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终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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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沈萱

记忆里那个潮湿的午后总是飘着铁锈味……

陈默听母亲说,他们一家人是一零年搬到这座小城市的,当时父亲还有一门体面的工作,某某部门的局长。

空降过来的领导,还是大城市的家庭,陈默曾经也被贴着“别人家的孩子”之类的标签。

之所以是曾经,是因为他父亲死了。

在那之后,陈默就喜欢掀开潮湿楼梯间堆放的杂乱家具,钻到他们这栋小楼的屋顶上去,坐到边缘墙角,眺望这座边陲小城。

曾经小时候看得见绿油油的山峰不知道什么时候消失不见,高大挺拔的松树,亭亭玉立的白桦,还有些叫不出来名字的,现在只剩下一桩桩光秃秃的树桩子。

视野里取而代之的是万千的钢铁丛林,拔地而起,遮天蔽日,以一种超凡的姿态屹立在这片土地上,审视一切。

“你在看什么?”

忽然,有人用手从后面戳了戳他,那双手既纤细又白皙,和陈默这双干过很多糙活的手完全不一样。

陈默转过身,抬头看见了那个穿着素色长裙的姑娘。繁星熠熠生辉,夜空沉静如水,万千灯火,在沈萱眼里寂静的燃烧着,既妖艳又美丽。

“你是在看虞山的树吗?”沈萱冷不零丁地开口问道。

陈默认得这个住在自己家楼下的邻居,在他父亲没死前,沈萱的爸爸曾因为工作的原因常来他家走动。

“你知道虞山那些树的树龄吗?”

陈默又是点了点头,这一次终于开口:“大部分都是三百多年前,可以追溯到大明时代。”

“三百多年,这么长的时间,见证了一个朝代的崛起和灭亡,可就在这短短数月里,不超过十个人的工人队伍,带着油锯,就什么也没有剩下。”

沈萱面无表情地说道,随后她意味深长地看着陈默,但陈默眼里只有茫然,似乎没有听懂她的意思。

沈萱也预料到了陈默的反应,没有多说什么,在他们这个小区里,陈默是出了名的寡言少语,就算有些小孩辱骂他是个臭捡垃圾的,或者某些大人说他是什么臭要饭的,他也不会说什么。

“加个微?”

“我的?”陈默愣了一下,和对方对上目光后,他才意识到这个漂亮的姑娘确实是在要他的微信。

虽然之前他们两家有走动,但那也仅仅是曾经。

短暂的犹豫后,陈默手足无措地掏出自己兜里那个破旧的手机,屏幕虽然烂了,但是好歹像微这种聊天软件还是可以正常运行的。只能说,他的父亲留下的这部国产手机质量确实好。

那天是10月6号,即使是很多年后发生过很多重要的事情,陈默也没有想那天那样记得那么清楚。

之后,两个人变得顺络起来,甚至一起相约去爬山,就是他们之前讨论的那座虞山。

他们进山的时候是下午,没有很热,天气凉爽得就像是老天爷故意赐予了这场旅行。两人是顺着一条小道前进,路面上残留着以前的木制轨道,看上去这似乎是一条以前用于开山之类的小径。

只比人高半截的树叶翠绿得如同半透明的翡翠,绿色浓郁得仿佛整个春季都从这里发散而出。道路尽头,暖融融的阳光照进林子里来,为他们铺上一层碎光。走在前面的沈萱踢开那些疯长的野草,还顺便踢走散落在地面的松果,嘴里呀呀唱着陈默从未听过的歌谣。

夏与冬拼接之处

诞生之地存有希望

治愈之地存有希望

在寒冬之下解放

冰冻的大地彼方

一切都还未一切都还在

被静寂包含着随机希望将头抬起

向前迈进开始行动像是成为了什么

在那里存在着希望

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

赋予一切以光辉

直到随后在山的深处沉眠

小道尽头泥土味混合着铁锈味扑面而来,枕木间杂草丛生。两人啃着干粮,说着没有营养的笑话,前进着。最终在入夜之前,两人来到了目的地,一处断崖前。

这处断崖有着明显的人工痕迹,当然最为显眼的是一辆半陷入泥土里的缆车。沈萱跳到这辆废弃的缆车上,俯瞰这座小城,漂亮的裙摆随着山风飘扬,身形笔直修长,落在她身上的日光闪耀着让人看不清,也让人着迷。

陈默鼓起勇气,走到了女孩身边,和对方肩并肩,一同远眺。

夕阳的光芒如潮水般涌入了他的视野,被吹散的云层泛着金色的光辉,一片片地朝着他扩散而来。高山的风吹着山野一望无际的树林,树梢随风摇曳,仿佛层层涛浪。小城的建筑鳞次栉比,黝黑的地标建筑,临海铁塔孤耸入云。

那个女孩站在废弃的破旧缆车上,睫毛湿润地缠绕在一起,她俯瞰这座蜿蜒的小城,繁星般的灯火注入她的瞳孔。

陈默盯着她的侧脸,再一次失神。

而这样的失神,他已经数不清楚有多少次。

……

过去的回忆如同潮水般涌进了陈默的脑海里,直到某人叫了陈默的名字。

“陈默。”沈萱喊道。

陈默回过神来,看着沈萱,不知道什么时候对方变得越发成熟。

“不愧是你,就算是这种时候,也能保持风轻云淡!”沈萱发现陈默丝毫没有紧张感,还在笑,不由感叹。

“没什么,都习惯了。”

陈默耸耸肩,思绪从过去的回忆里抽回来。

自从玩这个VR游戏后,他脑子经常这样走神,就好像脑袋不是自己的一样。

他是受沈萱邀请才玩这个游戏的,就连VR设备也是对方提供的。

这只小队的队长是李上清,一个靠刷脸就可以吃饭的家伙,偏偏人也很有亲和力以及领导力,还是个富少,除了没被退婚之外,几乎算是完美男主模板。

所以,他丝毫不惊讶队伍里那对双胞胎姐妹喜欢这个家伙。

老实说,李上清对他不薄,自从加入他的小队后,陈默就不需要在外打工兼职,因为李上清给自己的薪水非常优渥,每个月足以达到一万。

也正是这笔钱,让他老妈晚上不用出去摆摊,他也不用闲暇的时候去兼职。

按理说,陈默应该像队伍里的其他人那样,为李上清马首是瞻,不说非的是舔,但是认对方当个大哥终归是没问题。

不过,陈默却不知为何,下意识地和对方保持距离,就像是一种动物本能,让他不自觉地远离这个家伙。

但不感冒归不感冒,陈默还是秉承着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基本素养,甚至可以说,他还是队伍里撞得最好的那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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