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明朝打卡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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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地区划分和户籍制度

现代人都说:“身在何处,何处便是家”。但是明朝的百姓却不是这样。

明朝初期,朱元璋就曾经说:“丧乱之后,中原草莽,人民稀少,所谓田野辟,户口增,此正中原之急务。”战乱之后,国家地广人稀,当务之急就是开辟田野、增加人户。也就是说,朱元璋在明朝开年之初已经意识到人口和户籍制度的重要性。

洪武元年,他下诏书宣布开展全国范围内的户口普查行动。根据《明史》中的记载:“太祖籍天下户口,置户帖、户籍,具书名、岁、居地。籍上户部,帖给之民。”也就是说,当时的户籍制度主要是将明朝百姓的姓名、年龄、现住所等信息一一填列在户籍册中,将户籍上交给户部,户帖发放给百姓。

户帖制度虽然完备但是并不记载当时每户农户的土地明细,因此容易造成赋役失调。于是到了洪武十四年(1381),朱元璋改户籍户帖制度为黄册制度。

当时明朝已经做好行政划分,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十五个省级单位,也就是当时的“两京十三布政司”。在布政司之下设置府和直隶州,相当于现在的省会和直辖市。各府之下设置县和属州,直隶州之下设置县,黄册制度则是在现行的行政区划上进行编制。

在明朝,一百一十户为一里,每个里按照家中粮食多少排序,前十户中粮食最多的家庭称为里长,一个里长带领其余十户人家作为一个纳税序列。

在当时黄册的编制也是以里为单位,里长将朝廷下发的“清册供单”分发给各家各户,各户填报结束交给里长;各个里长再将名册汇总交给县官,县官将本县城的名册汇总,交给直管的府,府衙也是按照行政区划依次上交,直至下级单位编制成册上交给布政司,布政司再汇总交给户部,户部在当时各地呈递上的名册基础上以黄纸作为封面,故而被称为“黄册”。

明 仇英 《归汾图》(局部)

当时明朝政府规定:“其令四民务在各守本业,医、卜者土著,不得远游。”也就是说,户籍制度确定之后,人口不得随意流动,对于离开户口所在地的百姓都将处以刑罚。当时的百姓,作息出入都要被里长监督,如果有隐瞒不报户籍的人,家长会被处以死刑,其他人则会被充军籍。

那时能够离开户籍地的只有参加科举考试的学生,农民如果要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往他处超过百里的,需要得到官府开具的路引才能离开。因此在明朝初期,百姓如果想要更换住址,改变户籍可以说是难于登天。

不过到了明朝中后期,各种因素导致当时的百姓逐渐脱离辛勤耕种的土地,大规模的流民开始出现,百姓逐渐不再遵循严格的户籍制度。再加上商人的增加、度牒制度破坏导致的僧人道士增加,使得明朝的人口流动进一步增加,最终造成户籍制度流于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