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秘的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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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另一个国度

汝是汝母亲的镜子,在汝身上,

她唤回了青春时期可爱的四月

——莎士比亚 十四行诗之三

在我的大腿背面有偌大一块胎记,虽然已伴随我半个多世纪,我仍记不清这深色的轮廓位于哪条腿上,只能通过一面镜子从背面察看。看见它,就像遭遇一块已被遗忘的伤疤,一块唤起那受伤时刻的残留物。它将我带回到我的幼年:在密西西比度过的漫长、温暖的时日,大部分时间我穿短裤,那块胎记清晰可见,而非像现在总是被衣服遮盖起来。它并非手的形状,却有手的大小,如果你被要求坐在双手上,正如我母亲曾被要求的那样,你或许会在大腿后侧留下一个印记——它恰好在那个位置。

许多文化里都充满了此类母亲在孩子出生前制造印痕的神话,她的渴望或恐惧如是显现在身体上:胎记呈现为她热爱的食物的形状或颜色,呈现为她自己不断扭绞的一缕灰色发卷。他们说,为了息止渴望,吃灰尘或泥土;为了平复攀扯头发的手,将它坐在屁股下方。倘若我母亲这么干过,在我的家庭里应有对胎记象征的权威阐释。而长者们唯一一致的意见是,它看起来像地图上的一个地点,那是我母亲梦想却未曾抵达之地。我常想象她期盼着我的到来,对世界、对我将踏入其中的特殊时空,满怀希望和焦灼:一个猛烈的热望在她的内部形成。

1966年春天,当我呱呱坠地时,我母亲还差几个月才满22岁。我父亲因为出差不在城里。于是,她按照计划,只身一人从外祖母家前去不远处的格尔夫波特纪念医院。在去往隔离区的路上,目击沿街竖立着一连串反叛的旗帜,她不自主地领会了这一天的意义:个体市民、立法者和三K党徒(通常他们是同一个人)在格尔夫波特和密西西比的所有小城镇上将它们竖立起来。那一年的4月26日是密西西比的联邦阵亡将士一百周年纪念日[1]——一个称颂古老的南方、失败的志业以及白人至上的节日,而庆祝的热情大抵不过是种表演,与人权运动近来的进步背道而驰。她无法忽略我那不同寻常的出生之日的悖论:不同种族的父母诞下孩子,而跨人种婚姻在当时的密西西比和其他二十个州尚不合法。

即便被扣押在“有色”的地板上,我母亲知道这个国家正在改变,虽然进展十分缓慢。在血色星期日事件[2]、沃茨暴乱[3]和密西西比地区的种族仇杀持续多年之后,她在1965年夏季成年,年满21岁。我的父亲是成长在加拿大新斯科舍省乡间的白人男孩,他狩猎、捕鱼,自由地穿梭在开阔的树林间,与此不同,我那作为黑人女孩的母亲出生在闭塞的南方腹地,受缚于一个被吉姆·克劳[4]限定的世界。虽然我父亲崇尚危险的生活,以及冒险的必要性,我母亲却见证过伪装的必要性,一种在白人面前将自己的脸变成一具神秘面具的艺术,而白人总是期待黑人表现出奴隶式的顺从。1955年夏天,当她还只有11岁,便目睹了在密西西比,一个黑人男孩如果不服从白人的命令,踏出种族禁区会遭遇什么:在我外祖母的《黑玉》杂志上,埃米特·提尔[5]那被敲碎的尸体,和他被毁坏的脸。

——

即便我母亲愿意忽略周遭的种族暴力和愈演愈烈的动乱,我外祖母也不会允许。在她的房子里,最新一期《黑玉》杂志放在咖啡桌上,旁边是一本关于人权运动的纪实摄影集,从私刑的场景到和平抗议,以及那些适应力极强的美国黑人的脸——对必须为正义而战的永恒提醒。在这个国家,外部的提醒正变得愈来愈不可避免。在我母亲遇见我父亲的前一年,人权运动激进分子梅加·埃弗斯[6]在他位于杰克森的宅前车道上被枪杀。那是1963年,我外祖母参加了比洛克西的一个黑人公民组织,抗议黑人被禁止使用公共海滩。为了悼念埃弗斯,抗议者将数百面黑色旗帜插在沙滩上——从海堤上眺望到这幅画面,我母亲永生难忘。她也无法忘记关于三名人权运动激进分子投身于自由之夏运动,在密西西比登记黑人选民的那则新闻。詹姆斯·钱尼、安德鲁·古德曼以及米歇尔·舍纳[7]于1964年被绑架并杀害,两个月后人们找到了他们的尸体,被埋压在尼肖巴县河边土砌的高岸下。

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我母亲正和她大学剧团的同学在密西西比之外的州进行田野考察。而在家乡,三K党已发起了他们的恐怖运动,她返回的那个密西西比变得更加骇人听闻。那是一个前所未有地接近火焰和危险的夏天:密西西比到处是燃烧的十字架和烧得焦黑的教堂。我母亲和外祖母居住在一座教堂的街对面,夜晚辗转难眠,不时醒来聆听外部嘈杂的声响。

正是在那危机和剧变的背景下,我的父母,两个大学生恋爱了。他们在一个关于现代戏剧的文学课堂上相遇,有关书籍和戏剧的谈话将他们从教室推向充盈着午后光线的户外,他们在校园内外漫步,行走于肯塔基州起伏的翠绿山峦之间。当他们在1965年私奔,跨越俄亥俄河来到辛辛那提,在那里他们可以合法地结合,只有我母亲知道,对我——她已在腹中孕育的孩子来说,这一切意味着什么。她在和父亲分开的几个月里写给他的书信中显得乐观且务实,既期盼着一个改变了的国度,同时也意识到,任何她带到这个世界来的孩子,如果想要安全地活下去,都有许多东西要学。这意味着我得理解我将面对的现实:种族融合在本地难以被接受,这是令人痛苦而压抑的事实,即便它已成为当地的法律。我父亲,一个天生的理想主义者,依然天真地以为我可以摆脱种族——即黑皮肤的负荷,自由成长,如他自己那般。

像对立的两面,他们彼此互补:我母亲优雅含蓄,善于体察细节;我父亲举止粗野,既暴躁又有些书呆子气,常常耽于沉思。在观察过父亲刮胡须后,我试着使用他的剃须刀片,是母亲为我的面颊止血,是心不在焉的父亲将刀片留在我能够到的柜台上。有一天,我在泥沟里划伤了膝盖,伤口下露出一层白色皮肤,我躺在他们中间,将他们的手并排举起来,询问为什么他们不是相同的肤色,为什么我跟他俩都不完全一样。我是什么?“你继承了两个世界最好的部分,”他们告诉我,这不是他们第一次这么说。

在外面的世界,当我与他俩中的任何一个单独在一起,我都开始感到一种深切的错位。若我和父亲在一起,我会琢磨来自其他白人的礼貌回应,他们称他为“先生”或“阁下”的方式。然而,我母亲却被叫作“女孩”,而非“小姐”或“女士”——人们教育我这样称呼方为得体。和他俩在一起时,我受到的待遇天差地别,以至于我不知道自己究竟归属于哪一方。唯有在家里,我们仨独处的时候,我才深深地感到我是他们的,而在那母亲、父亲和孩子的三位一体中,我可以阖上双眼,在那张高脚床上,在他们中间安然入睡。

——

在那间卧室外,有一条狭长的走廊通往书房,书房内一个高高的书架在无数个下午引起了我的注意。它储存着我父母的藏书,同时还有一套我母亲坚持让外祖母购买的百科全书,替代被涂成青铜色的婴儿鞋,作为对我出生的纪念。在我记忆中最早的梦境里,那条走廊通往某种未知之物,我既被它引诱,又模糊地感到怖骇,它暗示着横亘在我眼前的危险。在梦里,我醒来的那幢房子黑暗岑寂,仿佛我只身一人。我起身,站在走廊当中,朝下窥视整个大厅。在我的对面,走廊的另一端,一个男人的身形挡住书架:他没有脸,整个地由铺满宅前车道的碾碎的贝壳构成,我曾无数次赤脚踏上那锋利的边缘。

此刻我明白了,为何我忆起的最初的梦境是此等形状。那时候,我父亲正在读在职研究生,攻读他的英语文学博士学位,试图成为一名作家。若我告诉他什么使我受到了惊吓,作为安慰,他大约会提醒我,那意象类似于他给我读的一些睡前故事:奥德修斯的试炼,他遭遇挡住洞穴的独眼巨人;贝奥武夫传奇里,在蜂蜜酒大厅入口的怪兽格伦德尔。此外还有纳绪索斯、伊卡洛斯、卡桑德拉以及斯芬克斯之谜的故事——它们讲述的是勇敢、虚荣、傲慢和知识。

当他朗读的时候,我喜欢在他宽大的椅子里,蜷缩在他身边。一天傍晚,我的手指抚过他的喉头,摸到那个像膝关节一样灵巧的喉结。

“这是什么,爸爸?”我问。从主日学校里,我得知了亚当和夏娃的故事,但从没听过我父亲此刻详述的这部分:当亚当咬了一口知识树上的苹果,它如何卡在他的咽喉当中,使他的后代永远具有了这个解剖学上的特征。

“疼吗?”我问。

“不,”他说,和往常一样皱起眉头。“但它是获得知识的后果之一。”

“为何我没有?”

“你有,”他说,将我的手放在我自己的喉咙上。“它只是更小一点。你说话的时候,就能感觉到它。”

我父亲通常不会直言他想要我知道的关于这个世界的事情,因此,我专心地听他的故事,在那些角色中寻找我自己。他告诫过我不要将秋千荡得太高,当我几乎把秋千向后荡过横梁,铁链的弯曲将我摔向地面时,我听到了伊卡洛斯的故事。当我在镜子前消磨太长时间,模仿我母亲的装扮,被自己的脸蛋迷倒,等待我的将是纳绪索斯的故事。

在他对我们的生活作虚构化描述的短篇小说中,他将我命名为卡桑德拉,希腊神话里的特洛伊公主。对我父亲来说,卡桑德拉的神话正是他引导我通往必要的知识的另一种方式。在一些版本里,卡桑德拉的宿命仅仅是被误解——一如我父亲所想象的一个出生在密西西比的混血小孩明白无疑的命运。“她是个预言家,”他告诉我,“但没人愿意相信她。”然而,这些年来,这第二次命名沉重地压在我身上。仿佛因为给予了我那个名字,他不仅给了我预言的重担,同样也给予了我因果的信念——无论什么,只要我能想象它,只要我在头脑里看见它,它便会发生,因为我已预见。我似乎已用意念使它成为现实。

寓言和譬喻式的语言坚实了我们的日子。“你愿意玩那个球吗?”一天下午,我父亲指着天空中巨大的红日说。

“别傻了,”我母亲说。“你知道她会烧伤她的手。”

即便在那时,我也知道有什么在他们中间传递,他们在致力于培养我如何应对这个世界的方式上,有一些不同之处。我父亲相信一个人得在譬喻式的语言中接受彻底的教育,正如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所劝告的。“我指的是,”弗罗斯特写道,“除非你精通隐喻,已接受过适当的关于隐喻的诗歌教育,否则你在哪里都不安全。因为你无法和比喻的价值自在相处:你不懂得隐喻的力量和弱点……你在科学里不安全;你在历史里不安全。”我母亲,在大学里主修文学和戏剧专业,必然也深信隐喻教育的必要性,然而她却是直来直往的那一个,相对于抽象的概念和修辞,她对实用课程更感兴趣——那些我尚且无法想象的对危险的训诫。

——

我还记得和父亲一起沿着漫长的铁道散步,他念诵诗歌,我为母亲采摘花朵或黑莓。我们收集此前扔在铁道上任由火车碾平的硬币,我一边走,一边将它们紧紧攥在手里,直到我的手掌握住每一道童年时代的擦痕和切口的记忆,那是血的熟悉气味。家里,母亲做好了谷物布丁等待我们,厨房温暖芳香。窗沿上,我采摘回来的花朵插在水罐里,它攫住下午的太阳,涵容它,仿佛它是一罐光。一切都很奇妙:小龙虾在挖掘它们的地洞时,把土一小团一小团地堆叠成烟囱状,还有船坞里的器械和铁路岔道上蹒跚而行的巨大火车头,语言的韵律和词语的力量改变了我所看到的一切。

“看看窗外,”我父亲说。他一边用小狼布袋木偶逗我玩耍,一边讲述《小红帽的故事》。“你看到那只狼了吗?”他问,并指向我的伯祖母休格,那一刻她改变了样貌:一只身着家常服,戴着帽子的狼,正昂首穿过我们屋子背后的树林。即便我的母亲正在厨房的水槽边剥豌豆,她也朝外看去,并笑了起来。我们是安全的;外面没有什么能伤害到我们。

那个地方代表了我童年的奇迹、我父母转瞬即逝的幸福、我对生活永恒的笃信,这一切就在与我母亲的家庭亲密接触的日常生活中。在我曾外祖母旧宅所矗立的那一小块土地上,我们和外祖母居住在此,与我的伯祖母休格比邻而居。尤金妮亚·迈克吉生了七个孩子,住在一幢未曾粉刷的维多利亚时代的朴素宅邸中,宅子外曾环绕一圈游廊,很早以前就已被拆毁。只有五个孩子长大成年。尤金妮亚去世的时候,我外祖母还是个小女孩,于是,这片土地传给了她和休格,这两个还活着的女儿。她们的房屋如今伫立在这儿,隔着曾经是一片牧场的公路,与她们的兄弟——我的伯祖父桑——为他的妻子丽兹建造的房屋遥遥相望。

环绕着我们的是一个更宽广的辐射区,其居民与我的长辈一同长大,和我们一样,他们中许多人的家族史能追溯到城市的这一小片被叫作北格尔夫波特的地方还是奴隶安置所的时候。这儿有门诺派传教士建立的社区活动中心,我在那里上游泳课;有一间麋鹿俱乐部开办的旅舍,从50年代起,伯祖父桑就是那里的会员;还有几座教堂和同样多的夜总会和小酒吧,包括桑的猫头鹰俱乐部,我母亲还是个小女孩的时候,就在那儿帮忙为自动唱片机挑选唱片。周末,我外祖母在俱乐部后厨打工,烹饪秋葵、红豆和大米。还有一个供桑的棒球队比赛的棒球场——我父亲是投手,场上唯一的白人球员。

桑又高又帅,完美的牙齿上方蓄着胡须,他说话的时候牙关紧咬——仿佛齿间总是叼着一根雪茄。他穿着雅致的绑带鞋,有精细棱纹的汗衫和带折缝的长裤,即便在他修剪草坪的时候也这么穿。他肤色浅黑,浅到可以被认作白人,附近的人们嘀咕他的出生,推测一个名叫格里斯沃尔德先生的白人——这个社区最初以他命名——是他真正的父亲。受让人将北格尔夫波特的大部分土地传给桑,他的出租房如今就建在那里。

他的妻子,丽兹伯祖母,也是浅黑肤色。她身形高大,当她将我拉到怀中,我就会陷入那枕头般的肉体,和她扑着白色爽身粉的胸部散发的香气中。50年代时,为了能在离她不远的地方工作,桑把夜总会建在他家的房子附近。他的凯迪拉克就停在二者之间的车道上。和附近大部分房屋不同,他们的家里开足了空调,丽兹伯祖母让室内冷得像殡仪馆,蕾丝窗帘拉得严丝合缝,以抵挡下午的炙热。一本巨大的圣经摊开在阅读台上,在耶稣、肯尼迪和马丁·路德·金的肖像下方。一些傍晚,当桑和我父亲坐在前厅,女人们则环坐在屋背后的厨房餐桌旁谈笑,而我躺在他的脚边,吸入雪茄令人陶醉的气味,看到水晶玻璃杯里波旁威士忌漩涡的闪光,听着他的声音,轻快而低沉。

休格伯祖母的家是一幢由砖石砌成的带凉台的低矮小平房,一个带百叶窗(jalousie windows)的掩蔽壕——妒忌窗(jealousy windows),她这样称呼它。“那只狼气坏了,它进不来。”她在芝加哥工作了25年,退休后才盖了这幢房子,回来的时候我刚好出生。她的第一个任务是检查我的头颅是否生得完整,并非仅仅为了美观,而是由于坚信正确的头颅形状有益于知识的获取,于是,休格每天花一小时用油按摩我的头部,仿佛她是个雕塑家。

休格出生于1906年,比我外祖母大十岁,在她母亲死后养活了我外祖母和更小的几个孩子,负责他们的教育,也关注他们的精神启蒙。那会儿,附近只有一个凉亭供人们聚集,于是休格兴建一座教堂,根据我家族的传说,它就是日后的奥利弗山浸礼会教堂,正与我们那一小片土地隔街相望。虽然她结过一次婚,但我从小到大都以为休格是个老处女——要么不再对男人感兴趣,要么仅仅是不想安定下来,如她自己所言,和某个“不愿工作的人”安定下来,后者不配成为她的伴侣。“绝不要嫁给一个受教育比你少的人,”她反复对我说。

在我听闻的关于她的故事里,她是家族的女英雄,挺身反抗所有人,包括白人,总是对他们惯常的污蔑反唇相讥。有一次,当她还是少女的时候,一个从门前路过的白人男子朝她喊道:“嘿,姑妈”——白人对所有黑人女子都这么称呼。她旋即回答:“我兄弟究竟什么时候娶了你母亲啊?”——她的猎枪就支在门内。

休格有六英尺(约1.83米)高,瘦而结实,她纤长的手指适合在教堂里弹奏钢琴,也适合用钩针编织缎带。一旦我长大到能举起自己的小小钓鱼竿,她便几乎每个周末都带我去格尔夫波特的码头钓鱼。周末早晨,我们会在太阳升起之前起床,在两幢房子之间的庭院里抓虫子。我举着手电筒,看她将细长的手指戳到柔软的黑土里,把虫子一根根拖出来。在码头上,除了她低低哼唱的声音,我们坐在一起一语不发。不时地,她将烟液吐到杯中。为了培养钓鱼所需的耐心,她教我首先在房子旁边的水沟里捕捉小龙虾。我学会了将一小块肥肉用安全别针系在一条线的末端,在泥水里拖拽它,一边密切地注视,虽然我知道,我看不见有什么正伺机咬饵。

休格的语言与我父亲的不同,但也充满了习语和譬喻。她会在教堂里让我小声说话,要求我“安静得像老鼠在棉花上溺尿。”每一个秘密始于保守者的“缄默不语”。她给她的小狗起名为托比,据说这个词是代表守护的符咒,我开心极了,我相信她拥有魔法,是一个可以改变自己外形的巫师。她喜爱圣经里的赞美诗,时常在做日常事务的时候吟唱它们。许多年以后,当痴呆症让她无法像常人一样说话,她会以赞美诗的旋律将她的意思吟唱出来。早在我们觉察她的病兆之前,休格每天会出现在我家后门,冲着纱窗哼唱我的名字,她摊开的手掌递给我三颗未熟的无花果:一份礼物。等待,耐心,它们似乎在说,甜蜜将会到来。无须语言,她教会我比喻事物的力量、它们意味深长的并置。

在美洲山核桃从后院的树上坠落时,我们一起采集,在鸟儿啄食无花果和柿子前捡拾它们,在每一个季节存下一罐罐果酱。有些时候,她拖出蒙尘的医学书籍,向我展示她在芝加哥的一个实验室工作时参与的研究和实验。我流连在那些照片里,她身着白外套,俯身向煤气喷灯或弯腰检查实验用的试管。她的故事里充满了发现的兴奋,我想象着那混合在一起的不同物质、火的运用,和一只敏锐的眼睛的观察及共同作用下揭示出来的秘密。在她的客厅,科学与占卜融为一体。她解读征兆,通过我皮肤上的雀斑预测未来:“手上有痣,靠手吃饭;脖颈上有痣,靠嘴吃饭……”那些下午美好而缓慢;在下午茶时间,她用冰茶和黄油三明治招待我——褐色的面包边切下来,浸在掺了糖的牛奶里。所有的时日甜蜜如斯。

——

沿着街道、海湾和船岛沿线从北向南,通往老49号公路旁的杰克森市。在离我外祖母家数米远,与她家宅前车道侧面相接的,是新49号公路。繁忙的四车道横跨从前的牧场。夜晚,我能听见火车从某个方向驶来,经过十字路口时发出悠长的汽笛声,另一边则传来大型拖车的轰隆声,它摇撼地面,让我们的窗户嘎吱作响。我们的弹丸之地,安顿在这二者之间,在我孩童的眼睛里,却显得无比旷远。

虽然高速公路把我们与桑和丽兹隔开,但我们能清楚地看见他们厨房的窗户,每个清晨目睹百叶窗卷起,窗帘拉开——只要维持到薄暮时分,这就是屋里人一切安好的信号。许多年来,我的夏日时光就在这些房子之间跳跃,有时候和休格伯祖母共进晚餐,一起打发无尽长夜,有时候穿过49号公路去拜访伯祖父和伯祖母。我母亲作为唯一一个在他们中间长大的孩子,她也做同样的事,并且教会我如何在他们家门口宣告自己到来:敲门密码为她而设——在休格房门上快速轻拍,然后站在桑和丽兹家门廊上喊一声哟呼!长辈们溺爱我,就像溺爱她一样,我喜爱从他们每个人那里受到的特别关注,和那亲密关系的小小飞地带来的舒适感。

附近没有与我年纪相仿的孩子,大部分时间我独自一人。我不在游戏室里玩耍或独自外出游荡时,便安静地和成年人们坐在一起,观察和聆听。通常是来自我外祖母的教堂里的妇女们,女士志愿队,她们颂唱祈祷文,讨论《圣经》里的经文。我最爱看的是我的母亲。拂晓,在我离开家去学校之前,她已早早起床,坐在梳妆台前挽起她的头发。周末,我会看着她梳妆打扮,傍晚和父亲一道出门。她高挑而优雅,佩戴的珍珠耳环在法国铜丝上摇荡,或是一对黄金耳圈,在她扭头时拂拭她的双颊。有时,她佩戴一枚贝壳,正好嵌在咽喉的凹陷处,由一条黑色丝绒项链固定。颈背优美的曲线让她瞧起来更加纤细,仿佛再多的盔甲也无法庇护这样一个柔弱的地方。

——

当我开始和父母一道出门,迈出北格尔夫波特的地界,去商店或者电影院时,我留心到白人对待我们的方式。我父母是一对璧人,这已足够让人侧目,但在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早期的密西西比,国家法律才在海岸地区生效没几年,全州的学校尚未完全废止种族隔离政策。前任州长罗斯·巴涅特严密监控跨人种的行为,自从我外祖母试图将我父母于1965年结婚的消息刊布于当地报章后,她也登上了黑名单。种族的区隔一如既往,它不被法律鼓励,却因习惯而维持,而我父母和我在许多地方都遭遇了大量的敌意。

我能在我们碰到的白人脸上看见它——即便那些更友善者只是摇摇头,咕哝道,多可爱的小东西;可惜她是个黑人;另一些人则一边瞪视我们,一边咬牙切齿。有时候,这敌意变成公开的威胁:有人从伍尔沃斯商场尾随我们到停车的地方,我母亲紧攥着父亲的胳膊,以免他转身和背后那个男人干起架来;另一个人驱车缓慢地驶过我家宅院,狠狠地盯着坐在门廊上的我们;有三四个男人在我父亲回家途中在码头上与他搭讪,问道:你有什么毛病?为什么和黑鬼住在一起?

我母亲和外祖母向来生活在此种关注之下,早已习惯了监视和恐吓:一串车前灯在夜里探照窗户,大白天开车路过的白人男性带有性暗示的呼喊。50年代末、60年代初,我外祖母曾收留了几位门诺派传教士,他们来北沃尔夫波特教书,为穷人修葺毁坏的房屋,并为社区服务。这些白人传教士会在她的房子里一连居住几个星期,而他们的存在和他们所做的工作很快为本地白人所知。首先是一次炸弹威胁,目标是我母亲也参加了的圣经夏令营,门诺教传教士们认为这个夏令营能促进种族融合。接着,三K党人威胁炸毁街对面的奥利弗山浸礼会教堂。我外祖母并未退缩,她开始在睡觉时把一支手枪放在枕头底下。尽管危险重重,她坚信自己必须做这项工作,必须敞开门来帮助他们。她把它称作“一种道德义务”。

虽然我母亲和外祖母以相似的坚韧克己的态度面对这一切,她们应对的方式却有所不同。我母亲反对枪支和肢体冲突;而我外祖母把枪支视为必须,无数次告诉我如何对付一个潜在的入侵者:“首先开枪警告,”她说,“如果他们执意闯入,瞄准腿部,将他射伤。”

这些话让我第一次意识到,我们可能面临的危险并不只存在于我们紧密相连的社区之外、那些房屋的半径之外,而是可能直接来到跟前,来到我们的庭院里,甚至就发生在家门口。虽然我年纪太小,记不起三K党人在我家车道焚烧十字架的那个夜晚,但这个故事我听了一遍又一遍,那个夜晚在我的记忆里就像亲身经历的一般。我目击它如同观看纪录片里的一个场景,一切缄默无声,唯有窗户里的金属盒鼓风机像一台陈旧的电影放映仪,发出飕飕声响:

那几个男人在晚饭后很久才来:我父母还一同坐在书房里看电视;我外祖母和查理舅舅在厨房里洗最后几只盘子。现在他们都已经死了,我看见他们在屋子里像幽灵一样移动。在这个故事里,即便我也是一个幽灵——一个尚未记事的还是婴孩的我,我那不可思议的脸还和我父亲的一样白。外祖母从百叶窗的缝隙向外窥看——七八个男人穿着雪白的长袍,扛着一座真人大小的十字架;母亲在卧室里照看我,遮光窗帘被拉上,除了角落里防风灯微弱的光,屋里的灯全熄灭了,我们沉浸在黑暗中;我父亲和舅舅手持来福枪,安静地在前厅等候,而屋外,火燃起来了。

在我外祖母的家中,回忆并详述这个故事,意在确保我未来的安全,通过它带来的知识、警戒和某种超强的意识而获得保护:当我听到一种特殊的南方口音,颈项背后发根直立;当我看到南部联盟的旗帜,或一辆在路上尾随临近的卡车上的枪架时,不由得脊背发紧。

——

在我们大家庭的紧密圈子里,由于他们对我的日常生活的密切干预,我受到了很好的庇佑,隔绝于种族威胁和暴力,哪怕周遭动乱频仍。伯祖父桑为密西西比启智计划驾驶校车,早晨第一个接我上车,下午最后一个送我回家,这样一路上我都有他做伴。我母亲也在启智计划负责行政工作,她的办公室就在我上课的天主教教堂旁边。自打我从医院回到家里的那天起,我外祖母就辞去了城里纺织品工厂的工作,在家里当一名女裁缝,她那张宽大的裁剪桌和缝纫机正好在我的游戏室旁边,这样她就能在我父母下班前照看着我。

有时,放学后,我躺在剪裁桌下宽大的搁板上,在剩余的布料堆里蜷缩起身子,和她一起听电台节目:埃勒里·奎因[8]:黑暗的阴影——我现在才意识到,那应该是同名热播电视剧的无线电重播。她会告诉我她少女时代的故事,似真非真地回答关于我那缺席的外祖父的问题。在她首次离家,与新婚丈夫一同前往密西西比北部旅行的故事中,外祖母描绘了她透过汽车窗户看到的:“道路两旁,是种植白色剑兰的原野。”我如今领会了故事里沉默的天真与哀伤:由于从没见过棉花种植,她将意味着奴隶和小佃农艰辛劳作的植物误认为象征荣誉和记忆的花朵、角斗士之剑、游乐园高耸的花坛。那一刻,她尚不明白关于她婚姻的真相。她告诉我,在那次旅行中,一切都与最初看起来的不同。在我童年时代所充斥的关于神话和警示故事带来的教训里,这仅是其中之一。

——

那么多亲戚围绕着我,这让父亲惯常的缺席变得不那么惹眼。就好像自然规律一样,他消失一段时间,短暂出现,然后再度离开。我出生一年之后,他接受了在加拿大皇家海军担任军官的委任,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接受了初始培训。1967年和1968年的大部分时间,他都待在一艘名为百年纪念的驱逐舰上,为纪念加拿大建国一百周年而在全世界巡游。我拥有的我们为数不多的三人合照,是一张1969年在我外祖母书房里拍摄的正式肖像照。这是我们作为一家人拍摄的最后一张照片——我父亲坐在木质扶手椅里,我母亲斜坐在椅子扶手上,修长的双腿交叠在一起,我在他们两人中间,搞怪地穿着一条绿裙子。如今,我在那张照片里看到了我外祖母的纪念愿望。我们的大部分照片都是随意拍摄的快照,唯有拍摄这张时,外祖母请来一位摄影师。最高法院在洛文诉弗吉尼亚州一案里判决禁止异族通婚的法律不合宪的两年之后,她仿佛希望在这片我们依然被视为异数的地域,用一张专业的照片来彰显我父母的结合,以及我们家庭的合法性。

为我们拍照的摄影师是一位双侧截肢者。虽然母亲告诫我别盯着他看,但我还是忍不住偷偷瞟向他膝盖以下原本应是胫骨的部位。当他用手抓挠其中一支被截去的小腿周围的空气,我好奇极了,直愣愣地瞧着,这被他察觉到了。他定已习惯了孩子们粗鲁的好奇心。他俯身向我,窃窃私语般地说:“我还能感觉到它,虽然它已不在那儿。”在照片里,你能看见我母亲用她的食指摁住我的手臂,仿佛要在我身上留下她可见的印记。我直视摄影师,看向一种关于缺席、关于幻觉般疼痛的新的概念——全然不知一个人将如何强烈地感受到它。

——

我父亲想的却是另一种纪念活动。在洛文案结束以后,他希望到肤色差别不那么引人注目的地方旅行,在那里,我母亲也许能喘一口气。我父亲无视她对跨越一千公里长途旅行的担忧,买回一辆二手的林肯大陆,将我们载向墨西哥。对于看起来无尽延伸的柏油路,以及当我在后座上昏昏欲睡,那修长的车身如何漂浮般行驶在道路之上,我只有模糊的记忆。我们向太阳的方向行驶,它当空悬挂,又低又沉。这时离他们的婚姻结束还有三年时间,但在一起的最好时光已被抛在身后,在逐渐暗淡下来的远处。

那次旅行中,让我记忆犹新的是我在旅店游泳池几乎溺死的经历,它和其他创伤事件一道,在头脑中描画出一幅关联性地图。我父亲总是在读书,所以我想象当我扑通一声跌进浅水区的时候,他一定是回到室内取某本书籍,把我母亲一人留在游泳池边。我不记得自己是如何意外地挣扎到深水区当中的。在我漂浮于水中的漫长的一刻,透过水面,头顶高悬的太阳几乎不可见。我不记得在下沉的过程中是否感到害怕,只是对透过奇妙波动的镜面所看到的一切感到迷惑不已:我母亲不会游泳,她倾身向着游泳池边缘——双臂伸展——努力想抓住我。她和太阳在一条线上,没被她身影遮挡的部分在她脑后射出光芒,这使得她的脸像环状日食,深黑周围环绕着一轮光圈。

只有一张照片记录了那次旅行。是我的单人照。我坐在一头骡子上,身后的远方重峦叠嶂。相片背面,是我父亲优美的字迹:“塔莎,蒙特雷1969。”我如今明白了,在我幼年时代的所有照片当中,这一张,是我的父母以他们各自的方式,展示他们想让我知道的东西。把我放在骡子上是父亲的主意——我父亲,或许忘了他自己的关于畜牧业的比喻,曾在一首诗里称我为杂种。这张照片或许是他的一个语言学玩笑,一个视觉的恶作剧:混血孩子骑在她的同名物上,骡子(mule)一词本就源于黑白混血(mulatto)。

我母亲十分明白这视觉隐喻的含义,难以因此发笑。他们能达成一致的仅仅是我需要理解这一点:你在科学中不安全;你在历史上不安全。无论她从前有过什么希望,当他们刚刚坠入爱河,以为爱足以对抗我将面对的所有种族主义的挑战,这个国家彼时已让她见识了相反的一面:单靠爱本身无法保护我。她知道,作为一个混血儿——他俩折衷的产物——我终将在通往自我认知,以及对自我在世界上位置的认知道途上孑然一身,因出生在隐喻的脊背上而携带着历史的无形重荷。她同样也知道,语言将被用来命名我,也会用来限制我——杂种狗,黑白混血,混血儿,黑鬼——正如坐在骡背上,我将既被它约束也受它驱使。我母亲只希望我不被它摧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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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次旅行之后,我父亲开启了他的全日制研究生学业。他整整一周不在家,与另一位研究生同学在新奥尔良合租一套公寓。虽然我想念他,却把对他的思念化为对母亲的暴躁无礼。我依赖她就像一个单亲家庭的独生子,把注意力全部聚焦在她身上——时而霸道占有,时而孤僻沉默,仿佛克制能让我从她那里得到更多的爱。

周末,我父母轮流开车探望对方。从格尔夫波特到新奥尔良不过一个多小时路程,虽然我们已去过多次,我母亲从未搞清楚如何从公路进入城市。她会在新奥尔良法国区驶离1-10号公路,我父亲就在斜坡的尽头等着我们。我看见他竖着大拇指,做出搭车的姿势,有一瞬间觉得他仿佛是一个陌生人,一个我母亲在她不熟悉的地方停车去帮助的家伙。即使她对自己的出生地有过任何牵绊之感——任何亲近或憧憬之心——她也从未用语言表达过。有时候,我觉得那就是她沉默开始的地方,仿佛她将一段受伤极深,或羞于传递给我的往事,锁闭在一个盒子里,一个名为“古老广场”的界限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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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所知道的:格温多琳·安·特恩博1944年出生在新奥尔良。那一年的6月,当她呱呱坠地时,我的外祖母年近30岁,正在一所美容学校里学习做一名美发师,她居住在靠近港口的法国区,她的丈夫拉斐尔所在的海军部队从这个港口起航。在我外祖母的叙述中,医生到来之前她已经临盆了,于是她独自一人生下了我母亲。此后半小时,她和新生儿并排躺着,脐带依然将她们连接在一起,直到医生到来,将它剪断。在母亲去世许久之后,我外祖母还描述过她在肚脐上感到受的疼痛:在曾经连接她俩的地方感到的幻觉之痛。

这个故事剩下的部分带着它的预兆性。我外祖父在我母亲诞生前两天离家远航,而在一周之内,他的母亲纳绪索斯就从密西西比来到新奥尔良,为新生儿验明正身。这里,纳绪索斯的角色又一次进入了我们的家庭神话——此番是一个虚荣而具有肤色偏见的妇女,她看上去肤光若雪,难以置信她的儿子娶了一个我外祖母那样的黑肤女人。纳绪索斯·特恩博希望从我母亲的脸上见到她自己。同样,她想知道我母亲是否拥有特殊的家族徽志:一个她传给所有孩子的后脑勺上的红色胎记。我母亲确实有那样一个胎记,然而,纳绪索斯并未因此确证两人之间不可磨灭的血缘,她瞥了一眼我那棕色皮肤的母亲,扭头走开。

除开纳绪索斯的排斥,我母亲似乎出生在一个幸福家庭:一个爱她的妈妈,在海上焦急等候消息的爸爸。在不久之后拍摄的一张母婴合照上,我外祖母笑逐颜开,牙齿洁白齐整。她坐在户外的柳条椅上,将襁褓中的婴儿举向自己的脸颊——一个满溢着幸福的举动。但照片也暗示了另一个故事。我能从拂拭着她脚踝的高高的青草上看到它,草叶弯折宛如被风驱使。我能听见来自民间的告诫,仿佛熟悉的低语从相框中传来:别让你的脚下青草蔓生。在我母亲出生近一年之后,我外祖母得知拉斐尔另娶了一个妻子。那时她已无可奈何,只能起诉离婚,打点好行装,抱着我母亲乘火车返回密西西比。若我外祖母读懂了那些预兆,她或许能预见这一切的到来,或许能早些知道,一切并非如看起来那般。伴随她婚姻开端和结尾的,都是一段旅程,她透过车窗凝望世界飞驰。

在那以后,我母亲仅见过她父亲一次。根据我外祖母的说法,在我母亲16岁的时候,她决定她得与他相见——也许是为了质问他为何抛妻弃女。那时候他住在加利福尼亚州,依然和那个让他犯下重婚罪的女人在一起。我外祖母让我母亲独自一人登上了前往洛杉矶的火车。她去了一个多星期,回来以后,无论对外祖母还是对我,都绝口不再提她的父亲。

我从小就知道这个故事,知道我母亲的人生始于抛弃,知道她在那次旅行中重温了它,而一个恒久的提醒伴随她的成长:在我外祖母的宅邸里,狭长的走廊尽头,门背后挂着一张拉斐尔·特恩博的肖像,那是法国区的杰克逊广场上一位街头艺术家的炭笔速写。我外祖父身着美国海军制服。他英俊非凡——高高的颧骨,棱角分明的下巴,丰满的嘴唇——这些也被我认作我母亲的容貌特征。也许,正因为此种相似,我外祖母从来未能摆脱那幅肖像。虽然她让它远离视线,可它还在那儿——他的缺席在这幢房子里徜徉不去,仿佛每天都在背叛他的妻子和女儿。每当我穿过大厅的走廊去往书房,在梦中所见的门槛处,我也会被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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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奥尔良,我母亲和我鲜少单独出门。偶尔,当我父亲在学校办公室或图书馆工作的时候,她带我到市里购物。我们会从我父亲位于图兰大学住宅区的公寓搭乘有轨电车一直到圣查尔斯大街。我母亲喜爱圣查尔斯沿街的高楼大厦、它们雪白的立柱和掩映在葱翠的灌木与鲜艳的九重葛之中的阳台,铁质的栅栏上覆盖着黑色的鸢尾花。在电车上,她不时从正在阅读的小说中抬起头来,将她中意的事物指给我看。我惊讶于闪烁的汽油灯里永恒的光焰,以及玻璃窗后容纳这火焰的精致铁笼,好奇住在这雅致房屋里的人们过着怎样的生活。

在市中心,我们从未冒险进入居住区,而是一连数小时流连在运河大街上的百货公司:玫颂百货、戈德肖百货、D.H.霍姆斯百货。我母亲研究女式服装的陈列,然后我们步行到运河大街上的一间杂货店购买《时尚》或《巴特瑞克》杂志,以此为图样在家中缝制裙子或西服。她的衣橱里挂满了她和我外祖母缝制的衣服,我喜欢它们的质感,以及它们以某种方式保留的她身上的一丝芳香。通常,在与我父亲玩捉迷藏的时候,我会蜷缩在衣橱里,呼吸来自毛呢和薰衣草小香袋的质朴的气味。

当她摊开图样,将它们钉在布料上,用一把粉红色的剪刀依轮廓剪裁时,我便独自外出,探索我父亲公寓周遭的世界:毁坏的、弯曲变形的人行道,古橡树裸露的根系,悬挂式空调的滴水,黏着在铺路石上的青苔潮湿的气味,越过它,我能辨识出鼻涕虫留下的褪色的印痕。一天下午,就在一条街以外,我赶上了一群年纪与我不相上下的孩子。他们正在举行生日派对,当我缓慢路过,满心希望他们邀请我进入庭院玩耍,其中的一个大个头男孩指着我喊道:“斑马!抓住她!”他第一个冲到我跟前,猛地推搡我,我反手把他推倒在地,扭头逃开。于是,那十多个孩子开始追逐我,一直追到街区尽头。

此前我从未把这个词——斑马——与我自己联系在一起。我坐在父亲公寓门前的阶梯上,琢磨这个隐喻,我决定不告诉父母刚刚发生了什么。我自以为在保护他们吗?或者,有什么别的东西促使我缄口不言?我并不为自己感到难过——我反击了——但我莫名地知晓,我得独自保守这个秘密。

因为从我记事起,我父亲就反复告诉我,有一天我将成为一名作家,因为独特的经历,我将有一些不得不说的话。当我回顾那个时刻,我似乎第一次略微懂得了我父亲的意思。我独坐良久,凝视一只黑色鼻涕虫在我面前的人行道上蜷曲身体,像一个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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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过了多久,我们去新奥尔良看望父亲的次数越来越少。现在看起来,我父母大抵为了我的缘故才相互拜访,或许是为了让我对他们即将到来的分手和离婚做好准备。你拥有两个世界最好的部分,他们安慰我。而这永久的分离意味着我将拥有两个家。在我们最后的几次拜访中,我父亲画了一张画:那是一幅没有比例尺的地图,显示的是新奥尔良、密西西比和亚特兰大之间的道路,路上来来回回的箭头形成一个旅行的环线,定义了我们作为父女的人生。画面底部是他的住址,旁边是一个卡通小人儿圆圆的脑袋和双手,你只能看见他的眼睛和上半张脸——仿佛他正从地图边沿窥探,寻找我所在的位置。每一次,当我父亲给我写信,在信纸的某个地方都会有那个小人儿,一个替代物。

过了很久我才意识到,我是如何全盘接受了我父母关于我处境的叙述,以及他们坚定的信念。在我人生的大部分时候,我都告诉自己,他们的分开并不困扰我,即便在当时,我也处之淡然。如今,我发觉这是这么多年来需要向自己讲述的第一个故事。

那段时期的最后一批照片,其中一张是我与母亲的合影,拍摄于我们离开密西西比的前一年。也许我父亲在那儿,在镜头后面,也许他不在。照片里,母亲和我都穿着紫色的衣衫:她的佩斯利涡旋纹花呢裙子,我的天鹅绒罩袍。她刚开始梳一种非洲式发型,头上盘绕淡红色发圈。我们在外祖母家的客厅里,她坐在一张宽大的、铺着软垫的椅子上。我站在她身边,趴在她的肩膀上,我俩的脸颊几乎挨在一起。她侧过脸来,慈爱地看着我,而我微笑着,矜持地将眼睛从她身上移开。一个心形项坠悬挂在我裙子的衣领上,“这是你的脸的形状,”她说,双手将我的脸捧住。

照片上有一处瑕疵,在她的脸庞正中有一块白色斑点,看起来她似乎已经开始消失。如果你繁衍那块斑点,在此后的十二年里,每年使它的面积扩大一倍——从我们到达亚特兰大那一年开始,直到她离世:留下来的只有她的影像曾占据的那块地方,一个空洞,像她的非洲式发型,或者太阳的形状。

注释

[1]最初为纪念在美国南北战争中阵亡的将士而设,南北方选择的纪念日期有所不同。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该节日逐渐演变为普遍纪念那些在战争中死去的美国士兵。1971年,美国联邦政府将其定为国家节日,并将纪念日定在5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一。——除特殊说明外,本书脚注均为编注。

[2]1965年,美国亚拉巴马州塞尔玛约有600名民权主义者参与了争取投票权的游行,警察动用武力驱散示威人群,造成多人受伤,该游行最终促成了当年《投票权法案》的通过。

[3]1965年,在投票权法案成为正式法律的几天后,洛杉矶中南部的瓦茨附近爆发动乱。在逮捕一名酒驾的年轻人时,警方与犯罪嫌疑人的母亲在围观者面前争吵起来。这一争吵引发了为期六天的暴动,造成了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吉姆·克劳是美国剧作家T.D.赖斯于1828年创作的剧目中一个黑人角色的名字,后来逐渐变成贬抑黑人的称号和黑人遭受种族隔离的代名词。

[5]14岁的非洲裔美国男孩。1955年8月,他在一场种族主义袭击中被谋杀,震惊了全国,这一事件成为正在兴起的民权运动的催化剂。

[6]密西西比州的美国民权活动家,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的外勤秘书,曾在美国军队服役的二战老兵。他致力于推翻密西西比大学以及公共设施内的种族隔离制度,扩大非裔美国人包括选举权在内的权利。

[7]三名美国民权运动参与者,在1964年自由之夏运动中,于密西西比州被三K党成员杀害。

[8]美国推理小说家曼弗雷德·班宁顿·李和弗雷德里克·丹奈表兄弟二人使用的笔名,他们开创了合著推理小说的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