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运用政策调动增收节支的积极性[4]
(一九八〇年四月十日)
财政是国民经济活动的综合反映。财政资金的一收一支,都同国民经济各部门有着密切的联系。财政收入的增长,资金使用效果的提高,单靠财政部门一家的努力是办不到的,必须调动国民经济各部门、各单位增收节支的积极性,依靠这些部门、单位和广大职工的共同努力,才能使财政工作建立在更加巩固的群体基础之上,把财政搞活,并且促进经济的不断增长。
长期以来,我国财政收支管理沿袭统收统支的供给制办法,收入单位利润全部交,支出上边给,亏损国家补;开支单位花钱向上要,结余往上交,花多少财政报销。这种办法的主要弊病在于没有贯彻社会主义物质利益原则,缺乏内在的经济动力,不利于充分调动各方面增产节约、增收节支的积极性。这种情况,显然是同加速四个现代化的要求背道而驰的。粉碎“四人帮”以来,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省委多次指出,财政管理必须按照客观经济规律办事,要用政策调动积极性。这几年,我省在国民经济调整过程中,经省委研究决定,在财政税收政策上陆续采取了一些措施,例如,对新办的社队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3年内免征所得税;对集体手工业增长的所得额减半征税;对代用品烧酒适当降低税率;对一些政策性亏损的企业实行计划包干、节亏分成;在扩大企业自主权的试点中,使企业和职工的物质利益同上交利润挂钩;对行政、事业经费试行预算包干办法;等等。由于这些政策措施比较符合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因而收到了明显的经济效果,有效地促进了经济调整和工农生产的迅速恢复和发展。这也是我省财政收入所以能连续3年大幅度增长的重要原因。
社会主义企业创造的国民收入,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在扩大企业自主权的试点中,合理调整国家与企业在国民收入中的分配关系,适当扩大企业财权,从眼前看,是把国家财政收入切了一块给企业,但由于调动了企业增产增收的积极性,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社会财富和国民收入增加了。“水涨船高”,其结果不仅可以补偿切出的一块,还可在原有基础上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以我省去年扩权试点企业为例,由于把提取企业基金和发放职工奖金同企业经营的经济成果直接挂钩,同时适当增大了固定资产折旧基金的留用比例,并且把经济权力、经济责任、经济效果、经济利益统一起来,较好地解决了长期以来统收统支、吃大锅饭的问题。尽管一些具体规定还有待于完善和改进,但方向是对头的,效果也是显著的。不少试点企业按照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更好地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积极平衡供产销,主动“找米下锅”,增加生产,打开销路,增加收入。有的企业认真实行经济核算,加强质量管理,努力降低消耗,提高盈利水平。据试点企业中84户地方工业企业的初步统计,1979年的总产值、实现利润、上交利润,分别比上一年增长14.69%、33.02%和18.97%,比全省地方工业的平均增长幅度分别高出3.01%、6.89%和4.81%。商业系统试点企业1979年的商品销售额、利润总额、上交利润,分别比上一年增长22.97%、41.22%和34.29%,比全省平均增长幅度分别高出6.39%、6.69%和4.71%。再从试点企业增加的利润在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分配情况看,84户地方工业企业是国家得61.76%,企业得38.24%;商业系统试点企业是国家得71.59%,企业得28.41%,都是国家所得多于企业所得。
对亏损企业实行定额包干或计划包干、节亏分成的办法,也调动了企业扭亏增盈的积极性,取得显著效果。前几年我省食品公司的经营亏损连年急剧上升,1977年达到9000多万元。1978年起实行计划包干、节亏分成的办法,大大调动了各级食品公司经营管理的积极性,到1979年全省实现扭亏为盈。各地用两年包干节余的资金,先后兴建小冷库63座,库容35000多吨,相当于全省原有库容的60%以上,为改善经营进一步创造了条件。又如全省农垦、水产企业从1967年以来连续十多年亏损,亏损数额越来越大,成了一个“老大难”问题。1978年起逐步推行“财务包干、三定一奖”办法,亏损迅速减少,到去年底,全省盈亏相抵后已转亏为盈。
实践表明,单纯依靠行政办法,开大会、发号召、下指标,绝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取得这么大的经济效果。同时,仅仅停留在穿针引线、挂钩搭桥、帮县企业解决产供销中的具体问题,作用也是有限的。而遵循客观经济规律,更多地运用经济物质利益,在保证国家多得的前提下适当扩大企业财权,才能在较大范围内持久地调动企业的积极性,更有效地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壮大和充裕财源,增加财政收入。我们认为,按照调整、改革、整顿、提高方针的要求,逐步调整国家、企业、职工之间的分配关系,打破统收统支的局面,恢复社会主义企业作为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的应有权益,这个正确的方向是不能动摇的。但在经济管理体制进行全面改革之前,在目前国家财政比较困难的情况下,改革的步子迈多大,一定要结合财政收支的综合平衡通盘考虑,统筹兼顾,不能超过目前国家财力的可能。如果不考虑财政收支的综合平衡,片面强调扩大企业财权,就不仅会使一些必要的重点建设投资得不到保证,而且还会造成国民经济新的比例失调。所以,企业在强调贯彻物质利益原则的同时,要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不应当离开增产增收和国家多得的前提去片面强调企业和职工的利益。企业留成资金要“取之合理,用之得当”,特别要防止用来拉长基本建设战线或者多发滥发奖金。凡是应在留成资金中解决的开支,不能再向国家伸手,或者转嫁给其他企业和加重群众负担。
在财政支出管理中贯彻物质利益原则,同样调动了花钱单位厉行节约、关心资金使用效果的积极性。去年以来,我省不少地区试行“核定预算,包干使用,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办法,既保证了完成各项任务的必需,又节约了资金,同时还促进了机关作风的改进。据南充、达县、成都、重庆4地市的统计,去年会议费、邮电费、办公费、旅差费等公用经费,就比上一年少开支220多万元,下降9%。农业部门以包干结余的大部分留作今年事业发展之用,小部分用以改善基层单位的集体福利和职工资金,做到了财政部门、业务部门、职工三满意。
列宁曾经指出:“如果我们在财政政策上没有成就,那末,我们的一切根本改革就会遭到失败。”[5]在当前国民经济调整改革中,我们必须十分注意财政政策问题,努力发挥政策的作用,当然,运用政策调动各方面增收节支的积极性,绝不意味着财政部门可以放弃或削弱国家赋予的管理监督的职责。恰恰相反,扩大部门、单位的财务自主权以后,财政部门的责任不是减轻了而是加重了,对财政工作的要求不是降低了而是提高了。要更加有效地加强财政监督,维护党和国家的财经纪律,使财政“活而不乱”。同时要加强调查研究,总结试点经验,使其不断趋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