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古小说的起源与分类
如果作语词梳理,“小说”一词最早见于《庄子·外物》篇;但谈论文类意义上的小说,则只能从东汉桓谭的《新论》以及班固的《汉书·艺文志》说起。“小说家”专名虽已成立,桓、班二位眼中的“丛残小语”“街谈巷语,道听涂说者之所造也”,其实仍未构成独立的文类,乃不太正经的经史子书。考察《汉书·艺文志》著录小说十五家的零星遗文,确实如鲁迅所言,“托人者似子而浅薄,记事者近史而悠缪”[1]。只是在内容驳杂无关政教得失、篇幅短小可以随意书写,以及风格浅俗便于读者接受等方面,隐约可见后世小说的某些雏形。
小说以叙事为主,而在中国,叙事实出史学。不管是古文家还是小说家,谈论“叙事”,都不能不从史官之文说起。古文家为了追求风格高古、笔力奇遒,喜欢标榜从属五经的《尚书》;而实际上,《左传》《史记》方才代表叙事之文的成熟。所谓“左氏之文”与“史迁之法”,乃是中国叙事文学的“不祧之祖”。虽然刻意追踪《左》《史》,文章家与小说家毕竟别有所图,不可能永远寄人篱下。相对来说,小说作为文类的真正独立,更以摆脱“史家之文”为主要标志。
这里不妨先从小说与史传的纠葛说起。鲁迅《中国小说史略》第一篇“史家对于小说之著录及论述”,标题即揭示了一个值得深思的现象:在近二千年的漫长岁月里,著录及论述小说的,主要是史家而不是批评家。当然,这里指的是汉魏至晚清的文言小说,而不包括宋元以后崛起的白话小说。“史家成见”不只落实为“抹煞”或“著录”,更体现在褒贬抑扬中所自然流露的评价标准。除了鲁迅所提及的明人胡应麟、清人纪昀,如果再加上唐人刘知幾,基本上就能代表中国古代文人对于“小说”的见解。三人立足点不大一样,对小说的评价也有高低,但都将“小说”与“史传”的关系作为主要的思考方向。
刘知幾在其史学专著《史通》中设“杂述”篇,专门论述“自成一家,而能与正史参行”的“偏记小说”。其中“逸事”“琐言”“杂记”三类,近乎现代学者所说的历史小说、志人小说和志怪小说。不过,再三指责小说之笔法芜杂,以及只承认其有助于学者“博闻旧事,多识其物”,正体现出史家的傲慢与偏见。胡应麟对“纪述多虚而藻绘可观”的唐人传奇相当欣赏,倾向于小说具有独立的审美价值,这种对传统文人“补史心态”的突破,与其身为诗人而兼通文史大有关系。《少室山房笔丛·九流绪论下》将小说家分为六类,其中前三类(志怪、传奇、杂录)的界定与辨析颇为精当。胡氏称小说“或近于经”“或通于史”,前者取其“谈说理道”,后者基于“纪述事迹”——作为文类的小说,无疑更倚重于后者,故辨析时不能不突出“虚”“实”之分。纪昀对待小说的态度,介于刘、胡之间。《四库全书总目》将讲考证、评诗文、记箴言、录花草者,分别归到杂家、诗文评、谱录等,“小说家类”中只保留略含艺术虚构者。以“叙述杂事”“记录异闻”“缀辑琐语”为小说分类,排除了许多只是“谈说理道”者,小说作为叙事文学的特征日益明晰。但纪氏将小说的价值限定为“寓劝戒,广见闻,资考证”,仍是基于史学趣味,与其批评的对“小说家言”“绳之以史法”的刘知幾,不无共通之处。[2]
图1-1 明刻本《史通》书影
在今人看来,刘知幾等以读史的眼光读小说,似乎有点不可思议;可对于唐以前的文人来说,“小说”与“史传”的关系确实密不可分。就像《四库全书总目》编者所慨叹的,“记录杂事之书,小说与杂史最易相淆”,所谓述朝政军国者入杂史,参里巷闲谈者隶小说,其实是没有办法的“办法”。[3]《隋书·经籍志》已经面临这个困境:讲求实录、笔调庄重的“正史”容易归类,夹有迂怪妄诞、虚实莫测的“杂史”,辨析起来则相当艰难。若《越绝书》《吴越春秋》等,颇多离奇怪诞的情节,今人虽不将其归入小说,其写作心态,其实与同样“大抵皆帝王之事”的《汉武故事》《西京杂记》等没有多大差别。而后者,《隋书·经籍志》虽非隶于杂史,却也归入史部。随着儒家“不语怪力乱神”观念的不断强化,以及“小说”作为文类的日趋独立,鬼怪神仙和琐事轶闻方才逐渐退出史部。即便如此,今人认定的小说,颇有无法与史传截然分开者(如《燕丹子》),而史传中大量采用《世说新语》之类“小说家言”,更常常使得二者界限相当模糊。
唐以前“小说”与“史传”之界限模糊,很大程度是“作意好奇”风气尚未形成,小说家出于对史著崇高地位及其娴熟的叙事能力的仰慕,因而刻意追摹。干宝《搜神记序》从探讨“前史之所病”落笔,不难想象著者补史的抱负。时人称“卿可谓鬼之董狐”,并非无的放矢;《搜神记》的魅力远不只是“发明神道之不诬”,更包括从史著学到的高超的叙事技巧。[4]作为旁证,可举出其曾撰有《春秋左氏义外传》和《晋纪》二书。前者体现干宝对“前史”的钻研,后者据《晋书·干宝传》称,乃是“直而能婉,咸称良史”。更能说明唐以前的小说与史传撰述时可能同体相连的,当推最早以“小说”名书的《殷芸小说》。《史通·杂说》提及梁武帝命殷芸编小说事,姚振宗《隋书经籍志考证》卷三二对此有进一步的发挥:“此殆是梁武作通史时,凡不经之说为通史所不取者,皆令殷芸别集为小说,是小说因通史而作,犹通史之外乘。”在撰史之余,以史家眼光写小说,这就难怪其体例谨严,援据广博,且每条材料均注明书名出处。这种将小说作为“通史之外乘”的著述体例与欣赏趣味,使得千载之下的文言小说,仍与史著保持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叙事能力的成熟,乃是作为文类的小说得以独立的关键。故小说与“叙事之祖”史学的关系格外引人注目。只是在《汉书·艺文志》中,“小说家”乃“诸子十家”之一,尽管得到的评价很低,毕竟属于“子”而不是“史”。明人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九流绪论下》称“小说,子书流也”,符合班固以下考镜源流的传统。不过,考察小说与子书的历史联系,我以为“谈说理道”并非最合适的角度,倒是《少室山房笔丛·二酉缀遗中》将庄、列寓言与志怪小说挂钩的思路更值得发挥。不只是自称“寓言十九”的《庄子》,也不只是鲲鹏、河伯、藐姑射山神,先秦诸子借用寓言说理的比比皆是。今人不难在《孟子》《韩非子》以及《晏子春秋》《吕氏春秋》等子书中,读出某种“小说的意味”——这里指的主要不是故事性,而是虚构事件、假设问答以结撰“文章”。之所以将子书中的“寓言”作为文章来评述,很大程度是因其服务于说理,纪事只是从属的功能。
除了“叙事”与“虚拟”,对作为文类的“小说”生死攸关的,还有“铺饰”。只满足于“虚拟”一个有趣的事件,并把它原原本本“叙述”出来,当然也可以是一篇好小说;但倘若在关键时刻增加一点夸饰与铺排,小说可能显得更加动人。而做到这一点,对于擅长辞赋的汉人来说,并非特别艰难。汉武帝会见西王母的场面,《汉武故事》已是相当铺排;而到了《汉武内传》,篇幅增加近二十倍,主要情节并没有大的变化,突出渲染的是“群仙数万”的乘骑、“五十天仙”的服饰、“二侍女”的“容眸流眄神姿清发”,还有就是“王母”的“光仪淑穆”与“天姿掩蔼”。而这些铺锦列绣、夸张排偶的笔墨,无疑是从赋家那里学来的。近人郭绍虞称辞赋“实为小说之滥觞”,注重的是其“述客主以首引”这种“本于庄、列寓言”的虚拟[5]。而在我看来,赋家对于小说形成的贡献,最主要的还是其叙事中穿插大量的铺排与夸饰,使得小说家对外部世界的描绘日趋精细。
将史传、寓言与辞赋作为“小说”形成的主要渊源,并不意味着完全排斥“街谈巷语,道听涂说”。民间传说(并非职业说书人)不只对于小说家,而且对于像司马迁这样的史家,都是十分重要的。太史公之“网罗天下放失旧闻”与干宝之“访行事于故老”[6],同样倚重于口头资料,但在处理虚实真伪的关系时则大有差别,这里起作用的是作者对文类的认同感。换句话说,“传说”可以培养或刺激文人的想象力,至于采取什么样的叙述姿态,则受已经形成或正在形成的文类的制约。这里将更多注意小说家“怎么说”而不是“说什么”,因而相对冷淡了同样对汉魏六朝小说家起作用的民间传说。
讨论“古小说”,碰到的最大难题是作者以及创作年代的不确定。这里无意也无力对每部作品详加考辨,只是选择若干侧面,描述汉魏六朝小说发展的大趋势。考虑到唐传奇出现以后,“小说”的概念发生了很大变化,“古小说”在宋元明清的命运,将另立一节略加论述。
[1] 鲁迅:《中国小说史略》,《鲁迅全集》第九卷,第7页。
[2] 参阅《四库全书总目》卷一四○“小说家类一”对《世说新语》的评论。
[3] 参阅《四库全书总目》卷一四一“小说家类二”结语。
[4] 参阅刘义庆《世说新语·排调》及干宝《搜神记序》。
[5] 参阅郭绍虞《照隅室古典文学论集》上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第87页。
[6] 参阅司马迁《报任安书》、干宝《搜神记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