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决策力:隐形的胜负手
决策力,就是客户在购买的过程中,是否有能力决定付钱以及付多少钱。用一句简单的话来说:客户必须有付钱的权利与决策力!
你不能单纯地认为客户就是使用产品的人,有些人使用产品,但不购买;有些人购买,但不使用;有些人想买,却没有决定购买的权利。只有有权利决定付钱的对象,才是你的真正客户。在营销的过程中,你必须要能够影响到真正具有购买决策权的客户。
案例1-4 只买单,不消费
我的一个客户从事青少年近视矫正业务,主要针对的群体是中小学生。于是他想到了一个策略是:免费给学校捐赠一些图书,以获得学校信任与支持。
在新学期开学的时候,学校校长为了回报他,把他的传单安排给每个班主任,一一分发到每一位学生手中。
开学一个月过去了,来到店里体验产品与服务的学生却寥寥无几,这次营销推广以失败告终。
他来到成智营销咨询,我问他:“你认为你的精准客户是谁?”
他回答说:“那些得了近视的中小学生。”
我说:“你错了,你的客户是那些得了近视的中小学生的家长。中小学生在消费这一块,没有决策权。他们只消费,不买单。你的渠道是对的,只是产品信息没有传递到有决策权的客户手中。假设你的这些传单在开家长会的时候,通过官方或非官方形式出现在家长手中,那么你的推广效果将大大增加!”
听罢,他恍然大悟!
购买决策权,是一双隐形的胜负手。即使客户有需求,但是没有决策权,没有经济支配权,他始终无法做出购买决定。而有时候买的人不用,用的人不买。就比如有些产品涉及交易金额较大,必须通过家庭讨论,由具有决策权的家庭成员做出决定。
金质客户的第三个标准:客户必须具有决策权,营销活动必须瞄准付钱的那个主儿。
我们来总结一下金质客户的三个基本标准:
1.需求:金质客户是一群有需求,并且需求强烈的客户。
2.购买力:金质客户必须具有消费此产品或服务的经济能力。
3.决策权:金质客户必须拥有购买决定权。
为了更好地记忆与理解,购买力(Money)、决策权(Authority)、需求(Need),三个单词的英文首字母组合成“MAN”,这也是销售中经常分享的“MAN法则”。只有够“MAN”的客户才是我们所需要的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