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探讨了同各种政体的性质有关的法律之后,我们应该研究同政体的原则有关的法律。
政体的性质和政体的原则的区别[26]是:政体的性质是构成政体的东西;而政体的原则是使政体行动的东西。一个是政体本身的构造;一个是使政体运动的人类的感情。
法律同各类政体的原则的关系不应少于它们同各类政体的性质的关系。因此,我们应探求原则是什么。这就是我在本章所要论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