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林打擂秘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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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古今打擂规则简介

中华武术从它产生之日起,始终伴随着人类的生存斗争、军事实战、防身自卫、健身娱乐等各种活动而发展,并且这些活动始终是武术产生、发展的动因。少林武术亦如此。古代关于打擂的记载多见于军事著作和小说,其历史不下千年。少林拳术名扬全国,自然免不了擂台上的角逐。事实上少林寺确实出现过一批擂台名人。在他们的影响下少林拳法除了本身的实用意义外,自然也曾依据擂台这种比武形式进行过专门的尝试和发展,所以少林打擂术也就有一些自身的独特风格。

一、旧时打擂规约

古时候的打擂,形式多种多样。其中规模较大的有战时选将出征和设擂比武等。届时到处张贴皇榜,影响极大。其次是民间节日上,武师之间的即兴比武,他们在大庭广众之下,自愿出战,热闹非凡,给节日凭添了色彩。还有武师之间为了争一时之高低,引起搏斗,这也是一种打擂。

旧时的打擂是没有统一成文的规则的,其比赛亦多属随机性的。比赛双方均在武林中相延成习的规矩约束下,临时订下契约,有时叫“生死文书”,以此来确定他们比武所用的方式,输赢的判定标准,以及一些善后事宜。其大概内容有:

[1]自愿出战,生死自负。

[2]一对一比武,其它人等退避,不得相助。

[3]不准偷放暗器,不准结众报复。

[4]胜负判定一般以被打下擂台或被打死、击伤,亦或自己认输来定,并当众宣布。

二、现代散手比赛规则

打擂这种武术形式经历了漫长的历史。由于比赛双方以生命做赌注,往往不是你是我活,就是两败俱伤。到了民国年间,打擂之风渐衰。新中国成立后很长一段时间没有举办过打擂比赛。近年来随着武术运动的广泛开展,打擂又以散手的形式出现了,并且已举办过多次全国比赛和国际邀请赛。现在的散打在技术上和内容上与过去的打擂虽是一脉相承,并均以中国武术为基础,也保留了擂台的形式,但在很大程度上已改观了。首先是制定了统一的比赛规则和严密的保护措施。其次参赛的运动员必须佩带护具,以防止发生伤害事故。目前由于散手运动刚刚恢复,规则还不尽完善。所以各次大赛根据需要均有特别规定。现择常用的规则概要介绍如下。

(一)运动员按体重分级参赛

1. 48公斤级:48公斤以下。

2. 52公斤级:48—52公斤以下。

3. 56公斤级:52—56公斤以下。

4. 60公斤级:56—60公斤以下。

5. 65公斤级:60—65公斤以下。

6. 70公斤级:65—70公斤以下。

7. 75公斤级:70—75公斤以下。

8. 81公斤级:75—81公斤以下。

9. 81公斤以上级:81公斤以上。

(二)比赛中禁击、得分部位以及攻击方法

禁击部位:脑部、颈部、咽喉、裆部和用掌指插击眼晴。

得分部位:面部、躯干、大腿和小腿。

攻击方法:可以用任何流派的技术动作进攻,但不许使用头、肘、膝和反关节动作。

(三)得分标准

1. 得二分

(1)明显使用两个方法同时连续击中对方有效得分部位。

(2)将对方摔、打倒地而自己站立。

(3)使用地趟动作将对方打倒。

(4)用腿明显击中对方腰部以上,而对方没有防守。

2. 得一分

(1)一次明显击中对方。

(2)用手点击到对方头部一次。

(3)使用方法使对方失去平衡而附加支撑(主动利用附加支撑进攻除外)。

(4)双方互摔,后倒地者得分。

(5)自行出界或滑倒,对方得分。

(6)将对方逼、打、推出界,或将对方摔打倒地出界,自己也随之出界,站立者得分。

(7)比赛中双方对峙均不主动进攻,或一方消极逃避达8秒时,前者场上裁判员指定任何一方进攻,后者指定消极逃避一方进攻。如果8秒钟内仍不进攻,则对方得分。

(8)运动员使用地趟动作倒地后,如超过3秒钟没有进攻动作时,则为消极,每出现2次消极,对方得1分。

3. 加分

每出现1次方法独特,技术熟练,效果显著的攻防动作,加2分。

4. 优势胜利

(1)在赛中,发现双方技术悬殊,场上裁判员征得裁判长同意,判技术强者为该场胜方。

(2)被击中有效部位倒地达10秒或者间歇20秒后仍不能再赛者,判对方为该场胜方。

(3)因对方犯规而受伤,通过医生检查不能再比赛者,经裁判长同意,判本方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