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业行知录:周百义出版工作文集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发展新兴出版生产力的必要性与迫切性探讨

新闻出版总署在学习科学发展观的总结中,第一次将民营书业中的民营出版公司称之为“新兴出版生产力”,这是改革开放以来迄今为止对民营出版的最高评价。并且总署表示,在不久的将来,还会在一定范围内给民营出版以出版权。民营出版由过去的地下状态到今天的登堂入室,由过去主流社会的鄙视到今天的高度重视,这应当说是中国出版发展史上一件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分水岭。分析并且研究民营出版的发展历程及其对中国出版的贡献,对我们理解总署的这种评价及将要采取的措施,是有现实意义的。

一、中国民营出版的现状

根据总署计财司发布的《2007年全国新闻出版业基本情况》的统计资料,2007年,全国共有578家出版社(包括副牌社34家),其中中央级出版社220家(包括副牌14家),地方出版社358家(包括副牌20家)。2007年全国共出版图书248283种,其中新版图书136226种,重版、重印图书112057种,总印数62.93亿册(张),总印张486.51亿印张,折合用纸量114.42万吨,定价总金额676.72亿元。全国新华书店、出版社自办发行单位纯销售63.13亿(册张份盒),512.62亿元。如果按今年的利率,折合美元约为74亿美元。

以上统计数字,仅仅是新华书店与出版社自办发行的统计数字,并不包括全国十几万家民营发行网点和数千家民营出版公司的出版统计。所以,上述数字并不能真实地反映中国出版的整体状况。

中国民营出版究竟具有多大规模呢?据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发布的《2004-2005中国民营书业发展研究报告》,民营公司的经营规模已经占据了全国书业的半壁江山。虽然他们在工商登记时主要经营内容是图书的发行,但实际上有相当一部分民营公司已经涉足图书出版的上游。在全国每年出版的17万种图书中,由2000多家文化公司和民营发行公司进行选题策划或组稿、编辑出版的品种已经占到30%,而在考研、自考、中小学教辅等图书及一些政府部门专业图书的编辑、出版、发行中,民营图书公司早已成为主体。

其实,从已有的出版物发行网点和出版物发行工作人员的统计数据我们也能大致看出民营书业所占的比重。

表1 2006-2007出版物发行网点统计数据

从表1我们可以看出民营网点占全行业的比重在70%以上,占了整个行业绝大部分的份额。2007年与2006年相比增加了4.5%,二级批发的网点增长率高于个体零售。

表2 2006-2007全国民营书业从业人员统计

从表2可以看出民营书业从业人员占全行业的比重保持在70%左右,而且,增长的速度很快,2007年与2006年相比增加了11.58%,从业人员的绝对人数有很大的攀升。而从事二级民营批发的从业人员的同比增长速度远高于个体零售。

以上的分析仅为发行网点与发行人员,其实,目前活跃在民营出版业的大多数公司,在登记时因为政策因素,都没有登记出版业务。在国内民营出版中有影响的志鸿教育集团、金星国际教育集团、万向思维国际图书有限公司、仁爱教育集团、全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等在注册时,主业都是文化策划与出版物发行,实际上他们的出版规模,已经达到上亿或者十几亿的销售额,从中国出版社的出版规模来比较,应当属于大中型的出版机构。

如志鸿教育集团,开始不过是中学附近的一家小的教育书店,现在已经发展成长为我国第一家同时获得出版物国内总发行权和全国连锁经营权的教育集团,成长为出版发行业第一家获得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的单位,成长为图书发行净额达到14亿元的大型出版发行企业。10年潜心经营,成功塑造了“志鸿优化”书业第一品牌的形象,形成了“优化设计”、“全优设计”、“志鸿导学”等15个子品牌和一部分补充品牌,已基本满足中、小学同步学习及复习备考的需求。同时积极向电子产品、教育网站等信息化领域发展,旨在为广大师生提供先进的教学方式和教育信息。世纪天鸿以市场为先导,致力于图书营销模式的创新和市场营销网络的开发、建设,创造了“双赢模式”、“AC营销模式”,形成了全新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机制。目前已建立起遍布全国各地的由IT网络支撑的1500多家代理经销网点和一支400多人的服务队伍,构建了布局合理的服务网络。正在规划建设中的现代物流基地,将使全国各地的客户能在更大程度上享受高效的、“零距离”的优质服务。其余如金星国际教育集团年策划出版2000余种图书,下属4家子公司。万向思维国际图书有限公司与仁爱教育研究所年销售码洋都是数亿元。全国这种年销售过亿的民营出版商,据估计不下300家,但由于他们都处于灰色地带,这些公司的业务并没有纳入管理部门的视野。

我们知道,将出版完全纳入国家所有,是按照前苏联的模式而组建的。中国民营书业有悠久的历史。早在唐五代时期,家刻、坊刻已经和官刻一起构成了我国出版系统的三个体系。宋代以来,由于政府对于印刷业的开放政策,民间印刷十分活跃。有些民间刻书甚至远销朝鲜、日本。近代民族出版的双子星座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从开始实行的就是股份制这种资本结构与管理模式。正是由于这种符合生产力发展的体制,为我国的出版事业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改革开放30年来,对民营书业的认识与民营书业的发展相依相存,可以说民营书业的发展史是一个争取合法地位、争取平等身份的过程,也是中国政府在事关意识形态领域改革开放的一个缩影。

1982年7月,文化部发出《关于图书发行体制改革工作的通知》,提出“一主三多一少”的目标,即以新华书店为主体,组成多种经济成分,多条流通渠道,多种购销形式,少流转环节的图书发行网络。民营书业成为我国书报刊发行业的必要补充这一认识在法律上得到确认。民营书业开始正式启动。这个时期,民营书业被冠之于“书商”、“二渠道”,身份非常尴尬。这可能与当时私营书商的素质相对偏低,“做书”纯粹为了赚钱,大都采用剪刀浆糊拼凑或者直接翻译外国出版物的简单操作有关。但是,更多的是对民营这种方式的不屑。

20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随着国家政策放开,体制改革的深入,在“三放一联”之后,一批有学养的文化人开始悄然进入民营出版。万圣、风入松、国林风等书店声名鹊起。

90年代末,民营图书公司开始大规模进入教辅策划领域。相对于第一批涉足出版的书商来说,这批人的素质更高,更有文化底蕴,带着更多的职业理想和社会价值追求。他们很多都是高校的老师、学生或者是有过留学经历的海归。前者像21世纪锦绣的罗锐韧,龙之媒广告人书店的徐智明,光明书架的严平等;后者如同人天书业的石涛等。他们一般按照有限责任公司的方式建立公司,确立了“有思想品位的学术出版和大众出版”的出版理念。

2003年“非典”以前,这些上游的民营图书公司发展十分迅速。因为民营发行在这一时期遍地开花,为民营策划的发展提供了渠道支持与销售基础。同时,国家对民营出版持一种默许的态度,与前一阶段比,政策性的风险减小。民营出版企业数量最多的时候,曾达到过三四千家。很多有能力、有学历的人加入到这个行业。他们的加入提升了民营书业的整体素质。这些民营的出版机构策划了大量的畅销书和品牌书。前者如《学习的革命》、《中国可以说不》、《河南人惹谁了》、《世界上最伟大的推销员》、《我的非正常生活》、《悟空传》等,后者如“富爸爸系列”、“奶酪系列”、“蔡志忠漫画系列”等。像梁晶工作室、榕树下等都是民营工作室介入出版上游的典型成功案例。

2003年9月1日正式出台的《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中规定一定资格的民营企业也可以和国有企业一样,申请出版物的国内总发行权及批发权。这意味着以往把民营企业称为“二渠道”的说法将不复存在。民营资本获得了与国有资本同等的市场准入条件,它们不再受歧视。2003年9月19日,广东民营企业文德广运发行集团有限公司成为第一个拥有总发行权的民营书业企业。新华书店拥有图书总发行权的垄断时代宣告结束。一些企业对该政策迅速作出反应,纷纷获得二级批发权。

2004年4月20日,中国新闻出版总署授予山东世纪天鸿书业有限公司“出版物国内总发行”和“全国性连锁经营权许可”。此次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的授权,使民营企业拥有了与新华书店完全平等的政策条件和竞争权利,成为长期高度行政垄断的出版行业“对内开放”的一个里程碑。同年,共有十几家民营公司获得总发行权,民营销售量达到历史顶峰。

2005年5月的第十五届全国书市,首次向民营书业敞开大门,邀请各地民营书商参展并参加正式订货活动。民营书业第一次跟正式代表一样进展厅,享受国民待遇。

风入松于2005年取得了进出口权。风入松、学而优、季风等民营书商开始构成现阶段民营图书出口的主要力量,打破了长期以来,我国图书出口贸易基本以中国图书进出口(集团)总公司、中国国际图书贸易总公司、中国图书版权贸易总公司为主的图书进出口公司所“垄断”的局面。

2005年,中小学教材招投标试点省范围将扩大,并且打破了所有制门槛的限制,投标人可为主营图书、报纸或期刊发行且具有总发行资格的企业法人。这意味着,除各地新华书店符合资质条件外,具有总发行权的各省(市)的邮政局和民营书商均享有同等参与的机会。

但是出版产业链的上游对民营一直没有放开。由于国家对书号的控制,民营出版企业对出版社一直存在书号依赖。实际上,从民营书业涉猎出版之日起,就存在一个书号的问题。买卖书号可以说是一个公开的秘密,并形成了公开的行价,出版社向民营出版人一般一个书号收取1~3万元不等的价格。对民营出版来说,这就是他们的经济成本。而且,买了书号以后,也只能以出版社的名义出版,难于形成自己的品牌和制定长远的产品计划。

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在2008年全国新闻出版局长工作会上指出,2008年下半年要开展书号网上实名申领试点工作,年底将正式启用“书号实名申领”系统,届时全国出版单位将通过网络申领2009年度书号。“书号实名申领”曾经让民营书业带来一阵骚动,也给出版社带来放开书号的传言,结果是只有出版社才能够申领,而且民营书业在书号上还是要依赖出版社。“书号实名申领”不能解决民营书业的书号问题,反而会增加民营书业从出版社买书号的成本。

二、中外书业对比

人所共知,中国国民生产总值跃居世界第二位,与改革开放之初的1978年相比,国民生产总值由4231亿增加到2007年的246619亿,足足增加了60倍。中国经济发展到今天这种规模,与30年持续不断的改革开放分不开的。与其他行业相比,中国的出版业尽管也有很大的进步,但由于它的意识形态属性,由于它始终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在出版社的规模数量上,在出版物销售的总册数上,如果以十三亿为分母,一切都显得很不成比例。

对出版的管理是否都与意识形态作为参照系呢?也许我们只有比较才能感到出版产业发展的紧迫性。在这里,我们不能不提到世界的出版强国美、德、日三国。

根据我们掌握的资料,美国共有6万多家出版公司。这些公司年出版新书20万种左右,2004年净销售额237.1亿美元,名列全球第一。世界第二出版大国德国在出版商协会登记的有2000余家出版社,2004年出版新书86543种,图书总销售额90.76亿欧元,折合美元约为128亿。日本,作为世界公认的经济强国,也是世界公认的出版强国。有4600多家出版社,其中78%集中在东京,每年出版新书63000余种,日本2004年出版行业总销售额22472亿日元,折合美元约为250亿。

作为世界四大传媒巨头之一的贝塔斯曼是最国际化的传媒集团,总部在德国。截至2006年12月31日,员工人数达到97132人,收入达到193亿欧元,经营机构遍布全球63个国家。美国的出版大鳄麦格劳-希尔出版集团2004年营业收入53亿美元,公司在37个国家设有超过280家办事处。其出版的财经、交易、商业类书刊在全球范围处于领先水平。

与国外出版业发达的国家相比,中国的出版规模就显得相当小。一个贝塔斯曼集团2006年一年的销售收入几乎是我们整个国家一年纯销售额的4倍。当然贝塔斯曼集团是多元化经营,它的主营业务不仅仅是图书。但它的图书年销售也足以等于一个13亿人的大国的图书年销售。虽然从“十六大”开始,就提出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原有的578家国有出版社大多数正在实行转企改制,有少数出版集团已经实现上市,但如同中国原有的国有企业体制转换一样,道路是漫长而艰难的。而中国文化的复兴、中国出版的大发展与大繁荣如果完全依靠578家国有出版社,显然太任重道远了。因此,中国的出版生产力的大解放,必须借鉴中国其他经济领域改革开放的经验,发挥不同经济成份的作用,特别是要发挥民营出版的作用。这部分潜力的释放,将会形成巨大的文化生产力,使中国的出版迈上发展的快车道。所以,总署能够将民营出版称之为“新兴出版生产力”是认识上一个巨大的飞跃。

事实上,出版作为一个产业,兼有精神属性与物质属性。精神属性并不等于政治的属性,精神食粮也不都是政治教化,特别是科技、美术、少儿、教育等专业,虽都有育人的作用,但很大程度上是一种使用功能。小说虽然可能用春秋笔法影射时局,但也非篇篇要自投罗网。如民营大量介入教辅出版,甚至介入教材的编写,没听说出现误人子弟的事情。事实上,民营出版中真正怀有政治目的,或者利用“小说反党”之类的人,并不多见。一是法网恢恢,民营出版人都属于有产阶级,过着优裕的生活,他们不希望官司缠身;二是互联网时代,要有什么颠覆的野心,有人在网上发表言论速度更快,不必要让人在纸媒上抓个现行。中国出版的开放,特别是对民营的开放步履艰难,缘由在于不少人忧国忧己,夸大了民营出版的能量和危害性。

我们不妨还是与美德日三国进行一个比较。美国自1791年国会通过宪法“第一修正案”,确定了“出版自由”的原则后,美国出版业起步。二战以后,美国即跃居世界出版大国第一位。作为出版超级大国的美国对出版社实行注册登记制,任何人只要具备必要的资金即可申请开办出版社,其组织形式、规模和类型均不受限制。这些出版社统称为商业出版社。可以说美国并不存在所谓的国营、私营,因为这些注册的出版社绝大部分是私营企业或者股份制企业,其出版活动政府只是通过法律和经济手段规范、调控。

除了商业出版社之外,美国政府出版机构也是一支绝对不可忽视的出版力量,但它们未列入全国出版统计之中。《美国版权法》不适用于任何美国政府的作品。并且,美国政府出版物上不加编国际标准书号。政府出版物主要是起宣传的作用,制作精美,一般放在地铁等公共场所供人随意取阅或者送给外国友人。

日本的民营出版业大约出现在17世纪20~50年代(一说为16世纪末~17世纪初)。明治维新以后,日本的出版业飞速发展。二战后,日本向资产阶级民主社会演变,被摧残的出版业获得了新生。日本的出版社分为被日本称为“市销出版社”的商业出版社和“直销出版社”的各种非盈利性出版单位。基本上,在数量上非盈利性的出版单位占了很大部分。商业性的出版社绝大部分规模较小,且多为家庭式和家族式经营,垄断程度不高,绝对数量在4000家左右。日本长期沿用所有商业出版社出版的书刊均需通过批发商发行,不许出版社直接销售书刊。这种发行渠道单一的行规造成了出版商长期依赖批发商的畸形现象,降低了出版的利润。日本的发行行业垄断程度极高,其中最大的两家批发商东贩和日贩就占了全国书刊批发市场的绝大部分的份额。

德国自两德统一以后,自1991年起东部的出版社迅速私有化。除少数解散外,大部分被西部出版社买下或与西部同名的出版社合并。之后,德国出版业迅速发展。2000年,德国的出版业整体规模仅次于美国,居世界第二。德国的出版业垄断化程度非常高。可以说,贝塔斯曼集团的发展史就是德国出版业垄断化和全球化的一个缩影。

德国有各类出版社上万家,出版社也分为商业出版社和非盈利出版单位。商业出版社的营业额只要低于一定的数量就不需要纳税。其中纳所得税的商业出版社只有几千家。

通过以上的资料我们不难看出,相对于西方出版业发达的国家,我国出版社数量远远少于国外。某种程度上说,我们的民营出版还是一种没有得到政府许可的地下行为。出版社数量的控制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出版生产力的大解放,我们完全可以借鉴西方国家对出版业的管理经验,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使民营出版在一个良好的环境中公平竞争。

通过对我国民营书业发展历史的梳理,我们可以看出:民营书业发展的每一步都与国家的政策息息相关。而民营书业的发展现状告诉我们,民营书业迫切需要一个相对宽松的政策环境。发行经过漫长的努力,目前已经全面放开,但民营图书公司仍然处于灰色地带,需要尽快解决他们的地位合法性问题。

三、我们的建议

民营书业经过30多年的发展,已经发展成为一支不可忽视的民间“出版”力量。他们的努力丰富了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吸纳了大量的就业人员,传播了中华文化,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中国出版体制改革,在实现文化的大发展与大繁荣的共同目标下,我们应当尊重宪法赋予他们的权力,利用他们的多年来在市场竞争中的经验、资金与人才优势,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因此,我们建议:要给民营出版以国民待遇。

经过30多年的探索,我们给予民营书业已经有了与国有发行机构同等的发行权,这是时代的进步,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实践证明,给予民营书业以发行权,对于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起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并且为国家和人民创造了巨大的物质财富。我们应当总结给民营书业以发行权的经验来看待给民营书业以出版权这项政策性的措施。我们更要从历史的角度和现实的角度来看待民营出版中蕴含的巨大动力,以及对文化复兴将要发挥的作用。何况在现实生活中,民营出版已经是一支已经存在的力量,我们只要通过运用法律与法规的手段加以规范,使其纳入政府的管辖范围,就能够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与其视而不见,不与疏而导之,成为一支于国于民有利的出版力量。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选择部分多年来遵守法律法规,经营状况良好、信誉度高、有出版理想的民营出版公司先行给以出版权,积极实践,总结经验,待条件成熟时再扩大民营出版的规模。

1.给民营以出版权也可以采取资本嫁接的方式,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前提下,国有与民营合资成立出版公司

在合资公司中,国有投资方行使控股权,掌握出版导向。民营公司负责经营,发挥体制与机制的优势,使双方的优势得到充分发挥。

当然,这种公私合营的出版企业跟以前的“项目合作”、“挂靠出版社”有很大的区别。这是一种以资本为纽带的股份合作方式。合作双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行使各自的权利与义务。这种合资的形式实际上已经有所探索。2006年湖北长江出版集团与湖北海豚卡通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的湖北海豚传媒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就是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合作的一种尝试。2008年8月,辽宁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万卷出版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知名出版策划人路金波、李克成立了合资经营的辽宁万榕书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和智品书业(北京)有限公司,近期又成立了“北京万邦文化有限公司”。

这种与出版社、出版集团合资的出版公司,并不代表国家给予民营书业以出版权了,但在某种程度上,民营书业通过合法形式,介入出版的上游,目前来看这也是一种可取的方式。

2.在政策上扶持民营出版的发展

国家对新闻出版行业,制订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如中小学教材的增值税和所得税的返还,少儿出版物的税收优惠,县级以下新华书店的税收优惠,银行对国有出版业的信贷支持,出版业内的职称评审等。民营出版因为没有获得合法身份,即使经营规模再大,也不能与国有出版业一样享受平等的国民待遇。有关部门应当制订相关规章,在税收政策、经营环境、人才认定、银行资信等方面对民营书业进行扶持,在全行业实行一视同仁的政策。

总之,30多年的发展,民营书业的贡献有目共睹,我们不应忽视他们的存在。当务之急是我们要对民营书业作用和地位进行全面、准确、客观、公正的评价。在这个基础上,迅速给予民营出版以国民待遇。让全社会、全行业形成一种关注民营、扶持民营、壮大民营出版的价值认同。我们相信,经过若干年的努力,中国出版业、中国文化的大繁荣、大发展一定会指日可待。

(原载《出版科学》2009年第3期。系与武汉大学信息传播学院李金兰硕士合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