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山西各地人口职业构成及其认知空间
无论哪一个时代,田野牧歌都是乡村的主旋律,村民等于农民大体不错,但乡村并非单一颜色铸成的世界,农事之外也有不同职业的人员进入甚至生活在乡间,北宋苏汉臣《货郎图》、南宋李嵩《货郎图》两幅同题绘画名作,以不同的画面展现了货郎为乡间带来的新奇与喜悦,事实上不仅走街串巷、跨村连社的货郎,木匠、铁匠等服务于乡村生活的从业者从来都是乡村的成员,区别仅在于占有的比例。显然,职业不同,出行空间与认知空间必不相同,道理如此,我们的考察就从这里起步。
(一)人口职业构成
职决定于业,职为人所从事的工作,业则是工作从属的领域。当中国处于传统社会,尊崇农为本的时代,农业不仅是社会的经济基础,更是村民的主业。山西地处内陆,进入19世纪,东南沿海开埠已然成风,这里依然操守本业,力稼服田。对此,清光绪《山西通志》留有一系列记述:
祁县,尚勤俭,男耕女织。
临汾,力稼穑,简朴不奢。
洪洞,民尚俭而务耕织。
浮山,尚节俭,不事商贾,男耕女织,各执其功。
吉州,僻处万山,土瘠民贫,俗尚勤俭,男耕女织,不事商贾。
榆次,力田亩,务纺织。
太谷,农力于耕,商贾勤贸。
交城,农末相资。
岢岚,依山土瘠,乡井专务稼穑,不牵车牛以远游,未谙纺绩为何物。
兴县,士闭户自守,农夫为穑。崇山峻坂,无不耕植。
永济,力田绩纺,多事商贾。
临晋,男业耕耘,女勤纺绩。
猗氏,民务农桑。
荣河,勤稼穑。
长子,淳朴而力田。
屯留,务农织,不事商贾。
襄垣,力田而尚气。
潞城,力田而知克勤。
沁源,耕织为生。
沁州,专力农耕,少事商贾。
武乡,稼穑是重。
平定,农务于耕。
定襄,重稼穑。
五台,鲜事商贾,惟力耕凿。
绛州,勤稼穑。
安邑,力耕耘,勤绩纺。
平陆,重农事,勤绩纺。
芮城,男女多务耕织,市井少居商贾。
闻喜,男耕女织。
黎城,田亩能勤。
汾阳,农务耕牧。
平遥,务稼穑,事织纺。
介休,稼穑好勇。
临县,勤于商贾,勇于输纳。
石楼,男不经商,女不纴织。惟农是务。
永宁,土瘠民贫。
怀仁,有务农勤本之实。
应州,人民垦田为生。
山阴,惟务农业。
灵丘,民知勤农。
阳高,勤耕耘,务牧养。
天镇,男务耕牧,女不纺织。
朔州,勤于耕耘,务于牧养。
左云,农思力田,各安其业。
偏关,居万山之中,地多沙碛,而务农者鲜,人尚戎马。
五寨,地瘠牧蕃。
以上所列意在证实山西各地力田务本之实,固然未能涵盖山西所属各县,但遍及省内东南西北、山地平原。仅就民众所持生业而言,农、商、牧、家庭手工业均在其中,而农业俨然占有绝对优势。
从19世纪至20世纪,世界发生了巨大变化,延绵几千年的帝制被推翻,皇上没了,植根于传统社会的观念也在动摇,但这一切会影响山西村民的生业吗?依业而就职,来自于20世纪20年代的社会统计为我们回答了这个问题。表〔2-1〕为20世纪20年代初山西各县民、商户分布情况,表中数据来自于1924年山西省自治筹备处的调查,其中的民户职业构成没有特别说明,鉴于山西的经济生活特点应属于农户,但不排除极少量的手工业者。传统经济生活方式下,多数手工业者本身就是农民,只是在日常农耕生产之外以兼业形式操持手工业,这一点在山西尤其突出。需要讨论的是商人的类型,行商、坐贾将商人分为两类,行商一类经营特点在于远途贩运,其实针对山西行商的经营空间也可进行再分类,一些行商主要着眼于省外乃至域外贸易,另一类则辗转于集市之间,主要客户为十里八村的农民。坐贾则属于就地经营,以家乡所在地为主。但行商、坐贾也并非截然分明,行商一旦成就事业,则必然在县城、府州城乃至省城建构稳定的商号,且以此为中心从事各类交易。表〔2-1〕中各县的商户应包括行商、坐贾两种类型。
表〔2-1〕 20世纪20年代初山西各县民户与商户分布情况*
续表
*山西自治筹备处《山西省各村户口调查表》,1924年。
1924年山西省自治筹备处的调查,让我们看到20世纪20年代山西各县民、商户比例与分布情况。显然,这一时期各县职业构成仍以农户占绝对优势,105县中仅安邑一县商户在总户数中占6.1%,其余均低于这一比例,其中53.3%的县,商户比例低于2%;25.7%的县,商户比例在2%—3%;20%的县,商户比例大于3%(不包括安邑县)。而各县商户比例的大小显然与地理环境相关,山西地貌主要由河谷平原与山地丘陵构成,两种不同地貌不仅影响到地区环境,对于人口职业构成也产生明显影响。商户占有比例大的县多位于自然条件优越的平原,其中商户在总户额中占3%以上的县全部位于太原盆地及其以南平原地带,比例2%—3%偶有分布在丘陵山区以及雁北地区,亦属于交通冲要之处(图2-1)。
图2-1 20世纪20年代山西各县商户比例图
表〔2-1〕以县为单元的统计数据,尽管展示了山西各县之间职业构成的差异与地理选择,但这份统计中的商户未必都居住在乡间,身份是村民。而本书的研究核心在乡间,乡间的商户究竟占多大的比例?令人庆幸的是这份调查不仅有县一级的统计,也包括乡村数据,表〔2-2〕即根据这份统计将各县在城商户与全部商户比例列为一表,尽管各县均有商户,但多数分布在县城内以及城厢地带,表〔2-2〕中的100个县,在城商户在总商户中占50%以上的县有29个,占30%—50%的县有39个,小于30%的县有32个。各县拥有村落多少不等,从百余个到数百个,最多在一千以上,分布在乡间的商户基本选择在联合村的主村或独立村,多数村落不存在商户,力田务本仍是乡间村民的基本生业。
表〔2-2〕 20世纪20年代初山西各县在城商户与全部商户比例
自明代以来,一向以务农勤本而著称的山西人凭借“开中法”而居于中国商界之魁首,晋商的崛起不仅为山西带来从未有的经济实力,也使世代务农的山西人有了新的职业选择。尽管如此,如表〔2-1〕所示,商户不仅在各县总户额中属少数,且因地理环境而分布不均。汾河平原的商户比例明显高于其他地带,而山西各县中,平遥、太谷、祁县三县又是商业活动最活跃的地方,表〔2-3〕为20世纪30年代的调查资料,三县调查村落商人比例均在30%以上,另外60%—70%应属于民户。民户中除大多为农户外,还存在工户与无职业者,后两类在民户中占有的份额均不大。平遥、太谷、祁县三县外,同样属于汾河平原的另外两份调查来自阳曲与霍县,表〔2-4〕为20世纪30年代阳曲县20个乡村职业人数的调查,20个乡村中除大盂镇外,农户人口比例不仅均在70%以上,且多高于80%—90%。表〔2-5〕为20世纪30年代霍县安乐村51家农户男子职业类型,其中务农的男子占88.6%。
表〔2-3〕 20世纪30年代祁县、太谷、平遥三县四村职业类型*
*刘容亭《山西祁县东左墩村、西左墩两村暨太谷县阳邑镇、平遥县道备村经商者现况调查之研究》,《新农村》第22期,1935年3月。
表〔2-4〕 20世纪30年代阳曲县20个乡村职业人数比较*
*刘容亭《山西阳曲县二十一个乡村概况调查之研究》,《新农村》第3、4期合刊,1933年9月。
表〔2-5〕 20世纪30年代霍县安乐村51家农户男子职业类型及其人数、比例*
*刘容亭《山西霍县安乐村五十一个农家之调查》,《新农村》第15期,1934年8月。
上述数据让我们从描述性的记载进入基于调查获得的实际比例,从而了结了对于村民即农民这一命题的科学认证。有了这一结果,以下的讨论均以此为基础展开。
(二)乡间各职业人群的活动空间
职业决定人们的活动范围,不同职业活动范围完全不同。农户依托土地为生,这一职业与土地之间的依存关系使其长年稳定在固定的空间之内。与其他职业相比,农民的活动空间不仅稳定,而且有限,基本活动空间保持在以村落为中心,以耕地为半径,一日往返且完成劳作的距离内。做工、经商则不同,乡村中做工偏重于手工业,如木匠、泥瓦匠等,持这些技艺的人员为了兜揽生意不能局限在家乡村庄,四处奔走是其主要谋生方式;商人的经营范围更大,从物品的出产地到营销地距离长短不一,不仅跨州连县,甚至远及省外、域外。不同职业人群聚合在乡间,同居一村,认知空间全然不同。
云冈村(20世纪初美国地质学家张柏林拍摄)
1.经商在外的商人与乡里的关系
传统农业社会的山西乡间,并非只有农户,商户所占比例固然不大,历史显示度却很高。回顾山西商人崛起的历史,初始推动力虽为明代朝廷实行的“开中法”,而真正让农户放弃耕植本业,改由商业中求生,却是农业自身遭遇瓶颈的结果。“太谷土地硗瘠,人民耕种外,惟恃经商。”“晋省以商贾为重,非弃本求末,土狭人满,田不足耕也。”山西地处黄土高原,山多川少,山地、丘陵达12.5万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80.1%;平川、河谷仅3.1万平方公里,约占全省总面积的19.9%。这样的地形特点,使一些农民在力农无望的情景下,利用“开中法”迈向商途。
然而,商业获利固然远胜于力稼服田、持守本业,但与稳定的农耕生活相比,常年奔走于乡土之外。许多商人虽然出身于山西乡间,自从跻身于商家之列,安居家乡的时间十分有限。民国《徐沟县志》留下这样的记载:“学商于远处者,最初十五六岁随人出行,履屩千万里,觅一枝栖,辛苦十年或十五年,身股在五厘以上,则可越千万里归家置产娶妇,其后每三年一归,每归居三年,以至于老。经商于黑龙江、吉林最远之区者,无不如是。此外常例,大率二年半一归,家居半年。”其中提及“身股”,这是晋商股东为鼓励掌柜、伙计勤勉敬业,实行以劳力为基础的股份制。掌柜、伙计追随东家十余年之后,一旦获得身股,即可每隔一定年限分得红利,且拥有三年一归并居家三年的待遇,而那些没有身股的伙计只能二年半一归,家居半年。自明代以来,数百年内,山西商人步履所及跨出晋省境界,不仅遍布国内各省且远及域外日、俄、法等国,如此远途贸易早已超越乡间所限,出现了一批游离于乡土之外的商人。当然,商户中除拥有巨资的商家、票号之外,那些中小商家常穿行于乡间,且业在当地。
山西商人经营范围远在乡土之外,但“不携眷,不娶外妇,不入外籍,不置外之不动产。业成之后,筑室、买田、养亲、娶妇,必在故乡”,俨然成为规矩。商人一旦入行,即难得久居乡里,但即使“远出经商等事业者,其家亦无不有田”。故业在外,根在乡,成为商人与乡土的一份联系,并使商人获得乡间成员的名分。商人的经营需要,无论规模大小,认知空间远在农户之上,成为乡间最具见识的人物。
2.山西农户类型与空间行为特征
农户是山西乡间的主要职业人群,他们不仅构成村民中的大众,且凭借生产经营与生活需求建构了自己的认知空间。
农户的生产对象为农田,力田守本,勤力耕耘,固然是农户共同的生产行为,然而若站在认知空间的视角审度农户的生产,由于各类农户资产状态不同,因耕作而表现的游走空间并不一致。习惯上依土地占有以及劳动者与土地关系将乡间农户分为地主、自耕农、半自耕农、佃农以及工农,同属于农户,因为土地占有量不同,对于土地附着程度存在一定差别。地主拥有土地较多,一个家庭自身的劳动力不能完成所有生产任务,必须雇佣帮工。根据地主居住地可以分为在城地主与居乡地主,在城地主常年居住在城市中,完全脱离农业生产,仅在产权上拥有乡间土地,而土地上的农业生产完全通过雇佣佃户完成,这一类型的地主拥有产权与对土地收获物的控制权,因此一年或数年中会对乡间土地有短暂的光顾,但真正的生活与乡村完全没有关联;居乡地主常年居住在乡村,有的地主直接参加农业生产,有的地主不直接参加农业生产劳动,将劳动托付给雇工,却没有脱离对农业生产的参与,以监督、派工等形式间接介入农业生产,因此居乡地主属于乡间社会的真正成员之一。就自己参加劳动而言,居乡地主也应算作自耕农,因此20世纪初期的调查没有地主一类。自耕农拥有土地,且以自己耕种为主,既是乡村中最稳定的农户,也是与土地关系最密切的耕作者。由于这部分农户有能够满足家庭正常生活的土地,且土地数额能够通过一个家庭的劳动完成全部生产任务,这两者必然使农户切实附着在土地上,不仅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而且生于斯、死于斯。半自耕农拥有的土地不足,需租种部分土地或出卖部分劳动力,属于自己的土地应该就在村子附近,租种别人的土地一般也不会脱离自己的村落,否则无法完成农业生产任务。佃农则完全没有土地,以出卖劳动力为生,由于他们选择的地主多数就在乡里之内,因此其生产与生活空间也基本在乡里中。工农亦为无地农民,且凭借耕作而揽工,与佃户最大区别在于这些农民或来自他乡,农暇则去,或客居在地主家中,而不自立门户者。山西境内不同自然环境下的县镇、乡村,上述五类农户各自占有的比例存在差别,本书选择了阳曲、太谷、晋泉、高平、陵川、神池六县部分村落,就这一问题进行分析。
太谷、晋泉二县为平原县,阳曲介于平原与山地之间,高平、陵川、神池三县为丘陵、山区县,表〔2-6〕、表〔2-7〕为阳曲与高平、陵川、神池三县的农家经营类型,其中阳曲县20个乡村自耕农平均占有比例为57.7%,高平、陵川、神池三县自耕农平均占有比例为69.9%,这一乡村中为数最多的群体在高平、陵川、神池三个山区县占有的比例高于阳曲县。需要说明的是,此处的自耕农包括居乡地主。阳曲县其他农户类型中,半自耕农平均比例为28.1%,佃农平均比例为10.3%,工农平均比例为9.0%。高平、陵川、神池三县半自耕农平均比例为17.3%,佃农平均比例为10.6%,工农平均比例为12.6%。对比几个数据,阳曲县半自耕农比例高于山区三县,佃农比例几乎相等,而工农比例山区三县高于阳曲县。若将自耕农与半自耕农比例加在一起考虑,阳曲县为85.8%,山区三县为87.2%,二者非常接近,这说明20世纪30年代山西农民多数为自耕农、半自耕农,具有维持生计的基本土地保障,这样的土地保障使这些农户稳定地生活在家乡的土地上,安土重迁,除去万不得已的情况。山西农户各种经营类型中,佃户与工农流动性较强,表〔2-6〕内阳曲县工农“系指佣工而为室家列入户籍者,其来自他乡,农暇则去,或仅客居于地主家,而不另立家者不在其内”,由于存在“不另立家者不在其内”的情况,工农实际比例还应高于表中数额。
表〔2-6〕 20世纪30年代阳曲县20个乡村农家经营类型*
*刘容亭《山西阳曲县二十个乡村概况调查之研究》,《新农村》第3、4期合刊,1933年9月。
乡村农业社会中,雇佣劳动者流动性最强,那么这些雇佣劳动者究竟有多少是本村的农户?20世纪40年代晋泉县黄陵村调查显示,村内70户农户中,需要全年雇佣劳动力的有7户。被雇佣者中4位来自村外,其余几位分别来自村内4户人家,这些充作工农的劳动者均住在雇主家中。另有以月工形式被雇佣者,雇佣月工者共5户人家,这部分工农全部来自外村,且在出工时期住在主人家中。晋泉县即太原县,这是一个位于平原地区的村落,本村充作工农的农户很少,主要来自外村。至于高平、陵川、神池三县工农又是来自何处?调查显示,“山西东南各县之工农,多为由河南前往之客民,农忙则至,农暇则去者甚多,非皆永久居住于所佃工之乡村”。两处环境背景不同的县调查数据显示,工农多数来自外村或外乡,因此就此一点而言,工农是乡村中流动性最强的农民。
表〔2-7〕 20世纪30年代高平、陵川、神池3县16个乡村农家经营类型*
*刘容亭《山西高平陵川神池三县十六个乡村概况调查之比较》,《新农村》第9期,1934年2月。
表〔2-8〕与表〔2-9〕中太谷县贯家堡村与晋泉县21村的统计,两地都存在地主这一农户类型,贯家堡村有地主19户,地主兼自耕5户,地主兼自耕兼佃1户。需要解释的是第三类地主兼自耕兼佃,这是属于自耕之外还将部分土地租给佃户耕种的农户。三类地主中后两类属于居乡地主,为乡村中重要的成员。而单纯以地主为一类,多为在城地主,由于“太谷城内富户,多于城之四周置买田地,近因不能亲自经营,常将田地租与附近村民耕种”。与太谷县类似,晋泉县即太原县,邻近省城,同样存在地主与地主兼自耕现象,21村共有地主43户,地主兼自耕128户,其中地主一类也应包括在城地主。比较两县,贯家堡在乡村拥有土地且具有稳定性特征的农户包括地主兼自耕、地主兼自耕兼佃、自耕农、自耕兼佃、自耕兼佃代、自耕兼代共占农户的82.5%,晋泉县21村地主兼自耕、自耕农、半自耕农占80%,其比例与贯家堡相近,拥有土地且能保持稳定在乡村的农户占大多数。
表〔2-8〕 20世纪30年代太谷县贯家堡村农户经营类型*
*武寿铭《太谷县贯家堡村调查报告》,李文海主编《民国时期社会调查丛编二编·乡村社会卷》,第293页,福建教育出版社,2009年。
表〔2-9〕 20世纪40年代晋泉县21村农户经营类型*
*〔日〕华北交通株式会社资业局编《北支農村の実態——山西省晉泉県黃陵村実態調查報告書》,第16页。
1942年,据调查统计,大同县时家庄、长治县史家庄,分别处于山西北、南两地乡村农户耕地与农户类型,大同县时家庄拥有219户人家,80%为农户,其余为煤矿工人,其中农户拥有耕地>50亩的占10%,30—50亩的占20%,10—30亩的占60%,<10亩的占10%,基本以自耕农与半自耕农为主。长治县史家庄154户人家均为农户,其中耕地>100亩的占2%,50—100亩的占16%,10—30亩的占63%,<10亩的占15%,无田产占4%。村中农户86%为自耕农,14%为半自耕农兼佃农。
山西乡村中都存在少量非农户,如表〔2-10〕所列,20个村落中有6个村为纯粹农户,其他村或多或少均存在非农户,其中黑土港村非农户比例达60.4%,这里距离正太铁路车站很近,一部分非农人员为服务于铁路的工人,另一部分则为卖烧土者。烧土就是黏土,和煤面混合后制成煤块,旧时太原人一般用三分之二煤面掺上三分之一烧土,制成煤块,既省煤又耐烧。理想的烧土黄中带红,这样的烧土不是什么地方都有的,黑土港就是一处重要的烧土产地,从事烧土挖掘的工人聚集在这里。这些铁路工人与卖烧土者多非当地人,黑土港多为河南、河北客籍,往往不携眷至晋,仅有男人客居村中。其他村中非农户主要为商人,其中商人数量最多的村落为大盂、向阳两镇,但这些非农户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并非完全脱离农业,多数情况为家庭中有人经商,也有人在家务农,家庭的根基仍在乡村。或购置田产,并因“不暇兼农事者众,于是或全托付于雇用之工农,或全部出租于佃户”。
表〔2-10〕 20世纪30年代山西阳曲县20个乡村农户与非农户比较*
*刘容亭《山西阳曲县二十个乡村概况调查之研究》,《新农村》第3、4期合刊,1933年9月。
农户是乡村社会成员的主体,农户中占80%左右的自耕农、半自耕农对于土地的附着性,成为乡间认知空间的决定性力量,不仅将乡村生活控制在农业生产的范围之内,且具备时、空双重稳定的特性,既安土重迁,又厮守故里。
乡村社会地理是建立在乡村社会成员生产与生活基础之上的空间分析,而职业不仅是人们的谋生手段,且将生产、生活中的空间节律融入其中,循着这一节律,将探得乡间地理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