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明先生:
《忆》之35附图原稿,尚待应用。闻伏园、小峰言,在川岛君处。请您转他,请他将此件面交小峰,存新潮社待我自取。本城邮递有时亦会遗失。您前次寄我的《语丝》七期曾失去一次,又第九期并未收到(顷已在社取得一份),岂亦遗失了乎?所以此画件如要径寄,则挂号寄来亦好。
近拟作《红楼梦》新论,惟稿未写已为《现代评论》记者预定了去,不能给《语丝》了,甚歉。
学生平伯上 一、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