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信仰与民族文化(第六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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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圈层格局试说

杨柳青基于地籍的地界意识和地方神为象征的地缘圈界观之圈层形态,是汉人社会生活和社会关系的一个投影。“差序格局”是费孝通关于中国乡土社会关系结构的模式。《乡土中国》认为,中国传统社会奉行的是以“己”为中心的个体主义,有别于西方社会的个人主义,提出差序格局的概念参见费孝通《乡土中国·生育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第24~30页。,此格局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个体(自己、家人、家)是社会关系的类别基础。差序格局未涉及群体关系的差序和社会中的团体身份,未略及在群体和公共领域(地缘、业缘、政缘)中,以义、利分层圈界的利益、信任和认同圈层,涵括经济实体,政治组织,文化(语言、认知、信仰、习俗)群体,历史与社会(地域、阶级、族属、性别、年龄)群层等。

费孝通曾讨论“团体格局”,如“保甲制度是团体格局性的,但是这和传统的结构却格格不相入”,认为“团体里的人……对于团体的关系是相同的”,“在团体里的有一定的资格……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立在一个平面上”;而“中国社会结构的基本特性……是人伦”。费孝通:《乡土中国·差序格局》,江苏人民出版社,1985,第21~28页。即费孝通认为凡团体皆非传统,是近代西方式的,以权利平等论。

这一观点忽略了中国亲属关系以外的群体(圈团)结构,而这种结构内部权利并非平等。中国历来重视非亲属的圈子(团帮派别府系:政派、军阀、行会、商帮、乡党、师承、坊闾等);且圈团、圈层内外权利、交往规则并非如西方,而如亲属关系,亦以私人为中心(如地绅乡绅、富绅豪绅、绅商商绅、官绅军绅);况且,亲属关系中亦非仅依人伦而差序,却往往以权力(社会地位、身份)和财富论高低轻重。因而,“富于伸缩的社会圈子会因中心势力的变化而大小”费孝通:《乡土中国·差序格局》,江苏人民出版社,1985,第21~28页。。阎云翔认为“通过与作为他者的团体格局的对比,费孝通实际上已经指出差序格局下……没有由平等的个人组成的大大小小的团体”阎云翔:《差序格局与中国文化的等级观》,许纪霖、刘擎编《丽娃河畔论思想——华东师范大学思与文讲座演讲集》第2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王斯福以“社会自我主义(social egoism)”重释差序格局,强调建立在个人主义基础上的团体格局及其边界和成员资格,即这一格局上的每一个圈根据制造这些波纹的人的不同位置而有所区别。〔英〕王斯福:《社会自我主义与个体主义》,《开放时代》2009年第3期。

然而,后者没有涉及团体内部和之间行动的信任层级规则,即在每个圈团内和内外交往中,又有基于不同功用或利害关系而组合的各个“信任”圈层。即,在中国的每一个团体(圈团)里,仍都有以个人、私人利害确定的圈层,成员对于团体的关系并非是相同的。依宪法、法律,“同一团体中各分子的地位相等,个人不能侵犯大家的权利……团体不能抹煞个人,只能在个人们所愿意突出的一分权利上控制个人”费孝通:《乡土中国·差序格局》,江苏人民出版社,1985。,实难相符。甚而,中心者为小团体和个人争权利,牺牲“公”域利益。

亦即,费孝通、阎云翔、王斯福所言团体,皆为法团,而中国的团体,实则圈团。如果说“在差序格局中,社会关系……是私人联系的增加”费孝通:《乡土中国·差序格局》,江苏人民出版社,1985。;那么,在圈团格局中同样,“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费孝通:《乡土中国·生育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每个人以不同时间、地点、事项所建立的圈子并非相同,在一圈团内又有诸个圈子,可以分属或拥有不同团体和圈层。在团体(法团)格局下个人是具有本体论意义之人格平等的实体,团体格局与平等人格相辅相成。故基于权益、信任和认同的圈层格局,不同于团体格局。而圈层框架已充斥国家公共领域。

王铭铭认为其中国文化—政治之核心、中间、外围“三圈说”,把费孝通个体意义上的差序格局用于整体意义上的圈界观。王铭铭:《从弗思的“遗憾”到中国研究的“余地”》,王铭铭:《中间圈——“藏彝走廊”与人类学的再构思》,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而笔者的“圈层”,则力求关切各个圈界内亦分圈层之交阂架构。孙立平关于差序格局“公私、群己的相对性”和马戎借引“三维空间”的解说,张乐天“人民公社”研究,均使之触及群体层面,然仍立足个体间性。石瑞(Charlas Stafford)关于台湾、大陆的抚养/赡养圈与交往圈,亦属差序格局范围。阎云翔《礼物的流动》之核心、可靠、有效、村内、村外五层,则属群体内圈层分类。阎云翔:《礼物的流动——一个中国村庄中的互惠原则与社会网络》,李放春、刘瑜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庄孔韶以中心—边缘解说圈层构架:国家地域的中心与边缘,县镇行政区域的中心与边缘,都城及其边缘2011年3月6日,笔者对庄孔韶教授进行访谈。,属于政治人类学的解析。

张小军研究明清以降宗族不是以家为原型按亲属伦常的自然扩展,而主要是自上而下的互动过程,是一种“干涉—共振格局”;“其动力的源点不是差序格局所描述水波纹中心的石头,而是来自国家、宗族等外部、旁侧的吸引拉伸”,“使得近世中国的家具有内核和功能扩展的二重结构”。其间,家的内核没有因宗族化而丧失,而扩展出的权利义务,则自晚清宗族合法性与宗法国家的式微而减弱,在形式上渐代以地缘社团或“以政治父系取代血缘父系”。他认为差序格局“对中国社会结构的描述尚欠全面和深入”。张小军:《家与宗族结构关系的再思考》,(台湾)汉学研究中心:《中国家庭及其伦理》,1999,第166、169、167页。

笔者以圈层形态格局解析、表征群体间及内部圈团、圈层的结构。近现代政界、业界、教界、学界的梯队、乡缘、宗派、师承关系,几乎替代古代宗族、父子关系,或以人际圈层充替行政、业务、教宗、地域、学术诸领域权力内核或核心势力层围。社会关系以一个个圈层表征、竞演,人观信仰、权力第阶、资源机制,维系着差序格局,亦生成了圈层格局。

圈团与圈层构成中国社会群体关系的一种结构格局,是汉人社会群体内外分界的状态写真。团体格局与平等人格相辅相成,个人是具有本体论意义之人格实体。而基于权益、认同和信任的圈团格局不同于团体格局。

差序格局适于解释汉人宗族、乡族内的交往关系,尤其在环境较封闭的状态,它可以作为其社会的格局诠释。而在外界已不封闭和对外的关系中,圈团与圈层可以是其所在社会格局的形态释说,杨柳青御河南的地界观和社群信仰圈层是典型呈现。尤其在以阶级框架解构的乡族社会和建构的国家中,它可以是并行或接续于传统伦理差序格局的汉人社会内外关系结构的新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