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老年服务及其需求增长
按照经济学的“交换理论”来看,养老的实现过程就是老年人将资本(养老金)兑现为产品或服务的过程。老年人生活中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基本生活问题、健康问题、服务问题,也就是老年人的吃饭问题、看病问题、生活照料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可以分为两个层面,一是老年人的经济来源在哪里,二是如何为老年人提供他们所需要的产品和服务。
(一)认识老年服务
老年服务因其概念提出角度的细微差别,可区别为老年服务、养老服务、为老服务等。理解老年服务,需要把握其既有的特殊性,以及与一般服务行业的共通性。
狭义的老年服务就是指针对老年人的特殊需求,主要以老年人为服务对象,对其他年龄群体具有一定排他性的各类服务,如长期照料服务、老年病的康复护理服务、以房养老的金融创新服务等。广义的老年服务还包括面向老年人与其他所有居民共有的服务内容。
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多种多样,可以按照服务的内容、提供服务的主体等的不同来进行分类。
老年服务按照服务内容主要可以分为:一是生活照料服务,主要是针对老年人的日常生活起居、饮食、环境清洁等的家政类照顾服务;二是健康护理服务,主要包括定期常规体检、慢性病的常规治疗、康复护理、健康指导和追踪、陪诊就医等;三是精神慰藉服务,主要是为老年人提供情感沟通、信息获取、心理疏导等服务。除了以上传统养老服务内容外,新时期的老年服务业还增加了更多全新的也更重要的服务业态,如智能化的老年宜居环境建设、老年人信息采集和平台搭建、老年金融保险产品开发、老年人的休闲游憩产业开发等。
按照提供服务的主体的不同,老年服务可以分为:一是由家庭内部提供的养老服务。家庭养老功能是通过家庭成员之间的经济、服务性帮助,感情上的慰藉和尊重实现的。家庭养老是传统社会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的主要形式。伴随着社会的发展,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由家庭来照顾老年人变得越来越困难,而各种形式的社会化养老正在对家庭养老的实现提供有力的支持。二是政府提供的养老服务。主要涉及政府兴办的养老服务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卫生服务,以及一些社会福利服务。由于政府服务带有一定的社会福利色彩,所以这一类型的服务价格往往是低价或者无偿的,但老年人口规模庞大,也导致这一类养老服务资源具有一定的稀缺性,在获得上有一定难度。三是由市场主体提供的养老服务。这一类服务由老龄产业体系中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企业提供,如民营养老机构、健康服务机构、物流配送企业、信息化平台商、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及银行、保险、基金、信托投资等金融企业。由于老年人的需求具有全面性,以及老年服务领域具有多样性,在越来越多的产业交叉领域不断涌现出新兴的“跨界”企业。可以断言,信息化时代下,基于老年人的用户体验,打破原来行业壁垒的跨界融合,必定是未来老年服务业发展的大势所趋。四是由其他社会组织提供的养老服务。此类服务一般由公益组织提供,具有慈善色彩,在老年服务中发挥着重要的补充作用。
(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老年服务业是为老年人的特殊消费需求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多行业的综合性产业体系。发展老年服务业、建立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是现代社会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手段。
经过多年的实践,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已经形成较为明确的努力方向和基本途径,就是立足基本国情,着力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符合、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资金保障与服务提供相匹配,无偿、低偿和有偿服务相结合,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互助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发展老年服务业”。要落实这一要求,重点在“加快”二字。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举措中,把社会养老服务事业摆在优先发展的位置上,是“十二五”时期及以后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事业的重大方针。未来一段时间里,我国要加快建立并完善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为主体、机构养老服务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改善和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实现养老服务城乡一体化,满足老年人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
居家养老不同于传统的家庭养老,它立足家庭,以社会服务进家庭为标志。居家养老服务涵盖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以上门服务为主要形式。对身体状况较好、生活基本能自理的老年人,提供家庭服务、老年食堂、法律服务等服务;对生活不能自理的高龄、独居、失能等老年人提供家务劳动、家庭保健、辅具配置、送饭上门、无障碍改造、紧急呼叫和安全援助等服务。居家养老是绝大多数老年人的意愿和实际选择,也是世界各国通行的主要养老方式。发展居家养老服务,需要建立社会化的服务机构和机制,培养专业化的养老服务员、家政服务员、病患护理员,配置必要的设备和器具,制定统一的服务标准,明确补贴对象,进行定期评估。
居家养老要以社区服务为支撑。养老服务是社区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社区养老服务主要面向家庭日间暂时无人或者无力照护的社区老年人提供服务,具有社区日间照料和居家养老支持两类功能。在城市,社区建设中要注重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老年人社会组织和信息平台建设,加快发展日托服务、餐饮服务、文体活动服务和志愿服务、互助服务,增强社区养老服务能力,为居家老年人营造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和服务条件。在农村,结合城镇化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以乡镇敬老院为基础,建设日间照料和短期托养的养老床位,并逐步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转变,向留守老年人及其他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短期托养、配餐等服务。
机构养老服务以设施建设为重点,通过设施建设,实现其基本养老服务功能。由于服务对象占老年人总数的比例小,机构养老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中居于补充地位,但它发挥着养老服务专业化、规范化的示范作用和辐射作用,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中发挥着骨干作用。养老服务设施包括老年养护机构和其他类型的“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主要为失能、半失能的老年人提供专门服务,重点实现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紧急救援等功能。养老机构设施应符合无障碍建设要求,配置必要的附属功能用房,满足老年人的穿衣、吃饭、如厕、洗澡、室内外活动等日常生活需求;具备开展康复、护理和应急处置工作的设施条件,并配备相应的康复器材,帮助老年人在一定程度上恢复生理功能或减缓部分生理功能的衰退;具备为老年人提供突发性疾病和其他紧急情况的应急处置救援服务能力,使老年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援。老年养护机构还可以培训和指导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和人员,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实现示范、辐射、带动作用。
近年来,我国着力建设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为主体、机构养老服务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未来的任务是,进一步加快扩大居家养老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建立区(县)、街道(乡镇)和社区(村)三级居家养老服务网络,逐步实现全国街道(乡镇)、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全覆盖。加大专业性养老护理机构建设力度,促进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适度发展。到2015年,全国每千名老年人平均拥有的养老床位达到30张,其中护理床位数占失能老年人总数的10%。
对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全方位的居家养老服务。根据老年人的日常生活服务需求,提供助餐、助洁、助浴、助购、助行、助急、助医等基本生活照料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棋牌、阅览、歌舞、健身、心理咨询等社区服务场所和服务。
发展综合性和专业性机构养老服务。对希望入住机构养老的健康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娱乐休闲、精神关爱等综合性养老服务,满足不同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大力发展专业护理型、医养结合型的养老服务机构,满足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和康复护理需求。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的临终关怀服务,为老年临终者提供心理支持、舒适照料、疼痛控制、对症处理等专业化的临终关怀服务,提高老年人的生命质量。
(三)老年服务需求巨大
随着我国社会老龄化的日益发展,高龄老年人比重增加,“空巢家庭”增多,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欠缺,老年人身体状况欠佳和孤独感增加,这些因素决定了我国社会对老年服务的需求必然会越来越突出。
其一,高龄老年人对老年服务的需求。预测显示,我国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口规模在2020年将达到约2919万,占老年人口的11.5%; 2030年将达到约4344万,占老年人口的11.7%;2040年将达到约6714万,占老年人口的15.4%; 2050年将达到约1.08亿,占老年人口的22.5%; 2072年将达到峰值1.34亿,占老年人口的33.0%;随后将缓慢下降到2088年的9612万,占老年人口的23.9%;此后又有所回升。高龄老年人是高失能人群,他们的生活不能自理率高达30%以上,是70~79岁中龄老年人的约3倍,是60~69岁低龄老年人的约8倍;90岁以上长寿老年人的生活不能自理率达到50%以上。高龄老年人是老年人口中真正需要家庭和社会照料的对象,随着老年人口日益高龄化,这一群体的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等问题会日趋突出。
其二,“空巢家庭”对老年服务的需求。预测显示,未来我国各省区老年人家庭呈空巢化和独居化,今后几十年空巢的65岁以上老年人口增幅较大,而独居老年人占总人口比例的增长甚至高于空巢老年人。“空巢”已经成为老年人一种很普遍的生活方式,需要老年服务发挥更大的作用。
其三,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欠缺对老年服务的需求。随着年龄的增加,老年人患病的几率,特别是慢性病的发生率大大增加,各种生理机能日益衰退,生活自理能力也越来越差。2006年,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在洗澡、吃饭、穿衣、上下床、室内走动和上厕所这六项活动中,至少一项做不了的占6.4%。在老年人的医疗、照料和看护方面,需要老年服务发挥更大的作用。
表1 中国老年人各项生活自理能力的失能状况
数据来源:2006年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生活状况跟踪调查加权数据,中国老龄科研中心。
按照中国老龄科研中心的测算,未来我国城市地区居家养老服务业的市场容量将由2015年的1115万人增长到2050年的3668万人,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从业人员需求量将由2015年的139万人增长到2050年的458万人;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的老年人需求总量将由2015年的310万人增加到2050年的1019万人,社区托老所需要的床位数将由2015年的93万张增长到2050年的306万张,社区托老所服务人员数量将由2015年的62万人增长到2050年的204万人;需求城市护理型机构的人数将由2015年的24万人增加到2050年的77万人,所需的床位数量和护理人员数量将分别由2015年的49万张和16万人,增加到2050年的162万张和54万人。
从2014年到2050年,我国老年人口的消费能力将从4万亿元左右增长到106万亿元左右,其占GDP的比例从8%左右增长到33%左右。老年服务业的发展最终要走社会化、产业化、市场化的道路,老年服务体系的完善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市场的发展,而强大的需求是保证老年服务业发展的基础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