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教师与学生
5.1 复习笔记
一、教师
1.教师职业的性质与特点
(1)教师职业的性质
教师职业是一种专门职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的专业人员,根据一定的社会要求,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学生施以影响,使之成为合格的社会成员。其职业性质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①教师职业是一种专门职业,教师是专业人员。1966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中提出,应该把教师工作视为专门职业;在国际劳工组织制订的《国际标准职业分类》中,教师被列入了“专家、技术人员和有关工作者”的类别中;1986年,我国国家统计局和国家标准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职业分类与代码》中,各级各类教师被入了“专业、技术人员”这一类别;1993年,我国颁布的《教师法》中把教师界定为“履行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人员”。
②教师是教育者,教师职业是促进个体社会化的职业。教师是教育者,承担着培养合格的社会成员、延续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职责。教师职业是促成个体社会化的职业,是培养人、造就合格社会成员的职业。
(2)教师职业的特点
①职业角色的多样化。一般说来,教师主要有如下的几种职业角色:
a.“传道者”角色;
b.“授业、解惑者”角色;
c.示范者角色;
d.管理者角色;
e.父母与朋友角色;
f.研究者角色。
教师职业的这些角色特点,决定了教师职业的重要意义和重大责任,决定了对教师的高素质要求。
②职业训练的专业化。教师要能成功地扮演各种职业角色并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必须接受专门的职业训练。教师专业训练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a.专业意识。使未来的教师形成对教师职业意义与价值的认识,对教师职业的社会期望的认识,以及由此而形成强烈的从业、敬业、乐业的动机。
b.专业态度。使未来的教师形成正确的专业态度,即对待教育:鞠躬尽瘁、甘为人梯;对待学生:倾心相爱、诲人不倦;对待同事:精诚合作、协同施教;对待自己:严于律己、为人师表。
c.专业知识。使未来的教师具备从事教育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即具备广博的文化知识、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及教育心理科学知识。这些知识的掌握和运用程度是衡量教师职业专业化水平的最重要标志。
d.专业技能。培养未来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所应具备的基本技能,包括了解学生情况、确定教学目标、制订教学计划与方案、设计教学程序、课堂讲授与板书、演示与实验、课外活动组织以及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教会学生学习、评价教学效果等教学技能。
e.专业品质。使未来的教师养成从事教育工作所需要的个性品质,包括具有广泛的兴趣,能与学生打成一片;有丰富的情感和教育上的乐观精神,相信每一个学生的发展潜能;热爱学生、热爱教育,能客观公平地对待每一个学生;沉着、自制、耐心,对艰苦的教育工作具有坚忍不拔的意志;具有创新精神,善于接受新事物、新观念等等。
2.教师职业的社会地位
职业是一个人所拥有的社会地位的最重要的体现。一般而言,决定职业社会地位高低的主要因素有:职业的社会功能,职业的经济待遇,职业的社会权利,职业的专业化程度。
(1)教师职业的社会功能
职业的社会功能是指一定的职业对于社会的作用,某一职业的社会作用越大,其职业的社会地位也就越高。教师职业对于社会的作用是巨大的、功能是不可或缺的,应受到整个社会的尊重,享有崇高的社会地位。
(2)教师职业的经济待遇
经济待遇是指社会给予某一职业的从业者的物质报酬,包括工资及诸如带薪假期、退休金等福利。教师的劳动属于复杂劳动,因此,教师劳动力具有较高的价值,教师的经济待遇应相当于社会总体劳动者中从事复杂劳动的劳动者所享有的经济待遇水平。
(3)教师职业的社会权利
职业的社会权利是指某一职业的从业者在履行职责时所享有的各项权利。职业从业者享有的社会权利的范围、程度与该职业社会地位的高低密切有关。教师职业从业者享有的社会权利,除一般的公民权利外,主要是职业本身所赋予的专业方面的权利,包括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等方面的自由和自主权。教师职业的性质决定了教师专业权利的广泛性,而这些权利也只有从事教师职业的人才享有。
(4)教师职业的从业要求
职业的从业要求是指某一职业对从业者的资格要求,包括教育程度、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要求愈高,胜任者被替代的可能性愈小。教师职业作为专门职业,对从业者的各个方面都有着很高的要求。在我国,教师的资格要求是: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国家规定的学历或经国家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
以上四个方面综合起来决定了教师职业社会地位的高低,职业社会地位常常通过职业声望的形式表现出来。
3.教师的专业发展
教师职业是一种专门职业,教学工作是一种专业工作,教学工作专业化水平的提高有赖于教师的专业发展。
(1)教师专业发展的内涵
教师专业发展这一概念把教师视为一个持续发展的专业人员,需要通过不断的学习与探究的历程来拓展其专业内涵,提高其专业水平,使其逐渐达至专业成熟的境界。相对成熟的教育专业人员,能够信守教育理想,献身教育工作,以学生的利益为前提;强调专业的知识与技能,参与专业决定,负起专业的责任;行为的表现较有弹性,较能容忍压力,具有较强适应性;具有从多个角度观察、分析问题的能力和应用多种教学模式进行教学的能力。
教师作为专业的教学人员,要经历一个由不成熟到相对成熟的专业人员的发展历程。伴随这一历程的是教师专业内涵的持续改变,而不仅仅是时间的延续,具体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专业知识的发展,即教师从事教学工作所必需的普通文化知识、所教学科知识、教育学科知识的不断累积、重组和更新。
②专业才能的发展,即教师从事教学工作必须具备的教学技能的掌握、娴熟及教学能力的形成、提高。
③专业情意的发展,即教师专业理想的树立、专业情操的养成、专业性向的调适和专业自我的建立。
总之,教师专业发展是一个持续不断的成长过程,其最终目标是达至专业的成熟,即成为一个相对成熟的教育专业人员。
(2)教师专业发展的途径及策略
教师的专业发展主要通过新教师的入职辅导和在职培训两条途径来实现。
①新教师的入职辅导。新教师的入职辅导经常采取的策略是安排有经验的导师进行现场指导,并与之分享经验。
②教师的在职培训。教师的在职培训是一个十分广阔的活动范围,主要包括:第一,在工作过程中进行的活动,如课堂教学观摩;第二,与工作有关但不发生在正在进行的工作中的活动,如课外的相互研讨、进修。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在职培训活动服务于教师个体发展的需要。
总之,教师作为教育人的职业,理应成为终身学习的榜样,不断更新教育观念,不断更新已有知识,不断掌握新的手段,才能保证自己做一个合格的教师。
二、学生
1.学生的本质属性
学生首先是人,具有人的本质属性,是生活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具有特定的社会属性的人。其本质属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学生是具有发展潜能的人
学生是发展中的人,他们身心的各个方面都潜藏着极大的发展可能性,在他们身心发展过程中所展现出的各种特征都还处在变化之中,具有极大的可塑性。学生身心发展的可能性及发展过程中的可塑性是由学生的遗传素质提供的。
(2)学生是有发展需要的人
遗传素质为学生的发展提供了可能性,这种可能性要转变为现实性还取决于学生发展的需要。学生发展的需要是多方面的,包括生理的和心理的、认知的和情感的、道德的和审美的,等等。教育正是基于学生发展需要的多面性,才确定了全面发展的目标。
(3)学生是教育的对象
学生是学校教育的对象,以学习为其主要任务。作为学校教育的对象,他们又是具有主观能动性、具有不同素质的个体,教育者必须承认并尊重这一事实,满足学生各方面发展的需要。
2.学生的社会地位
(1)青少年儿童是权利的主体
青少年儿童有独立的社会地位,是行使权利的主体,这一点正是1989年l1月2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儿童权利公约》的核心精神。体现这一精神的基本原则是:
①儿童利益最佳原则;
②尊重儿童尊严原则;
③尊重儿童观点与意见原则;
④无歧视原则。
(2)青少年儿童的合法权利
青少年学生具有独立的社会地位,是权利的主体,享有法律所规定的各项社会权利。我国对青少年儿童权利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生存的权利;
②受教育的权利;
③受尊重的权利;
④安全的权利。
3.学生的发展
(1)学生发展的规定性
学生的发展是指学生在遗传、环境和学校教育的相互作用下其身体和心理两个方面所发生的量的和质的变化。
(2)学生发展的一般规律
①发展的不平衡性。学生发展的不平衡性主要指生理成熟与心理成熟的不平衡和发展速度的不平衡。学生的生理成熟以性机能的成熟为标志,心理的成熟以独立思考的能力、较稳定的自我意识与个性的形成为标志,这两方面的成熟不是同步的,一般而言,生理的成熟要早于心理的成熟。学生的发展速度在整个的发展进程中也不是匀速前进的,而是呈现出加速与平缓交替发展的状态,体现出发展过程中量变与质变的辩证统一。
②发展的顺序性。学生身心的发展是按照某种固定的顺序展开的,身体的发展循着从上到下、从中间到四周、从骨骼到肌肉的顺序发展;心理的发展则按照从机械记忆到意义记忆、具体思维到抽象思维等顺序发展。
③发展的阶段性。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学生表现出不同的发展特征,这些特征是某一年龄段学生所普遍具有的一般的、典型的、本质的特征。
④“最佳发展期”。人的身心发展的某些功能具有在一个特定时期里特别容易发展,而错过了这一时期就难以发展甚至无法发展的特点,心理学家把这种特别时期称为“最佳发展期”或“关键期”。
⑤发展的个别差异性。学生的发展存在着个别差异,这种差异是由不同的遗传、环境和教育等因素造成的。一般学生的发展需经历共同的发展阶段,但每个学生发展的速度、水平及发展的优势领域则千差万别。
(3)学生发展的一般任务
①童年期学生发展的任务。童年期(7~12岁)又称学龄初期,相当于小学阶段,这一时期学生主要的发展任务包括:发展基本的阅读、书写及计算技能;发展有意注意的能力;发展借助于具体事物进行推理的能力;发展社会性的情感;发展意志的主动性和独立性;建立起对自己的完整态度;学习与同辈的相处;学习分辨是非,发展良知、德性;发展对社会、集体的态度;培养创造意识。
②少年期学生发展的任务。少年期(11、12~14、15岁)或称学龄中期,相当于初中阶段。这一时期学生主要的发展任务包括:发展有意记忆的能力;发展借助于表象进行逻辑思维的能力;发展创造性能力及探索精神;建立一定的兴趣和爱好;获得情绪的独立性;学习处理与同辈的关系,建立与同辈的友谊;形成一定的理想和价值观系统作为行为的指引;发展自我教育的能力;适应自身生理变化带来的压力。
③青年早期学生发展的任务。青年早期(14、15~17、18岁)也称青春期,相当于高中阶段。这一时期学生主要的发展任务包括:发展辩证思维的能力;为职业生活做准备;学习选择人生道路;认识自我、认识社会,形成积极的人生观和世界观;获得一定的社会角色定向;学会正确对待友谊和爱情;提高自我调节生活与心理状态的能力;培养创造性学习的能力。
三、教师与学生的关系
师生关系是指教师和学生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形成的相互关系,包括彼此所处的地位、作用和相互对待的态度。学校的教育活动是师生双方共同的活动,是在一定的师生关系维系下进行的。因此,良好的师生关系是教育教学活动取得成功的必要保证。
1.师生在教育内容上是授受关系
(1)从教育内容的角度说,教师是传授者,学生是接受者。
(2)学生主体性的形成,既是教育的目的,也是教育成功的条件。
(3)对学生的指导、引导的目的是促进学生的自主发展。
2.师生在人格上是平等关系
(1)学生虽然知之较少,尚未成熟,但作为一个独立的社会个体,在人格上与教师是平等的。
(2)严格要求的民主的师生关系,是一种朋友式的友好帮助的关系。
3.师生在道德上是相互促进关系
(1)师生关系从本质上是一种人—人关系,是师生间思想交流、情感沟通、人格碰撞的社会互动关系。
(2)教师对学生的影响不仅仅是知识上的、智力上的影响,更是思想上的、人格上的影响。
(3)学生不仅对教师的知识水平、教学水平作出反应,对教师的道德水平、精神风貌更会作出反应,还会用各种形式表现他们的评价和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