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亲结婚危害说
这是最为通行的解释,自古至今信之者大不乏人。这一假说认为,禁止同姓通婚是为了避免近亲结婚对生育带来的危害。我们的祖先早早地就认识到了近亲结婚会导致生育的后代畸形、多疾病乃至不育,从而不利人口繁衍和家族继嗣。也就是说,中国的古人早在周代就已经有了现代意义上的优生学意识,意识到了近亲结婚不利于优生优育。此说的源头,出自《左传》。《左传·僖公二十年》记载:“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左传·昭公元年》则云:“侨闻之,内官不及同姓,其生不殖,美先尽矣,则相生疾,君子是以恶之。故志曰:‘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违此二者,古之所慎也,男女辨姓,礼之大司也。”此外,《国语·晋语》也载有类似的说法:“同姓不婚,恶不殖也。”
虽然此说很能为我们祖先的脸面上增添光彩,但可惜经不起些许推敲。其一,同姓结婚不等于近亲结婚。姓,源起于母系氏族,经过一代又一代的人口繁衍,到周代之时,两个同姓之人的血缘关系可能已经非常遥远了,虽然追溯到最初的源头是同一个祖先。换言之,同姓与近亲之间不能直接画上等号。
其二,近亲结婚会导致生育的后代畸形、多疾病,乃是一种习说,迄今并无确凿科学的证据。在这一问题上,科学家们至今争论不休,既有持“近亲结婚对后代健康危害大”之观点者,也有人认为这一观点是无稽之谈。譬如说,2009年,澳大利亚默多克大学比较基因组学的教授艾伦—比托对外发布了一项花了30年时间在11个国家进行的调查研究结果。其研究成果发现,非近亲夫妇生出畸形婴儿的概率是2%,近亲夫妇生出畸形婴儿的概率只不过增加到4%而已,而4%的比率在遗传学上根本算不了什么,因而无须担心出现遗传方面的问题。
其三,最为有力的反证,是古代中国禁止同姓结婚,却并不禁止表亲间的婚姻。正相反,对于表亲婚姻,人们往往津津乐道于“亲上加亲”,大有鼓励之意。熟悉古代文学之人大抵知道,南宋著名诗人陆游曾经和表妹唐婉结为夫妻,不幸被陆母强行拆散,为后世留下了一段凄美的爱情故事。而在《红楼梦》中,贾宝玉与林黛玉是姑表兄妹关系,薛宝钗和贾宝玉是姨表姐弟的关系,贾宝玉欲娶林黛玉而不得,最终与薛宝钗成婚。按照优生学的划分,直系血亲以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属于近亲结婚,不利于后代的健康,表兄妹结婚无疑是不折不扣的近亲结婚。倘若“同姓不婚”的禁忌是出于预防近亲结婚对生育带来的危害,则何以古代中国对血缘如此之近的表亲婚姻不加以禁止,反而加以表彰?同姓不婚之近亲结婚危害说,不亦虚妄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