒地,一边不断打胜仗。

史可法则笑而不答,无话可说。其实,他前面说过了,各位都是会享福的,而他不是。

言至此,不能不提到明代的“享乐主义”气质。虽然有许多人辗转冻馁之间,“人相食”的情形也并不少见,但它的确以享乐主义为其突出和基本的气质。

自古以来,饮馔之精,居止之适,娱乐之盛,无过乎明代的。

这方面,不知留下多少遗韵。徽州明代民居,到处有不厌精细的砖雕、窗雕。

藏家爱不释手的明式家具,造型何其优雅,材质何其奢华,气息何其怡然。

苏州诸多私家园林,无论创意、布局或情调,都将生活的愉悦升华到极致。

秦淮河畔那座座院坊和如云的姝丽,其间的陈设、品位、才艺、情趣和欲望,对明代享乐主义之表现,可谓纤悉无遗、妙到巅毫。

就在这温柔富贵之乡,史可法不改初心,与所有享受无关,不论饮食男女。

崇祯八年任职皖南以来,史可法实际就是鳏夫,夫妻异地,也从不近女色,中间除崇祯十二年至十五年丁忧三载,一直鞍马在外,“年四十余,无子”。

在到处声色犬马的氛围中,这实在是很“另类”的存在。不说偎红依翠的名士风范,也不说穷奢极欲的马、阮之流,当时,即便历来目为粗人的武夫,也都沉湎享乐不自拔。

比如刘秀的小目标,四镇之一刘泽清,在淮安大兴土木,宫室之丽令人咋舌。

放眼明末,无论正邪,都找不出第二个这号人物,史可法作为文人,德行绝对算是楷模。

在已习惯享乐、从皇帝到文武众官不享乐毋宁死的时代,这个生来不懂抑或不善于“受用”的人,只能像头老黄牛,将重轭套在脖子上,一步一踬,独自垂头走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