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贸易理论的环境观回顾
(一)贸易与环境问题研究溯源
长期以来,国际分工理论被认为是国际贸易理论的核心。其中占国际主流地位的就是亚当·斯密的绝对优势理论、大卫·李嘉图的相对优势理论,以及赫克歇尔-俄林的要素禀赋理论。这三大理论为当时以及后来的学者研究国际贸易问题提供了经典的理论框架,但是它们都具有明显的局限性,即未将环境资源作为独立的生产要素纳入考虑中。所以,如果依照这些理论,国家在通过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取得比较经济利益的同时,往往会为此付出巨大的生态环境代价,而这也在实践中得到了验证。尤其是当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进行贸易往来时,常出现前者向后者输出“洋垃圾”或通过投资的渠道转移“三高”产业的现象(魏东,2007)。因此,在20世纪60~70年代,当经济活动与环境间的矛盾日益突出,绿色运动在全世界范围内迅速展开时,学者们逐渐在传统的国际贸易理论的基础上加入环境因素,对原有的贸易理论进行了扩展。到了20世纪90年代,对贸易与环境问题的研究达到了历史的顶峰。这一时期,发表论文的数量及其影响都是前所未有的,对其中一些问题的争论也达到了新的高度。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建立,WTO贸易与环境工作组的成立,以及美国贸易的环境影响评价机制的建立等都集中反映了这一背景,而环境与贸易争论的重大分歧在1999年WTO、2000年世界银行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会议期间爆发的大规模游行示威活动中也得见一斑。通过对历来理论、实证研究文献和历史背景的梳理分析,本书认为贸易与环境问题研究可以分为三大阶段:20世纪70~80年代的环境本位阶段,20世纪80~90年代的贸易本位阶段,以及20世纪90年代至今的新环境本位阶段。
1.环境本位阶段(20世纪70~80年代)
20世纪60年代兴起的以西方发达国家为主的全球绿色运动,在进入70年代后达到高潮。在这期间,不仅产生了诸多影响深远的环境著作,与生态环境相关的经济学分支学科也受到人们的重视,各种绿色运动还影响了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的决策,其中对国际贸易的影响也具有长远的历史意义。在这期间,贸易与环境问题得到了广泛重视,并受全球绿色运动的影响,这一阶段学术界主要侧重于贸易间的环境问题研究,即以环境本位为主。
该阶段内,在研究贸易与环境问题时,人们着重于设计相应的环境政策与标准,组合搭配合理的税、费、许可证制度来解决环境负外部性这一根本问题。在这一前提条件下,环境政策与标准如何影响贸易模式(pattern of trade),如何影响社会福利(welfare),如何影响一国在贸易中的比较竞争优势成为这一时期主要研究和争论的内容(Pethig et al., 1976; McGuire et al., 1982; Walter et al., 1973; Pearson et al., 1974; Mutti et al., 1977;Robison et al., 1988; Tobey, 1990)。这是与研究者的主要构成及其背景相适应的——主要研究力量来自发达国家。发达国家经历了很长一段时期的高速经济增长之后,在20世纪60~70年代对环境的关注达到了顶峰,这就决定了该时期的研究以环境保护为核心,以探讨环境保护的最优政策(optimal policy)为基本假定,进而研究这种政策对贸易的影响。
2.贸易本位阶段(20世纪80~90年代)
在这一时期,贸易与环境问题研究的核心逐渐从环境保护转向促进贸易自由化,促使贸易本位阶段形成。因为在这一时期,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以及WTO乌拉圭回合成功推进了贸易自由化的发展,各国从发展自由贸易中获取了越来越多的利益,贸易已经成为各国发展经济的关键手段。这就使得贸易自由化成为贸易与环境问题研究的基本前提。在此基础上,贸易自由化对福利和环境的影响,对发展中国家环境的影响,对发达国家竞争力的影响(Copeland et al., 1994; López, 1994; Chichilnisky, 1994; Dean et al., 1994),以及国家间不同的环境标准所引发的污染转移等问题成为新的焦点(Markusen et al., 1995; Birdshall et al., 1993; Lee et al., 1997)。这与发达国家成功地治理其国内环境问题之后,通过自由贸易进一步在全球范围内进行资源的优化配置的大背景是相适应的,而集中探讨贸易自由化对发展中国家环境的影响,即对“污染天堂”假说的验证就具有了现实意义。
3.新环境本位阶段(20世纪90年代至今)
第三阶段,即20世纪90年代至今,这一时期有关贸易与环境问题的研究又回到了以环境保护为核心的内容上,但与第一阶段的环境本位不同的是,不再局限于研究贸易对国家或区域环境的影响,而主要探讨跨国界污染以及国际环境问题,比第一阶段的研究更为广泛和深入,因此被称为新环境本位阶段。这一次研究核心的转移主要是因为在经历了20世纪70~80年代贸易自由化的迅速发展之后,由贸易引发的跨国界污染问题与国际环境问题日益凸显,贸易给发展中国家带来的诸多环境问题也影响到了发达国家的环境,使得原本以区域环境问题为主的讨论转向国际环境问题的讨论,比如温室气体排放引起的全球气候变暖。同时,贸易自由化和贸易保护主义理论的冲撞使得现实中国际贸易与环境问题的争端越发激烈。这一时期研究的主要内容日渐着重于探讨解决国际环境负外部性的方法(Ludema et al., 1994;Barrett, 1997)、探讨解决全球气候变暖等国际环境问题的贸易政策和制度,及其对贸易自由化的影响(Copeland et al., 1995; Merrifield, 1988; Whalley et al., 1991)。
(二)纳入环境要素的比较优势理论回顾
1.纳入环境要素的李嘉图模型
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的贸易学说以古典劳动价值论作为理论基础,通过分析不同国家在生产同一种商品时劳动耗费的相对差异,分别提出了绝对优势理论和比较优势理论。李嘉图模型是比较优势理论的一个最基本的模型,即所谓的“2 ×2 ×1”模型:两个国家、两种商品、一种生产要素;其精髓是“两优取其更优,两劣取其次劣”的比较优势法则(陈红蕾,2009)。该模型假定本国和外国都只拥有一种生产要素(劳动)且都生产两种商品(X、Y)。本书分别用Lx、Ly表示本国生产一个单位的产品X和一个单位的产品Y所需要的要素投入;Li(i = X, Y)表示外国生产一个单位的产品i需要的要素投入(即单位成本)。如果本国生产产品X的机会成本(用Lx/Ly表示)小于外国生产同类产品的机会成本(用L∗x/L∗y表示),则意味着本国产品X的相对价格较低,即在生产X产品上具有比较优势;而外国则相反,在Y产品的生产上具有比较优势;在要素不能在两国之间自由流动的假定下,两国将专业化生产本国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然后通过交换使国民财富增加。
如果在李嘉图模型中引入环境要素,即在Li中加入环境成本。假设环境成本实现了内部化,则厂商面临的成本由两部分构成,即生产成本(P)和环境成本(E),可表示为Li= Pi+ Ei。设环境成本占全部成本的比例为ei(0 <ei<1),即ei为环境成本系数,则(1 -ei)为生产成本系数;于是,环境成本Ei= ei× Li,生产成本Pi=(1 -ei)Li,故得Li= Pi/(1 -ei)。在不考虑环境成本的情况下,假定本国在产品X上拥有比较优势,即;那么,在加入环境成本之后,比较优势的判断变成了Px/(1-ex)/Py/(1-ey)与的比较问题。显然,Ei的引入对比较优势的结果将产生重要影响:当(1 - ex)/(1 - ey)<(1 -ex∗)/(1-ey∗)时,即产品X的生产成本系数相对低于外国时,如果该产品的环境成本系数也相对低于外国,即ex/ey<ex∗/ey∗,则X产品原有的比较优势得以加强;相反,如果该产品的环境成本系数相对高于外国,即ex/ey>ex∗/ey∗时,则会弱化X产品原有的比较优势,甚至使原有的比较优势发生逆转。换句话说,当本国的环境成本系数相对低于外国时,本国在生产上的比较优势被强化;但若本国优势产品的环境成本系数相对高于外国,则会对原有的比较优势产生负面影响,甚至改变原有格局。
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原有的比较优势才会保持不变呢?答案有两个:一是产品的相对环境成本系数很小,可以忽略不计;二是相对环境成本系数在国内外完全相等。显然,因为各国环境要素禀赋的差异和环境成本内在化强度的不同,后一种情况在现实世界中几乎不可能出现。所以,判断一国(地区)某产品是否具有环境比较优势,关键在于其环境成本系数的大小;进一步而言,即在于环境成本内在化程度的高低。
2.纳入环境要素的赫克歇尔-俄林模型
在李嘉图古典贸易理论的基础之上,瑞典经济学家赫克歇尔和俄林创立了要素禀赋理论,用各国生产要素禀赋的丰缺取代其在商品生产与贸易中的劳动投入,开拓了国际贸易理论研究的新思路,并成为现代比较优势理论的主流及其后国际贸易理论诸多流派的重要理论渊源。我们可以把现代比较优势理论高度归纳为四个基本的定理:赫克歇尔-俄林(Heckscher-Ohlin, H-O)定理;斯托尔帕-萨缪尔森(StolPer-Samuelson, S-S)定理;要素价格均等化(Factor-Price Equalization, FPE)定理或称H-O-S定理;以及雷布津斯基(Rybczynski)定理。这四个基本定理都建立在瓦尔拉斯贸易一般均衡模型的基础之上,之所以称之为“定理”,是因为它们都经过了严格的数学证明;其中H-O定理和要素价格均等化定理直接涉及国际比较,而S-S定理和雷布津斯基定理则主要涉及国内有关经济要素之间的关系。
(1)H-O模型与H-O-V模型。经典的赫克歇尔-俄林模型(H-O)的基本分析框架为2 ×2 ×2模型,即两种要素(劳动力和资本)、两种商品(劳动密集型产品和资本密集型产品)、两个国家(本国和外国)。这个看似简单的模型却对国际分工、贸易模式和要素收入分配等重大问题做出了意义深远的论断。首先,在自由贸易条件下,一国(地区)应专业化生产并出口生产中密集使用了其相对丰裕要素的产品,而进口生产中需密集使用其相对稀缺要素的产品;按照这种贸易模式进行的自由贸易和国际分工,能够促进世界范围内资源配置的改善,并为各贸易国带来国内福利水平的增进。俄林强调指出,“这就是国际贸易的原因”(俄林,1967),基于这样的原因,“每一个国家在密集地使用该国丰裕而价格低廉的要素的那些商品的生产上具有比较优势”。其次,该模型推断自由贸易将提高贸易国丰裕要素的实际收入和减少该国稀缺要素的实际收入;沿着这个思路,该模型推导出一个“出乎意料”的预测:在生产要素不能在国际流动的条件下,其价格将会因自由贸易而在国与国之间趋于均等。最后,萨缪尔森(1948, 1949)通过严密的数学论证对该命题进行了重要的补充,证明国际生产要素价格均等化不只是“一种趋势”,而是必然会“完全相等”。这就是要素价格均等化定理。
这里,二维的H-O模型在多维的情况下是否成立呢?这是我们将环境要素纳入H-O理论要解决的首要问题。美国经济学家瓦尼克(Vanek)于1968年提出了贸易要素含量(Factor Content of Trade)的概念,指出可将国际商品的交换视为商品中所含生产要素的交换,并证明在高维(即多个国家、多种商品、多种生产要素)的H-O模型中,尽管有些论断不再有效,但以下的预测仍然成立:即在自由贸易条件下,劳动相对丰裕的国家将是净劳动要素的出口国,而资本相对丰裕的国家将是净资本要素的出口国,这个结论被称为H-O-V定理(Donald et al., 2001)。瓦尼克将要素禀赋理论进行了扩展,虽然其研究对象是土地资源而并非完整的环境要素,但它至少肯定了比较优势原理在多维世界的适用性,尤其是“贸易要素含量”概念的提出,为其后大量的经验研究在计算一国进出口中所包含的各种要素含量奠定了理论基础。
(2)环境赫克歇尔-俄林模型。假设世界上只有两个国家——本国和外国,本国环境要素禀赋丰裕,而外国其他要素禀赋丰裕;且两国均实行社会最优水平的环境规制——环境规制程度一致以便隔离其对环境比较优势的影响。两国同时生产两种产品A和B,两种产品的生产均需要两种要素:Ae、Af分别表示本国生产每单位A所需要投入的环境要素量和其他要素量,Be、Bf表示本国生产每单位B所需要投入的环境要素量和其他要素量;如果用∗表示外国的该类变量,相对于B的生产而言,产品A的生产对环境资源的依赖与损害程度较大,环境成本占总成本的比重也较大,即Ae/Af>Be/Bf,Ae∗/Af∗>Be∗/Bf∗(两国间不存在要素密集度逆转),即A为环境密集型产品,B则属于其他要素密集型产品。在图2-1中,曲线T1T′1和T2T′2分别代表本国和外国的生产可能性曲线,在直线OM上两个国家两种产品的生产比例相同,OM线与两国的生产可能性曲线分别交于点E1和E2。虚线P1、P2分别代表A、B两种产品的国内价格线,则E1和E2点的斜率(P1、P2与T1T′1、T2T′2的切点)分别为两国的边际转换率。由图可见,本国的边际转换率大于外国的边际转换率,即本国的Pb/Pa大于外国的Pb∗/Pa∗;换言之,产品A在本国的价格低于外国的价格,产品B在本国的价格高于外国的价格。这意味着在其他要素条件如资本、劳动等相同的情况下,本国的环境要素价格比外国低,故在环境密集型产品A的生产上具有比较优势,即具有环境比较优势;而外国在产品B的生产上具有比较优势。按照要素禀赋理论,本国将专业化生产环境密集型产品A;相反,外国将专业化生产产品B。两国通过扩大各自丰裕要素密集型产品的生产并开展自由贸易,可以获得贸易利益。
图2-1 简单的环境H-O模型
然而,对环境比较优势的认识远非如此简单。环境是一种特殊的生产要素,其价格不同于劳动、资本等传统要素——由市场供求机制决定。由于环境具有公共物品属性,很难严格界定其产权,环境要素价格在性质上也不仅仅是要素的报酬。现实中,环境要素的价格往往是由政府根据本国的环境偏好而确定的,主要表现为由政府向环境使用者征收的税费。由于信息不完全与不对称普遍存在,政府确定的环境要素价格往往不能真实反映环境成本的大小,导致一国的环境排放量常低于其社会最优水平,即环境成本不能完全内在化。可见,各国间环境规制强度存在差异,而由此导致的生产成本变动又将影响一国比较优势的变化。
现在放松对“环境成本完全内在化”的假定,分析两国政府实行不同程度的环境规制时比较优势的变化情况。为了便于分析,仍然采用上述2× 2 ×2的H-O模型,并假定两国除环境规制强度不同外,其他要素包括环境要素禀赋均相同,且两国的生产技术相同,消费者需求偏好相同,根据这些条件专门讨论环境规制对环境比较优势的影响。
如图2-2所示,本国和外国均生产A、B两种产品,其中A为环境密集型产品,B为其他要素密集型产品。由于两国各种生产条件都相同,因而生产可能性曲线T0和社会无差异曲线U0的形状完全相同,在现有条件下两国之间没有比较优势的差异,也不会发生贸易。
图2-2 生产条件相同、环境规制不同的贸易模式分析
现假定两国实行不同程度的环境规制:本国的环境规制比外国低,而外国的规制程度相对本国较高,但均低于原先的社会最优水平(环境成本完全内在化)。于是,两国环境成本都将降低,其生产可能性曲线发生变动,超越向外扩张。A是环境密集型产品,因而成本下降幅度比B产品更大,机会成本亦降低。本国由于环境规制相对较低,环境密集型产品的机会成本下降幅度比外国大,故生产可能性曲线变得更加陡峭,外国的生产可能性曲线变成T2。在没有贸易时,本国的生产与消费在E1点达到均衡,相对价格为PE,外国的生产与消费在E2点达到均衡,相对价格为P1,两国消费者的效用水平均为U1。由两条价格线的斜率可以看出本国A产品的相对价格较低,而外国B产品的相对价格较高,即本国在环境密集型产品A的生产上具有比较优势。
现两国按PE价格进行贸易,本国的生产点E1将向上移动到E′1,外国的生产点E2将向下移动到E′2,两国在共同的社会无差异曲线U2与价格线的切点EC达到相同的消费均衡,即EC为两国的消费点。于是,本国出口ACA1商品,进口B1BC的B商品;而外国则出口BCB2的B商品,进口A2AC的A商品。同时,两国消费总效用水平从U1提高到U2,在EC点达到消费效用最大化。说明两国消费者均在贸易中获利。
可见,在两国要素禀赋包括环境要素禀赋完全一致的条件下,环境规制强度差异导致了两国专业化分工与贸易模式的变化,本国因为较低的环境规制水平而成为环境密集型产品的出口国;外国则因环境规制较高而成为环境密集型产品的进口国。但是,一国较为宽松的环境规制一定会导致其在环境(污染)密集型产品上具有“比较优势”吗?答案并非完全是肯定的。
(3)雷布津斯基定理对环境比较优势具有影响。雷布津斯基定理是对H-O理论的扩展与推论,研究的是一国(地区)要素禀赋发生变化而导致的比较优势的变化。引发一国(地区)要素禀赋结构变化的因素有很多,主要可以分为由自身经济发展导致的要素禀赋的内生变化,如资本积累使其资本要素丰裕度增加;以及由跨国资本流动、移民等因素导致的要素禀赋结构的外生变化。雷布津斯基定理的核心观点是:如果商品价格保持不变,则一种要素存量的增加,不仅将导致生产中密集地使用该要素的产品在总产量中的份额增加,而且将导致这种产品产出的绝对量增加;而另一种产品的产出则绝对地减少。
继续采用上述2 ×2 ×2的H-O模型来分析,各种假定同上,即本国与外国除环境规制的严厉程度不同外,其他要素均相同;且假设较严厉的环境政策意味着征收较高的污染税;实行不完全专业化分工,两国同时生产其他要素密集型(清洁产品)和环境要素密集型(污染产品)两种产品。那么,如果本国征收污染税而外国不征收,外国是否一定会在污染密集型产品的生产上具有比较优势呢?
由于污染税增加,企业将采取治污行为,这无疑将对生产成本产生影响。首先,假定治污行为需要追加投入资本与劳动两种要素,且资本劳动比与生产污染产品时的要素比相同。于是本国生产污染密集型产品的部分资本与劳动要素将用于治理污染,因此,相对于没有征收污染税的外国而言,本国污染密集型产品的产量将进一步降低(因减少了要素投入)。相反,外国污染密集型产品的生产要素投入不变,因此,相对而言,相当于扩大了该产品的生产,即在污染密集型产品的生产上获得了比较优势。这与我们上面分析得出的结论一致。其次,考虑另外一种情况,假定治理污染的行为仅需追加投入一种要素——资本,那么结果将怎样呢?由于生产中投入了更多的资本要素治理污染,则通过治污得到的清洁产品因使用了更多的资本而成为资本密集型产品。同时,由于治污行为大量增加了资本这一生产要素的使用,使本国资本要素的供给减少。根据雷布津斯基定理,资本要素的减少意味着资本密集型产品(这里指清洁产品)产量的下降和污染密集型产品产量的增加——因为缺乏资本要素投入治理污染。换言之,本国清洁产品的生产将减少而同时污染密集型产品的生产将扩大。结果,本国更严厉的环境政策反而导致了其在污染密集型产品上的比较优势。
由此可见,一国加强环境规制(如提高或降低污染税)将可能产生两种效应:可能降低但也可能增加污染密集型产品的比较优势。进一步而言,如果治污需要追加的要素投入与污染品生产要素比例相同,则规制加强将降低该国的环境比较优势。但如果治污投入的要素与污染品生产要素结构发生变化,造成该种治污要素供给减少(价格上涨),结果将导致清洁产品的生产下降,污染产品产量增加。至于究竟哪种效应对比较优势起决定性作用,关键要看治污行为的性质及其对一国要素禀赋的结构产生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