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9 OECD研发体系中的设计知识
从知识产业的角度来看,设计无疑是属于知识密集型产业,但是对于设计中知识生产的关注并不多见。在OECD的系列有关创新、研发的测度手册中,对于设计这一类别有一些专门的论述,在这些论述中可以看出,从知识生产的角度来看,设计知识依然具有复杂性和交叉性。
在关于科技与创新活动测度的系列手册中,涉及设计知识的包括研发活动调查实施手册《弗拉斯卡蒂手册》[14]与创新活动调查实施手册《奥斯陆手册》[148]。在弗拉斯卡蒂手册中,展开了对于设计、艺术创造与研发之间关系与界限的描述。书中表示设计与研发行为并不容易区分开,一些设计活动是研发的重要组成部分,设计与研发有很多相似之处与联系。该手册制定了判断是否研发行为的5个标准,分别是行为要针对新发现、行为要基于原创的、不明显的概念和假设、对于未来输出的不确定性、有计划与预算、结果的可复制性。从这5条标准来看,设计并不能够完全满足,尤其是第3条和第5条。设计中有很大的一部分并非产出新知识,而是创造出一个产品、服务或者流程,这些输出物会传递到下一个阶段的研发人员手中,这些行为是否被看作是研发是有争议的,因为大多数成熟的设计师在完成这一工作时,并不具有不确定性。而第五条,曼奇尼曾说过,设计需要新的知识,这些新知识要由设计研究行为来创造,这些知识需要是明晰的、可讨论的、可传播的以及可积累的。言外之意,设计中有很多知识是不明晰、不可传播与积累的[4]。这些模糊的行为和知识,是不属于研发所讨论的范畴。但大多数的设计研究可以定义为设计中的研发行为,可以满足判定研发的5条标准。虽然大多数设计项目或者创新过程中的设计阶段,其目标是明确的,但在实现的过程中,也面临着对于细节、结构、实现方式甚至预算的调整与重新定义。这时候进行的设计研究行为就体现了设计的不确定性,例如某一种结构是否可以实现设计目标?这里需要对结构进行设计的讨论、原型制作与测试等,这些都是典型的设计研发行为[149];与用户去沟通或者测试一种CMF方案是否可以带来好的市场反应,这种测试需要在众多不确定的方案中进行对比、选择甚至重新设计,也是典型的实验开发行为[150]。随着设计领域的扩张和设计问题的复杂化,目前设计研究领域也会有一些基础型的研究,这部分研究是可以复制、转移、积累甚至再现的。例如面向设计创新的针对某个社会文化或者经济现象的研究[151],这些输出的结果会应用在多个设计创新流程中,并且可以不断地迭代与更新,这种研究行为应当属于研发行为的范畴。
讨论设计与设计研究中的研发标准有着较大的意义。首先,研发行为是明确的知识生产,也就是有新知识在这一过程中产生,并且进行传播、讨论、迭代以及积累;明确了设计研究的研发属性,就是确认了设计研究中的知识生产行为是其区别于设计实践以及设计反思的重要标准,表明了设计研究行为的独立性,避免其淹没在设计领域的各种概念之中,即明确设计研究的外部界限。其次,在设计研究领域,一直存在着多种定义和分类方式,如果从知识生产的角度来进行区分,可以将满足设计创新的设计研究与其它类型的设计研究明确地区分开,明确设计研究的内部界限。最后,知识生产领域有一些研究角度与思路可以引入到设计研究领域,丰富这个领域的研究方法与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