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中国人民大学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
各学院(系),机关各部、处及直(附)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0〕48号)精神,学校承担“改革经济管理类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人文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试验计划”和“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完善治理结构改革试点”三项试点项目。同时,学校还决定自主开展“完善学术评价机制试点”项目,作为对上述三个国家试点项目的有益补充。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总体领导,统筹协调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根据学校工作实际,经2010—2011学年第7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中国人民大学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校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四个项目组,责任单位分别是学校办公室、教务处、科研处。
希望各学院(系)、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此项工作。
附件:中国人民大学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各项目组组成名单
二 一一年二月十五日
附件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名单
组长:纪宝成
程天权
副组长:袁卫
牛维麟
林岗
冯惠玲
杨慧林
成员单位:学校办公室
党委组织部
党委宣传部
研究生院
发展规划处(高等教育研究室)
教务处
科研处
人事处
学生处
招生就业处
财务处
哲学院
文学院
历史学院
国学院
经济学院
财政金融学院
商学院
公共管理学院
书报资料中心
“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完善治理结构改革试点”项目组
负责人:袁卫
成员单位:学校办公室
党委组织部
党委宣传部
研究生院
发展规划处(高等教育研究室)
教务处
科研处
人事处
学生处
招生就业处
财务处
责任单位:学校办公室
“改革经济管理类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项目组
负责人:林岗
成员单位:研究生院
教务处
经济学院
财政金融学院
商学院
公共管理学院
责任单位:教务处
“人文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试验计划”项目组
负责人:杨慧林
成员单位:研究生院
教务处
哲学院
文学院
历史学院
国学院
责任单位:教务处
“完善学术评价机制试点”项目组
负责人:冯惠玲
成员单位:发展规划处(高等教育研究室)
科研处
人事处
公共管理学院
书报资料中心
责任单位: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