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一、《石嘴山市教育志》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力求思想性、历史性的统一,实事求是地反映石嘴山市教育发展的历史和现状,以达到“存史、资政、启迪”的目的。
二、本志内容上限起自各项事物发端,下限2010年。本志所称“解放前”、“解放后”,以1949年9月26日市境解放为界;“改革开放前”、“改革开放后”,以1978年12月22日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闭幕为界。
三、石嘴山市行政区划多次变动,但本志空间从古到今一直以写志时(2010年)市境为范围,对行政区、部门、学校、单位等名称的变化,坚持以当时名称称谓。
四、本志基本采用章、节、目、子目4级结构。资料编纂原则为横排纵写,以横为主,横分门类,纵写历史。有些章节亦以纵为主,纵横交错。力求突出石嘴山市教育的发展特点。
五、本志运用述、记、志、传、图、表、录7种体裁,以志为主体。图附于正文前,表附于各章节中,力求图文并茂。对人和事的记述力求客观,寓论于述。
六、本志贯彻“立足当前,贯通古今,略古详今”的原则,以石嘴山市教育发展为重点。
七、本志遵循“生不立传”的原则。立传人物选择曾在市境教育界有重大影响者。在世人物事迹确实突出有一定知名度者,按照因事记人的办法,采用简介和名录形式记述。人物称谓,一律直书姓名。
八、本志绝大部分数据以统计部门和教育部门公布数据为准;查证数据和统计部门统计数据相悖时,以查证数据为准。同时也适当收录史籍及口碑资料中的数据。
九、大事记采用编年体与记事本末体结合的体例。所记事项凡有具体时间可查的,注明月日;日不详者附于月末,用“是月”表示;月不详者附于年末,用“是年”表示。
十、本志收录的“人物简介”、“人物名录”,资料由所在单位、学校提供。
十一、本志篇目设计,按照一定分类标准,能分设的,分设,不能分设的,以综合的方式记述,以避免重复,如将中小学德育、中小学体卫艺设章。对一些内容较少,不能设章的,合编为一章,如其他教育等。
十二、本志收录文件,为石嘴山市委、市人民政府1988年以后印发的有关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文件。
十三、本志资料主要来源于石嘴山市、县(区)档案馆和市局文档资料,同时参用了部分公开出版的志书、报刊资料和口碑资料。
本志重要名称的全称、简称对照
石嘴山教育行政部门及部分学校名称变换对照
因区划调整、“文化大革命”、企业改制、企业学校移交和学校布局调整等原因,市境教育行政部门及部分学校曾数易其名,为使读者便于了解本志历史内容,特作以下说明。
一、石嘴山市教育体育局
二、石嘴山矿务局教育处
三、石炭井矿务局教育处
四、平罗黄渠桥中学
五、石嘴山市第一中学
六、石嘴山市第二中学
七、石嘴山市第四中学
八、石嘴山市第五中学
九、石嘴山市第六中学
十、石嘴山市实验学校
十一、石嘴山市第七中学
其他企业学校移交市人民政府后的重新命名,以章节记述为准。