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变迁
北京解放以后,新政府对城市的接管,是很明智的。政府对城市基层的管理机制,是以街道办事处和派出所为一级,居委会为二级,街道积极分子为三级,每一胡同有若干被选定的街道积极分子,负责传达政府和街道的指示;几个胡同共同组成一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则管辖多个居委会,居委会受街道办事处和派出所的指导。50—60年代中期,即“文化大革命”前,北京城市基层的街道积极分子主要来自胡同居民中靠近政府的中等阶级,政府所依靠的不是在胡同生活中没有影响力的城市贫民;政府注重的实际是文化影响力,而不是无产阶级出身。可见新中国成立后至“文化大革命”前,共产党在胡同的社区组织活动,依靠的是这样一些人士,他们在政治上靠近政府,在社区有文化影响力,性情温和,维持生活传统,所以城市文化在“十七年”(1949—1966年)时期变化不大。
1964年发起的阶级斗争路线和阶级政策,开始对胡同文化造成压力,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街道积极分子的构成不再是城市中等阶级,而改为以下层市民为主。文化革命的红卫兵大破四旧,直接深入胡同,原来受尊重的城绅文化斯文扫地,城市文化再不能维持传统了。其结果是,从前老城区北京人的温良恭俭让的文化,宿舍新区的革命理想的文化,同时遭到破坏。在被切断了与这些以往优良传统联系的环境中成长的青少年,于是被城市贫民文化和流氓文化所浸染,在语言上的污染尤其突出。从红卫兵的红色恐怖主义,到联动开启的打砸抢方式,“文化大革命”使得城市的高尚文雅不复存在,争凶斗狠成了青年行为的最高价值。最后,青年流行的行为文化与旧城区边缘性的流氓文化合流,传统的城市文化遭到极大破坏。王朔有小说名为“动物凶猛”,这四个字指涉的生物性本能,正是描述了那个时代青少年的文化特征,而这一代人和这种文化对整个城市文化影响很大。“五四”时代,北京的市民文化并未受到文化运动的深刻影响,但“文化大革命”运动彻底地改变了北京的市民文化。有幸的是,“80后”“90后”的一代新人,他们在全新的、向着现代化开放的教育环境中成长,终于为那种“文化大革命”的文化画上了休止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