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事论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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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狼孩

1920年,在印度加尔各答东北一个名叫米德纳波尔的小城,人们在森林中看到两个像人的怪物,尾随在几只狼的后面觅食和活动。后来人们打死了狼,在狼窝中惊奇地发现这两个怪物,竟然是两个裸体女孩,大的七八岁,小的不过两三岁。这两个女孩被送到当地孤儿院,由传教士辛格夫妇抚养。辛格夫妇将她们称为狼孩,分别取了名字,大的叫卡玛拉,小的叫阿玛拉。不幸的是,阿玛拉第二年夭折,卡玛拉也于9年后的1929年死亡。辛格夫妇根据抚养狼孩的经历,写出了《狼孩与野人》一书,于1947年出版和1966年再版,曾经轰动一时。

印度狼孩

辛格在书中记述了狼孩刚被收养时的情况,不会直立而是用四肢行走,不吃素食只吃肉,不会说话只会引颈长嚎。辛格花了很大气力都无法使她们很快适应人的生活,卡玛拉直到两年后才学会直立,7年后才学会45个词,勉强可以说几句话,9年后死亡时已是十六七岁了,其智力水平仅相当于正常三四岁孩子的智力水平。

延伸

人是社会的人

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这就是说,人是社会的人,社会性是人的本质属性。印度狼孩尽管是人的后代,但脱离了社会,因此有腿不会像人一样直立行走,有嘴不会像人一样说话,有脑不会像人一样思维。所以,要活得有意义、有价值,就要融入社会,正如商品的价值是在市场流通中实现的,人的价值则是在社会交往中实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