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杂家
秦王政八年。
相国吕不韦辞位,并献上九万户封邑以资大秦东出,自身侯邑缩减至一万户,归隐于故乡濮阳,由此贤名传遍七国。
秦王感念其恩,授其“太师”虚职,仍旧俸禄一万石,并许其面刺君王,入朝不趋,赞拜不名,剑履上殿,尊荣之至。
在吕不韦解散门客之后,他们或是加入长安学宫,或是进入栎阳军校,或是走进招贤馆内,无一例外的,都投入了秦王麾下。
而在读完《吕氏春秋》后,嬴政十分震惊,虽然这本书缺乏原创思想,也缺乏实践经历,但却极为合理地博采众家之长,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国家治理学说。
论治民,则以道德为基,刑罚为辅,主张不扰民,不扰农时,不过度消耗民力,顺其自然,无为而治。
论用官,则以礼义为先,刑罚其次,并设置阶级,崇尚功名利绿,即让官员争取功劳,获得财爵赏赐,合理竞争,而不与民争利,减少贪官庸臣,造福百姓。
此书,上应天时,中察人情,下观地利,以道家思想为基调,以无为而治为准则,以儒家伦理为价值尺度,吸收墨家之公正观念、名家之思辨逻辑、法家之治国技巧、兵家之权谋变化、农家之种植技术,充满了自然主义、功利主义、唯物主义,当真是一部划时代的杰作。
嬴政暗中猜想,要是历史上的那个“自己”没有因为吕不韦霍乱后宫,独揽大权,而对此书弃用,并转而采用韩非的“法术势”之说,一心一意地搞霸道,也许那个朝代就不会“二世而亡”了吧。
且在汉初之时,几代君王都是重用“黄老之术”,即道家无为之学说,并继承秦国的法治制度,偶尔还会用到儒家、农家、纵横家的治国理念,这不就是另一个版本的“吕氏春秋”吗。
惜哉大秦,惜哉扶苏,惜哉始皇!
幸哉刘邦,幸哉文景,幸哉大汉!
当然,嬴政也感到庆幸,他正想着如何拉拢百家士子,如何改变秦国单一的法治理念,而吕不韦就恰好为他铺垫了改革开始的第一步。
既然有了吕不韦探路和背锅,嬴政也就可顺其自然,将百家之才纳入麾下,全面发展士、兵、农、工、商,打好秦国的底子,为秦国东出做好更全面的准备。
没过两日,嬴政就在朝会之上称赞了吕不韦的治国思想,并使侍人将《吕氏春秋》一书传阅百官。
那些武将可能还不觉得什么,但对那些文臣而言,《吕氏春秋》则无疑是一道惊世之雷,胸襟大的人直赞此书为世之异宝,而胸襟小的人则斥之为霍乱之源。
所谓“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嬴政一时也分不清群臣的真正面貌,只是一语断道:“此书可为一家之言,日后当尊文信侯为诸子之一!”
散朝之后,嬴政之言很快就传遍了整个咸阳,《吕氏春秋》极受热议,吕不韦之名再次震动秦国。
吕不韦的昔日门客皆与有荣焉,并在嬴政的授意之下,将抄录好的《吕氏春秋》篇章张贴在了长安学宫之中。
诸子百家反应不一,有的大声称赞此书中的包容并蓄之道,有的很荣幸能受到文信侯的认同,有的心有洁癖并排斥其他学识,有的只愿完善自家学说而摒弃无关之言。
不少吕氏门客趁此机会,脱离儒家、墨家、道家、法家等学派,以《吕氏春秋》为基,自成一派,称作杂家。
他们尊《吕氏春秋》为经典,又尊吕不韦为“吕子”,自称杂家门人,并得到了学宫副祭酒蔡泽的认可,专门为之增设了学院和住宿,待遇和儒、墨等前十家一致。
而杂家的代表之人,便是年仅十四,却已位同上卿,官任侍御史的甘罗,有弹劾中央和皇宫事务之权。
远在濮阳的吕不韦听闻之后,欣慰一笑,但行事却愈发低调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