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民政治信任的来源:文化、制度与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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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有关威权价值与政治信任关系的实证分析

在定义和考量了“威权价值”这个传统文化变量的基础之上,我们可以专注于这一章的核心研究问题:威权价值是否会影响我国农村居民的政治信任呢?如果影响的话,其强烈程度如何?

在前面文献回顾的基础上,我们应该预期威权价值倾向与政治信任之间存在一种正向关系。也就是说,如果受访者威权价值倾向越高,他(她)对政府就会越信任。按照韦伯的政权正当性学说,在中国和东亚的传统文化中,政治领导人和政府在社会民众中有着重要的、象征性的权威地位,人们对这种权威的崇拜和依赖会演变为他们对领导人和政府的支持和信任(政治正当性)。在史天健和马得勇的研究基础上,我们提出假设:在中国农村居民中,尊重权威的文化态度和倾向会促进他们的政治信任水平。正如前面所说,虽然也有不支持此假设的实证研究结果,但是此处的假设主要考虑到,我们的对象是中国农村居民,而不是随机市民,这一点与史天健等的研究接近。参见:Tianjian Shi,“Cultural Values and Political Trust: A Comparis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nd Taiwan, ”Comparative Politics Vol.33, No.4(2001):401-419;马得勇:《政治信任及其起源——对亚洲8个国家和地区的比较研究》,《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7年第5期。

一 威权价值与政治信任的总体关联

鉴于“威权价值”和“政治信任”两个变量的属性,我们将使用交叉表(Crosstab)方法来检验两者的关联和关联属性。

表2-1解释了威权价值与农民对中央政府的信任之间的关系。单元格的括号内数字为符合行列项条件的样本数,括号外数字为此样本数的行百分比。比如,第一个单元格中,14这个数字表示,有14个受访者既表现出“低威权价值”(行项)又对中央政府表现出“低信任度”(列项),而6.8%这个数字是14除以行样本数205得出的比例。交叉表一般将因变量类别(此处为“对中央政府的信任”)作为列,将自变量类别(“威权价值”)作为行,来研究后者对前者的影响。

表2-1 威权价值与中央政府信任度的交叉表分析

注:样本数=3650;卡方值=97.032;自由度=4; p<0.001。

如表2-1所示,随着“威权价值”由低及高,对中央政府的“高信任度”比例也从低(61.5%)变到高(84.6%),“中信任度”比例由高(31.7%)变低(12.9%),“低信任度”比例同样由高(6.8%)变低(2.4%)严格来讲,在表2-1中,“低信任度”是从高(6.8%)到低(2.1%),再由低(2.1%)到高(2.4%),不过2.1%和2.4%几乎相差无几,而且考虑到样本数较低可能带来的测量误差,所以“从高变到低”的说法也说得过去。。也就是说,随着“威权价值”的升高,“高信任度”比例上升,而非“高信任度”比例则下降。这就表明,中国农村居民的“威权价值”与其对中央政府的信任是一种正相关关系。检验这种相关关系强弱的卡方检验结果(卡方值为97.032,p<0.001)表明,它达到了统计学显著,从而支持了“威权价值”与农民对中央政府的信任有重大影响的假设。

表2-2显示了威权价值与农民对省级政府的信任之间的关系。与表2-1类似,交叉表分析显示出,随着农民的“威权价值”由低到高,对省级政府的“高信任度”也出现了由低(43.1%)到高(75.4%)的趋势,而“低信任度”和“中信任度”则出现了由高到低的趋势。也就是说,中国农村居民的“威权价值”与其对省级政府的信任是一种正相关关系。卡方检验结果(卡方值为181.901, p<0.001)证实了这种正相关关系的统计学显著性。

表2-2 威权价值与省级政府信任度的交叉表分析

注:样本数=3643;卡方值=181.901;自由度=4; p<0.001。

表2-3显示了威权价值与农民对县级政府的信任之间的关系。其分布也与表2-1和表2-2类似,随着“威权价值”的升高,农村居民对县级政府更加信任(“高信任度”比例上升,“低信任度”和“中信任度”比例下降),这种正相关关系在p<0.001的水平上达到统计学显著。在县级政府层面,这种相关关系意义尤为重要,因为“威权价值”导致了“高信任度”的质性变化(跨越50%的中线),或者说,“高威权价值”成为农民对县级政府信任与否的分水岭。

表2-3 威权价值与县级政府信任度的交叉表分析

注:样本数=3649;卡方值=183.383;自由度=4; p<0.001。

表2-4显示了威权价值与农民对乡镇政府的信任之间的关系。基本的发现在表2-4中得到了延续,即“威权价值”与农民对乡镇政府的信任之间是一种正相关关系,并在p<0.001的水平上达到了统计学显著。与县级政府层面类似,在乡镇政府层面,“威权价值”对政治信任的作用同样异样突出,随着前者由低到高的变化,农村居民对乡镇政府的“低信任度”也出现了从50.7%到19.1%的质性下降。

表2-4 威权价值与乡镇政府信任度的交叉表分析

注:样本数=3652;卡方值=147.296;自由度=4; p<0.001。

我们综合上述四张交叉表的结果可以发现,在任何一级政府层面,农民的威权价值与其政治信任之间都存在着很强的关联,在p<0.001的水平上达到统计学显著。而且,在每张表的“高信任度”一列中,随着“威权价值”由低到高,“高信任度”的比例也呈现由低到高的明显变化,这就证明两个变量的关联是一种正相关关系。所以,以上检验结果支持了我们的假设,即在中国农村居民中,威权价值倾向越高,他们对各层级政府的信任度也越高。

在综合视角下,我们还有几个值得注意的发现:第一,威权价值的影响并没有改变第一章提到的政治信任差序结构。随着层级由中央政府降低到乡镇政府(见表2-1至表2-4),“高信任度”一列中对应位置单元格内数字呈下降态势,而“中信任度”和“低信任度”列中单元格内数字则呈上升态势。或者说,政府层级的下降带来了政府信任度的下降和不信任度的上升,即所谓的差序结构。第二,更重要的是,我们发现,威权价值-政治信任关系也呈现一种差序结构。如表2.1~2.4所示,在持有“高威权价值”观念的受访者中,“高度信任”中央政府的比例为84.6%,“高度信任”省级政府的比例为75.4%,“高度信任”县级政府的比例为55.3%,而“高度信任”乡镇政府的比例为45.3%。也就是说,政府的层级越低,越接近基层,威权价值的影响力就越低。

二 威权价值-政治信任关系的跨地区分析

第一章的表1-8告诉我们,中国农村居民的政治信任存在着随政府层级向下而下降的差序结构,并且这种差序结构在欠发达地区更为严重。那么我们所发现的威权价值-政治信任的差序结构是不是也受到地区不平衡的影响呢?为了检验这种关联在地区层面上的强弱,我们用“威权价值”、“政治信任”和“地区”三个变量进行了3 ×3交叉表分析,显示在表2-5到表2-8之中。

表2-5 威权价值-政治信任中央政府的地区差异(大都市、沿海发达省份和内陆欠发达省份)

表2-8 威权价值-政治信任乡镇政府的地区差异(大都市、沿海发达省份和内陆欠发达省份)

表2-5显示了中央政府层面威权价值-政治信任关系的地区差异。如表所示,中央层面的威权价值-政治信任关系在大都市、沿海发达省份和内陆欠发达地区都是客观的存在。随着威权价值由低到高,对中央政府的“高信任度”比例也同步出现由低到高的变化,“中信任度”比例则同步出现下降的变化,这个现象在三个地区都是一致的。但是,在威权价值-政治信任关系的强弱方面略有差异,威权价值在大都市和沿海发达省份的效用具有质变性质,比如,在大都市地区和沿海发达省份,从“低威权价值”到“高威权价值”的转变使得农民对中央政府的信任度跨越了50%的界限(如大都市从40%上升至61.3%直至85.4%),而在内陆地区,威权价值-政治信任关系稳固在75%以上,不存在这种质变效应。这可能是因为内陆地区传统文化的稳定性超过其他两个地区,从而培养了“高政治信任”的民众惯性认知。

我们接下来看省级政府层面威权价值 -政治信任关系的地区差异。我们发现,在表2-6中,随着威权价值由低到高,对省级政府的“高信任度”比例也同步出现由低到高的变化,所以,在省级政府层面,威权价值-信任政治关系同样无一例外地存在大都市地区、沿海发达省份和内陆欠发达省份。而且,这种因果关系在大都市和沿海发达省份能带来质变的效应,而在内陆地区则没有。这两点发现与表2-5是完全一样的。

表2-6 威权价值-政治信任省级政府的地区差异(大都市、沿海发达省份和内陆欠发达省份)

表2-7显示了县级政府层面威权价值 -政治信任关系的地区差异。同样地,无论在大都市、沿海发达省份还是内陆欠发达地区,随着“威权价值”由低变高,农村居民对县级政府的信任也在上升。比如,在大都市地区,低威权价值人群中“高度信任”县级政府的比例只有24 %,而高威权价值人群中“高度信任”县级政府的比例则达到了70.7 %,相差40多个百分点。这说明,县级政府层面的威权价值 -政治信任关系也不会因地区而转移。但与表2-5和表2-6不同的是,在县级政府层面,威权价值-政治信任关系的质变效应同时展现在三个地区,包括内陆欠发达省份。而在中央和省级层面的分析中,内陆欠发达地区没有发生威权价值 -政治信任关系的质变效应。出现这种变化的可能原因是,对内陆欠发达省份的农民的认知来说,县级政府代表了中央-地方的分水岭,即中央政府、省级政府属“央”,而县级以及乡镇政府属“地”,这种二元认识也投影到威权价值-政治信任关系之上,形成该地区质变效应的央-地区分。

表2-7 威权价值-政治信任县级政府的地区差异(大都市、沿海发达省份和内陆欠发达省份)

最后,让我们来看一下乡镇政府层面威权价值-政治信任关系的地区差异。如表2-8所示,威权价值与政府信任的正相关关系依然稳健。比如,在沿海发达省份,低威权价值人群中高度信任乡镇政府的比例只有11.8%,中威权价值人群中该比例为38.1%,而高威权价值人群中高度信任乡镇政府的比例则达到了47.4%,呈现递增的趋势。同样的趋势也出现在大都市地区和内陆欠发达省份,因此,地区差异这个变量没有否定乡镇政府层面上威权价值与政府信任的关联。威权价值-政治信任关系的质变效应在大都市地区和内陆欠发达省份有所体现。在大都市地区,随着威权价值由低转高,对乡镇政府的“低信任度”比例出现了从56%到11.9%的质变;而在内陆欠发达省份,此比例出现了从53.6%到22%的质变(印证了上一段中县级政府为央-地关系分水岭的说法)。但是,沿海省份则没有出现这种质变效应。

比较表2-5、表2-6、表2-7和表2-8,我们还有以下新发现:首先,政府的层级越低、越接近基层,威权价值-政治信任关系就越弱,这个结论适用于所有地区。随着信任对象从中央政府过渡到省级、县级和乡镇政府,在大都市地区,同时显示“高威权价值”和“高信任度”的受访者比例也经历了85.4%、77.0%、70.7%到64.6%的下降;在沿海发达省份,此比例依次从74.8%下降到68.1%、55.1%和47.4%;而在内陆欠发达省份,比例依次为89.1%、78.6%、52.3%和40.6%。

同时,我们也发现,在内陆欠发达省份,威权价值-政治信任关系的差序结构尤为突出,政府层级下降造成的高低比例差达到了48.5个百分点,远远超过大都市地区的20.8个百分点和沿海发达省份的27.4个百分点。而且,威权价值-政治信任的差序结构在内陆欠发达地区更显著,在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中央概念)层面,威权价值-政治信任的关系没有带来政府信任的质变效应(即威权价值的变化使得政府信任或不信任跨越了50%的门槛),而在县级政府和乡镇政府层面,数据提供了质变效应的证据。

三 不同农村形态下的威权价值-政治信任关系

我们再来看一下农村形态对威权价值-政治信任关系的影响。第一章的表1-9说明,政治信任的差序结构不受农村形态的限制,是一种普遍现象,不过,这种差序结构在偏远农村较为显著。那么不同的农村形态对威权价值-政治信任关系是否有类似影响呢?我们用“威权价值”、“政治信任”和“农村形态”三个变量进行了3 × 3交叉表分析,结果显示在表2-9到表2-12之中。

表2-9 威权价值-政治信任中央政府与农村形态

表2-10 威权价值-政治信任省级政府与农村形态

表2-11 威权价值-政治信任县级政府与农村形态

表2-12 威权价值-政治信任乡镇政府与农村形态

表2-9显示了中央政府层面的威权价值-政治信任关系在不同农村形态中的分布。交叉表分析结果显示,无论是在城市郊区、近镇郊区还是在偏远农村,“威权价值”和“信任中央政府”之间都表现出一种正相关关系。比如,在城市郊区,随着威权价值由低到高,农民对中央政府的“高信任度”比例也出现了由低(61.7%)到高(83%)的变化,“中信任度”比例则出现下降的变化。另外,这种正相关关系在三种农村形态中并无太大的强弱差别,对中央政府的“高信任度”比例的变化幅度相似,都在60%~86%的区间内。

省级政府层面的威权价值-政治信任关系也相似。如表2-10所示,随着农民“威权价值”的升高,他们对省级政府的“高信任度”也相应升高,而且无论在城市郊区、近镇郊区还是偏远农村皆如此。省级政府层面的威权价值-政治信任关系也没因农村形态的不同而发生强弱变化,变化幅度都在40%~77%的区间内。

当我们在县级政府层面检验威权价值 -政治信任关系时,不同农村形态也没有改变威权价值-政治信任的互动关联,在表2-11中,农民的威权价值越高,对县级政府越信任。比如,对城市郊区而言,随着威权价值由低转高,对县级政府的“高信任度”比例也由低(18.6 %)转高(60.4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到了县级政府层面,威权价值-政治信任关系更为敏感,出现了质变效应,比如偏远农村一栏中,随着“低威权价值”到“高威权价值”的转变,“高信任度”比例由少数(10.6 %)变成了多数(52.8 %)。不过,这种质变效应与农村形态没有挂钩,因为威权价值-政治信任关系在城市郊区、近镇郊区和偏远农村都显示了质变效应。

表2-12显示了乡镇政府层面的威权价值-政治信任关系在不同农村形态中的变化。结果与县级政府层面的分析基本一致。威权价值与农民对乡镇政府的信任呈正比,并且不受农村形态的影响。比如,在城市郊区一栏,威权价值比例的变化对应了对乡镇政府“高信任度”的高低变化(从15%升至51.2%)。另外,在不同农村形态下,威权价值-政治信任关系都出现了质变效应,比如,在偏远农村一栏,随着威权价值由低到高,“低信任度”比例由63.8%的多数下降至18.7%的少数。

威权价值-政治信任的质变效应没有出现在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层面,却出现在县级政府和乡镇政府层面,这印证了县级政府成为“央-地”概念的分水岭的说法,也暗示着,对地方政府工作来说,如何处理威权价值-政治信任关系显得更为敏感和重要。

纵向比较表2-9、表2-10、表2-11和表2-12,我们还发现了威权-信任关系在不同农村形态中分布的差序结构,与第一章表1-9的政治信任差序结构很相似。首先,政府的层级越低,越接近基层,威权价值-政治信任关系越弱,无论受访者身处城市郊区、近镇郊区还是偏远农村。随着信任对象从中央政府过渡到省级、县级和乡镇政府,在城市郊区,同时显示“高威权价值”和“高信任度”的受访者比例经历了83.0%、75.3%、60.4%到51.2%的递减;在近镇郊区,此比例依次从85.9%下降到75.3%、50.8%和39.7%;而在偏远农村,比例分别为85.6%、76.3%、52.8%和41.5%。它也隐含了一个很重要的判断,即如果我们要依赖传统的威权来加强农民的政治信任,那么这种方法在中央政府层面的效力要高于在地方政府层面的。

但是,与表1-9结论不同的是,近镇郊区的威权价值-政治信任关系的差序结构略为突出,高低比例差达到了46.3%,略超偏远地区的44.1%,但远超城市郊区的31.8%。也就是说,威权价值-政治信任的关系纽带在近镇郊区和偏远地区要强于在城市郊区,或者说,用威权价值增强农民的政治信任,在城市郊区的效果要强于在近镇效区或者偏远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