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学东渐研究(第六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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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罗马手稿》作者的问题

《罗马手稿》中包含《大学》(第一部分)、《中庸》(第二部分)和《论语》(第三部分)的翻译(前三个部分作为一个整体,标有连续的页码),随后是一些著名语录的编撰(第四部分),最后是《孟子》的翻译(第五部分)。1935年,意大利耶稣会士德礼贤(Pasquale D'Elia,1890—1963)断言这部手稿乃系罗明坚撰写。可是,罗明坚只称自己是《罗马手稿》第四部分的译者,论及前三部分时,则称自己仅仅为整理者。这确实让人困惑,罗明坚可能只是《罗马手稿》的校订者或编纂者,他很有可能只是誊写了其他人的翻译成果。1935年,德礼贤假定利玛窦在中国完成翻译后,再将译本寄至罗马,随后罗明坚在罗马誊录了译稿。

彼时,德礼贤的假设有两个依据:其一,日期的巧合。手稿写下时的日期介于1591年11月至1593年8月之间,这与利玛窦于1591年12月至1593年8月在韶州,一面教导石方西(Francesco de Petris,1562—1593),一面打算译完“四书”的日期若合符节。其二,德礼贤认为罗明坚的汉语水平捉襟见肘,实难胜任译事。注144

尔后,德礼贤转而声称罗明坚在中国时便开始了“四书”的迻译工作,并于1591—1593年间在罗马将其公开出版。的确,罗明坚曾向耶稣会的总会长克劳迪奥·阿奎维瓦(Claudio Acquaviva,1543—1615)展示过翻译成果,顺带言明了出书的意图。1593年,罗明坚对《大学》“经”部分的译文以及一篇关于传教士政策的文章,一并由波塞维诺(Antonio Possevino,1533—1611)刊载在《丛书选编》(Biblioteca selecta)上。注1451596年,掌管远东传教的范礼安认为罗明坚不够称职,致信阿奎维瓦,要求他严禁罗明坚在欧洲出版任何有关中国的书籍。注146当然,从利玛窦的书信来看,我们也似乎能排除利氏作为《罗马手稿》翻译者的可能性。第一封谈及利玛窦着手翻译“四书”的书信,可追溯至1593年12月10日。利氏曾在1594年12月15日的一封信中提到,在将译稿寄回罗马之前,他打算对译本不断锤炼,力图使其臻于完美。在1593—1594年间的书信中,利玛窦明确地表达了他的目标乃是翻译“四书”。他想通过翻译成果来印证天主教教义,并为他自己正准备的新“教理问答”(《天主实义》)服务。他在1599年8月14日的一封信中再次提到,早在五年之前他就已经完成“四书”的翻译工作,译稿已寄往日本,并未提及会寄往欧洲。

1998年,达仁理(Franceso D'Arelli)主张《罗马手稿》中的翻译确由利玛窦本人所译,并增添了几个新论据。首先,罗明坚从未在其书信中提到翻译中国典籍之事;其次,并无确切证据表明,在《丛书选编》上发表的《大学》节选系由罗氏所译。因此,在达仁理看来,利玛窦在1591年前便将一个早期的初稿寄往罗马,而后罗明坚在1591—1592年间迻录了利氏的翻译。注147

笔者对达仁理的观点存疑。他依据的所谓罗明坚中文水平欠佳的传统论调,自从陈纶绪(Albert Chan)出版了罗氏的诗歌集之后,就烟消云散、不攻自破了。注148除此之外,倘若利玛窦寄回了一个早期的草稿,他很可能会直接点明出来。但是,利氏的书信并未提及此事,仅表明他在1591—1593年间翻译“四书”,并且为了使译本精益求精,而迟迟未将其寄至罗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